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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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证明的定义
从已知条件出发,依据学过的定义、基本事实、定理
等,按照逻辑规则,推导出结论,这一方法称为演绎推
理,演绎推理的过程,就是演绎证明,简称证明.推理和
证明是有区别的,推理是证明过程的组成部分,一个证
明过程往往包含多个推理.
第二步、证明的结构
1.证明的基本结构是:
因为……( ),
所以……( ).
“( )”里面写由因得果的依据,即“理由”.
例如,因为∠1和∠2是对顶角(已知),
所以∠1=∠2(对顶角相等).
证明由“因”、“果”和“理由”三部分组成.
2.推理的形式有三种.
(1)一因一果型.
上述的例子就是这种类型.
(2)一因多果型.
如图1,因为AD∥BC(已知),
所以∠1=∠B(两直线平行,
同位角相等),
∠2=∠C(两直线平行,内错
角相等).
这种类型的推理,在具体证明时应根据需要来选择
多个“果”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
(3)多因一果型.
例如,因为a∥b,b∥c(已知),
所以a∥c(平行于同一直线的两直线平行).
这种类型的推理,必须多“因”都具备时,才能得出
“果”.
第三步、证明的步骤
证明的一般步骤如下:
(1)根据题意,画出图形,即把命题中的文字语言
转化成图形语言.同时为了叙述的方便,还要在图上标
出必要的字母和符号.
(2)根据条件和结论,结合图形,写出已知、求证,
这一步是向符号语言转化.
(3)经过分析,找出由已知推出求证的途径,写出
证明的过程.这一步是证明的核心.一般情况下,分析过
程不用写出来,只要求写出证明过程.
例 证明:两直线平行,内错
角的平分线互相平行.
已知:如图2,AB∥ CD,直线
MN交AB,CD于点E,F,过E,F两
点分别作∠BEF,∠CFE的角平分线EH,FG.
求证:FG∥EH.
分析:从结论出发,要证明FG∥EH,需证明内错角
∠HEF=∠GFE.从条件出发,由AB∥CD,可得∠BEF
=∠CFE;由EH,FG分别是∠BEF,∠CFE的角平分线
可得∠HEF=∠GFE.
证明:因为AB∥CD(已知),
所以∠BEF=∠CFE(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因为EH,FG分别是∠BEF,∠CFE的角平分线(已
知),
所以∠HEF=12∠BEF,∠GFE=
1
2∠CFE(角平
分线的定义).
所以∠HEF=∠GFE(等量代换).
所以FG∥EH(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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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解命题的定义
表示判断的语句叫做命题.
例1 下列语句中,哪些是命题?哪些不是命题?
(1)如果a>0,b>0,那么ab>0;
(2)如果∠A+∠B=180°,那么∠A与∠B互为补
角;
(3)吸烟对身体有害;
(4)画一个角;
(5)对顶角;
(6)内错角相等.
解:(1)(2)(3)(6)是命题,它们都指出了是什么
或不是什么,其中(3)不是数学范畴的命题.(4)(5)不
是命题,(4)只是描述一个过程,并没有作出判断,(5)
是一个几何名词.
二、识别真假命题
如果条件成立,那么结论一定成立的命题是真命
题;如果条件成立时,不能保证结论总是正确的,即结论
不成立,这样的命题是假命题.判断一个命题是真命题
时,可以用演绎推理加以论证;而判断一个命题是假命
题时,只要举出一个符合该命题的条件,而不符合该命
题结论的例子就可以了.在数学中,这种方法称为“举反
例”.
例2 用下面图形中的∠1和∠2能说明“同位角
相等”是假命题的是 ( )
解:A选项,这两个角是内错角,故该选项不符合题
意;B选项,两直线不平行,同位角不相等,可以说明“同
位角相等”是假命题,故该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这两
个角是同旁内角,故该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这两个
角不是同位角,故该选项不符合题意.
故选B.
三、区分条件与结论
命题是由条件和结论两部分组成的.条件是已知的
事项,结论是由已知事项推断出的事项.这样的命题可写
成“如果……,那么……”的形式,用“如果”开始的部分
是条件,用“那么”开始的部分是结论.有些命题的条件和
结论不是很明显,如“对顶角相等”,经过分析可以写成
“如果……,那么……”的形式,但在改写时,不能简单地
加上“如果”“那么”,应把省略的成分补充进去,即可改成
“如果两个角是对顶角,那么这两个角相等”.
例3 指出下列命题的条件和结论.
(1)同角的补角相等;
(2)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不平行,它们一定相
交;
(3)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
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解:(1)命题可改写成:如果两个角是同一个角的
补角,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条件:两个角是同一个角的补
角;结论:这两个角相等.
(2)条件:在同一个平面内,两条直线不平行;结
论:这两条直线一定相交.
(3)条件: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结论:这
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