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3.1 命题、定理与证明
第2课时 定理与证明
数学(华东师大版)
八年级 上册
第13章 全等三角形
学习目标
1、理解基本事实、定理等概念;
2、理解证明的概念,并会对真命题进行证明;
温故知新
问题:我们学过的哪些命题是真命题﹖
1.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2.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3.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4.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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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什么是命题?命题的结构是什么?
定义:判断一件事情的语句.
构成:每个命题都是由题设、结论两部分组成.
命题常写成“如果……那么……”的形式.
问题2:命题如何分类?如何证明一个命题是假命题?
真命题和假命题
举反例
讲授新课
知识点一 基本事实与定理
探究新知
(1)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2)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3)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4)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5)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回忆一下,我们学过哪些真命题?
这些都是公认的真命题,我们把它视为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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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实:
公认的真命题视为基本事实.
它们是用来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原始依据,即出发点.
定理:
数学中,有些命题可以从基本事实或其他真命题出发,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判断它们是正确的,并且可以作为进一步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依据,这样的真命题叫做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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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实、定理、命题的关系:
命题
真命题
假命题
基本事实(正确性由实践总结)
定理(正确性通过推理证实)
基本事实与定理的联系与区别:
定理与基本事实都是真命题,都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依据,
它们的区别是:基本事实是公认的真命题,不需要推理论证;
定理是由基本事实直接或间接推理论证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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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命题中属于基本事实的是( )
A. 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B. 三角形的外角和等于 360°
C. 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D. 直角三角形两锐角互余
试
一
试
C
根据基本事实的概念即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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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列命题是定理的是( )
A.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B. 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C. 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D. 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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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1)一位同学在钻研数学题时发现:
于是,他根据上面的结果并利用质数表得出结论:从质数 2 开始,排在前面的任意多个质数的乘积加 1 一定也是质数. 他的结论正确吗?
2 + 1 =3,
2×3 + 1 = 7,
2×3×5 + 1 = 31,
2×3×5×7 + 1 = 211
计算一下2×3×5×7×11+1与2×3×5×7×11×13+1,你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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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图所示,一位同学在画图时发现: 三角形三条边的垂直平分线的交点都在三角形的内部.于是他得出结论:任何一个三角形三条边的垂直平分线的交点都在三角形的内部.他的结论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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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曾经通过计算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等的内角和,得到一个结论: n 边形的内角和等于 ( n -2) ×180°. 这个结论正确吗?是否有一个多边形的内角和不满足这一规律?
实际上,这是一个正确的结论.
上面几个例子说明: 通过特殊的事例得到的结论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结论,还需进一步加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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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件、定义以及基本事实、定理等,经过演绎推理,来判断一个命题是否正确,这样的推理过程叫做证明.
证明:
证明必须做到“言必有据”,每步推理都要有依据,它们可以是已知条件,也可以是定义、基本事实、已经学过的定理,以及等式的性质、等量代换等.
证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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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 如图,在△ABC中,∠C = 90°.
求证: ∠A +∠B = 90°.
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证明: ∠A +∠B +∠C = 180°
(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
又∵ ∠C = 90°(已知),
∴ ∠A + ∠B = 180°-∠C = 90°
(等式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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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的一般步骤是:
①审清题意,找出命题中的条件和结论;
②根据题意画出图形,图形要正确且具有一般性,不能画特殊图形;
③用数学语言写出“已知”“求证”;
④找出证明思路;
⑤写出证明过程,每一步都要有理有据;
⑥检查表达过程是否正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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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 平行线的内错角的平分线互相平行.
解:已知:如图,AB ∥CD ,EF 交 AB 于点 E,交 CD 于点 F,EM 平分∠BEF,FN 平分∠E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