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中国古代史——选择性必修专题
第11课时 法律与教化
[学习目标]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从时代背景出发,认识春秋时期我国成文法出现的意义,理解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的实质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史实史证2、历史解释3)
2.从时空观念出发梳理自西汉起律令儒家化的历程、表现,从唯物史观出发,理解中国古代法律呈现礼法合一特点的原因,辩证认识这一特点给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历史解释3)
一、先秦时期
1.德治思想: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2.法治思想:《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德治与法治之争
项目
儒家
法家
代表
人物
孔子和孟子
商鞅和韩非
核心
主张
①人性善,主张德治
②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
③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①人性恶,主张法治
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评价
德治思想具有积极意义,但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治统一的需要
[概念] 儒法之争
是儒家和法家基于德刑关系而开展的争论。儒家基于“人性善”的思想提出“以德治国”的主张;法家基于“人性恶”的思想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儒家无疑占领了道德的高地,而法家则深受帝王的青睐。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
1.演变
时期
特点
表现
秦汉
律令
合一
①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②汉朝制成《九章律》
③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
律令
儒家
化
①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统治者推动
②原则: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重要原则之一
③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唐
礼法
结合
①法律:撰成《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孝”特别重视
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推广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2.趋势: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
1.法律的制定
时期
概况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基层教化
宋朝
儒学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明清
乡约:明朝宣讲朱元璋“六谕”;清朝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变化: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点拨] 中华法系的历史源流与影响
1.源流: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和刑法不分。
2.影响:对内有效地将儒家思想凝聚固化为法律制度,构建起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对外传播了“和而不同”的儒学价值观。
主题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简称“岳麓秦简”。其法律文献抄录于秦王政时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岳麓秦简有《质日》《占梦书》《为吏治官及黔首》和《数》书及律令类文献,即法律文献,法律文献约占到2/3。武汉大学测试中心做过老化程度和竹质降解度检测,专家评估是珍贵的秦简。岳麓秦简中首次出现的一些律名,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律典中的律名相当,内容相关,首次呈现的律令令文,在里耶秦简中得到印证。
[问题] (1)阅读材料一,对岳麓秦简的可靠性及内容特点进行说明。
[结论] (1)可靠性:岳麓秦简法律文献抄录于秦王政时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经过技术鉴定确定是早期的竹材,经专家评估是珍贵的秦简;很多内容都可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和里耶秦简相互印证。
内容特点:内容比较丰富,以法律文献为主。
材料二
时代
概况
先秦
《荀子》:“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礼”赋予“法”的刚性,才能确保“礼”规范社会秩序和人行为的功能充分发挥
汉代
春秋决狱,“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唐朝
《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