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罗马人的法律
[系统已学知识]
一、发展历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并随意曲解法律,损害平民利益。
(2)成文法
①标志:公元前5世纪中期,制定《十二铜表法》。
②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晰;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③影响: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但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
①时间: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
②范围:专门适用于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③特点: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万民法
①背景:随着罗马不断对外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被征服者得不到公民法的保护;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新问题、新矛盾,公民法已不合时宜,逐渐向万民法过渡;②特点:简单灵活且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③形成: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由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
(1)零散:皇帝重视立法,掌握法政大权;法学家编纂法典,进行法律解释。
(2)体系: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历代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二、罗马法的特点、实质及其所蕴含的精神
1.特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渗透着“自然法”思想。
2.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3.蕴含的精神
自然法
精神
不断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法律的制定要体现公平和正义,而非体现立法者的意志
私法精神
保护私有财产
理性精神
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分类、法律的推理和方法的研究、法典化倾向,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概念阐释] 罗马法的自然法思想
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和正义。这种自然平等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和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自然法是罗马法学的最光辉之处,奠定了罗马法的价值。
三、历史影响
1.对罗马: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帝国的统治。
2.对后世:是古代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
[补漏欠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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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人性关怀
查士丁尼在《法学阶梯》中关于指定监护人的规定,就体现了法律对人性的关怀:“如果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500索里迪(古罗马的一种金币)以内,城邦保卫人会同同一城市的极神圣的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或在其他公人,换而言之,在自治市长官面前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或在亚历山大城,在承审员面前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根据上述敕令的规范,必须提出法定的担保,不消说,接受担保的人承担风险。”传统的市民法并不是简单地从身份到契约,而现代社会对具体人格的保护并不是对身份的简单回归,就是“亲生子女或养子女,都几乎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尊亲从其权力下放走他们”。可见罗马法对人性的关怀是在法律的编纂中自觉地完成的,法律的终极价值无非就是对人性的关注。从立法到司法到执法,都能体现出法的精神应以人为目的,以人为终极关怀,法的内在价值和永恒追求是对人的尊重和保护。
主题探究一 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古代罗马法律体系
罗马法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罗马法是随着古代罗马社会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形成的。罗马法产生后,随着罗马国家历史的延续,适应罗马政治、经济与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不断发展,特别是罗马开始对外扩张,罗马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商贸及其他交往不断加强。随着交往的频繁,矛盾在所难免,在解决问题所适用的法律矛盾同样十分尖锐,因此创立了一套与公民法不同,专门调整罗马与外邦人关系的万民法。公民法与万民法的不断发展,形成了日臻完善的古代罗马法律体系。
(一)罗马法形成的条件及其特点
(1)条件
政治条件
罗马帝国政治统治的需要与法治传统的影响,罗马对外扩张中强有力的推行罗马法
社会条件
平民和自由民的不断斗争,迫使统治者不断调整法律
经济条件
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思想条件
古罗马人崇尚“自然法”思想
文化因素
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的法律成果
技术因素
罗马法的立法形式灵活多样,技术发达,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2)特点
从地位上看
罗马法是古罗马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