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节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数学归纳法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综合法和分析法;了解综合法和分析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2.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3.了解数学归纳法的原理,能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些简单的数学命题.
1.直接证明——综合法、分析法
内容
综合法
分析法
定
义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思维
过程
由因导果(顺推证法)
执果索因(逆推证法)
框图
表示
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数学定义、公理、定理、性质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
→
→…→
→
→…→
文字
语言
因为……,所以……,
或由……得……,
或“⇒”
要证(欲证)……,
只需证……,
即证……
2.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是不同于直接证明的又一类证明方法,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间接证明方法.
(1)反证法的定义:假设原命题不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
(2)用反证法证明的一般步骤:
①反设——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
②归谬——根据假设进行推理,直到推出矛盾为止;
③结论——断言假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原命题的结论成立.
3.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归纳奠基)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n0∈N*)时命题成立;
(2)(归纳递推)假设n=k(k≥n0,k∈N*)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3)只要完成这两个步骤,就可以断定命题对从n0开始的所有正整数n都成立.
(1)分析法是执果索因,实际上是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综合法是由因导果,就是寻找已知的必要条件.
(2)综合法和分析法都是直接证明的方法,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方法.
(3)用反证法证题时,首先否定结论,否定结论就是找出结论的反面的情况,然后推出矛盾,矛盾可以与已知、公理、定理、事实或者假设等相矛盾.
(4)推证n=k+1时,一定要用上n=k时的假设,否则就不是数学归纳法.
1.对于任意角θ,化简cos4θ-sin4θ=( )
A.2sin θ B.2cos θ C.sin 2θ D.cos 2θ
答案:D
2.若P=+,Q=+(a≥0),则P,Q的大小关系是( )
A.P>Q B.P=Q
C.P<Q D.由a的取值确定
答案:A
3.用反证法证明命题:“三角形的内角中至少有一个不大于60°”,假设正确的是( )
A.假设三个内角都不大于60°
B.假设三个内角都大于60°
C.假设三个内角至多有一个大于60°
D.假设三个内角至多有两个大于60°
解析:选B 根据反证法的定义,假设是对原命题结论的否定,故假设三个内角都大于60°.
4.在△ABC中,三个内角A,B,C的对边分别为a,b,c,且A,B,C成等差数列,a,b,c成等比数列,则△ABC的形状为________.
解析:由题意得2B=A+C,∵A+B+C=π,∴B=,又b2=ac,由余弦定理得b2=a2+c2-2accos B=a2+c2-ac,∴a2+c2-2ac=0,即(a-c)2=0,∴a=c,∴A=C,∴A=B=C=,∴△ABC为等边三角形.
答案:等边三角形
基础点——自练通关(省时间)
基础点(一) 综合法证明
[题点全训]
1.若a,b,c是不全相等的正数,求证:lg+lg+lg>lg a+lg b+lg c.
证明:∵a,b,c∈(0,+∞),
∴≥ >0,≥>0,≥>0.
由于a,b,c是不全相等的正数,
∴上述三个不等式中等号不能同时成立,
∴··>abc>0成立.
上式两边同时取常用对数,
得lg>lg(abc),
∴lg+lg+lg>lg a+lg b+lg c.
2.在△ABC中,角A,B,C的对边分别为a,b,c,已知sin Asin B+sin Bsin C+cos 2B=1.
(1)求证:a,b,c成等差数列;
(2)若C=,求证:5a=3b.
证明:(1)由已知得sin Asin B+sin Bsin C=2sin2B,
因为sin B≠0,所以sin A+sin C=2sin B,
由正弦定理,有a+c=2b,即a,b,c成等差数列.
(2)由C=,c=2b-a及余弦定理得(2b-a)2=a2+b2+ab,即有5ab-3b2=0,
所以5a=3b.
[一“点”就过]
综合法的证题思路
(1)综合法是“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它是一种从已知到未知(从题设到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即从题设
中的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