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七年级数学上学期知识点归纳(人教版)
第一章 有理数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有理数:正整数、负整数、0、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注意: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或
注:小数是分数。
(3)自然数 0和正整数; a>0 a是正数; a<0 a是负数;
a≥0 a是正数或0 a是非负数; a≤ 0 a是负数或0 a是非正数。
2、正数: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3、负数: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4、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解题时要真正掌握数形结合的思想,并能灵活运用。
5、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画数轴时,三者缺一不可)。
6、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反过来,不能说数轴上所有的点都表示有理数)
7、倒数:如果a与b互为倒数,则有ab=1,反之亦成立。倒数等于本身的数是1和-1,0没有倒数。
若ab=1 a,b互为倒数。
8、相反数: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1)0的相反数是0;
(2)注意:a-b+c的相反数是-a+b-c;a-b的相反数是b-a;a+b的相反数是-a-b;
(3)相反数的和为0 a+b=0 a,b互为相反数;
(4)相反数的商为-1(除0外);
(5)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
9、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两侧,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
数轴上两点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正数在原点的右边,负数在原点的左边。
10、绝对值的定义: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数a的绝对值记作|a|。
11、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与原点的距离。
或;0
-1
-2
-3
1
2
3
越来越大
;;
|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
12、绝对值的性质:
(1)除0外,绝对值为一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2)对任何有理数a,都有|a|≥0;
(3)若|a|=0,则a=0,反之亦然;
(4)若|a|=b,则a=±b;
(5)对任何有理数a,都有|a|=|-a|;
(6)-1,-2,+1,+4,-0.5,以上数据表示与标准质量的差,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
13、有理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一切负数;数轴上两个点所表示的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根据有理数在数轴上对应的点的位置直接比较;
(2)根据规定进行比较:两个正数;正数与零;负数与零;正数与负数;两个负数,体现了分类讨论的数学思想;
(3)作差法:a-b>0 ⇔a>b;
(4)作商法:>1,b>0 ⇔a>b。
14、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的步骤如下:
①先求出两个负数的绝对值;
②比较两个绝对值的大小;
③根据“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做出正确的判断。
15、有理数加法法则:
①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②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和为0;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数的符号,并用较大数的绝对值减去较小数的绝对值。
③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6、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在有理数运算中同样适用。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17、灵活运用运算律,使运算简化,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的两个数,可以先相加;
②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③分母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④几个数相加能得到整数,可以先相加。
18、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有理数减法运算时注意两“变”:
①改变运算符号;
②改变减数的性质符号(变为相反数)。
有理数减法运算时注意一个“不变”:
被减数与减数的位置不能变换,也就是说,减法没有交换律。
19、有理数的加减法混合运算的步骤:
①写成省略加号的代数和。在一个算式中,若有减法,应由有理数的减法法则转化为加法,然后再省略加号和括号;
②利用加法法则,加法交换律、结合律简化计算。
(注意: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当由减法统一成加法时,减数应变成它本身的相反数)
20、有理数乘法法则:
①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②任何数与0相乘,积仍为0。
注:几个因数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奇数个负数为负,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