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世界历史 九年级 上册
60
第8课 西欧庄园
了解西欧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知道庄园土地的构成及其用途,理解庄园是
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培养唯物史观和历史解释素养.
了解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和作用,通过西欧庄园生活理解西欧庄园具有独立
的经济、行政和司法权力,培养史料实证素养.
@
从整个庄园来说,庄园的
一切生产都是为了满足庄园
领主的消费和奢侈需要,满足
庄园生产者自己最起码的生
活与生产需要,手工业和农业
是结合在一起的.
———刘景华«人类六千年»
解读:中世纪的西欧庄园
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
济状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
产者自身和领主提供生产生
活资料而不是为了交换.
@
知识点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出现及发展
(1)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
开来,这就是庄园.
(2)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性质: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
经济和政治单位.
3.人员构成
(1)领主: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2)居民: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
农奴.
4.土地构成
(1)自营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收入全部归
领主所有.
(2)份地:自营地之外的耕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3)共用地: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共同
使用.
佃户取得份地需要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领主向佃户征收捐税.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有份地保有权.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61
知识点二 庄园法庭
1.人员组成: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主持法庭
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2.时间、地点: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
开庭一次,地点也不固定.
3.审理范围
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
缴纳足额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
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
4.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5.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6.作用
0@
● 拓展延伸
庄园法庭的本质
在中世纪西欧,庄园法庭一向以司法审判中心和行政
管理中心的角色在乡村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它存
在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庄园内部的封建权利与义务,从
而维护庄园经济的正常运转.庄园法庭在一定程度
上保护了佃户的权利,但最终为庄园领主的封建权利
提供保障.
庄园 法 庭 并 非 真 正
意义上的“法庭”,而是领
主为 维 护 公 共 秩 序 和 利
益而 设 置 的 临 时 审 判 机
构,目的是维护庄园的正
常运转.
@
当时存在的庄园法庭,审
理各种诉讼 案 件.由 当
地全体居民出席主要就
农奴之间、农奴与领主之间的
诉讼纠纷作 出 裁 决.庄
园法庭的诉讼程序注重形式,
已引进证人、担保人出庭.按
照当时通行的习惯法,对于各
种违法行为大都处以罚金.
———摘编自王斯德«世界通史
(第一编)»
解读:庄园法庭是庄园的
组成 部 分,拥 有 一 定 的 司 法
权.它虽然以保护领主的利
益为宗旨,但也一定程度上限
制了领主特权.
世界历史 九年级 上册
62
e
【课后活动】教材第41页:
1.判断下列表述,在正确选项后面的括号里画√,错误的画×.
解答:西欧庄园中的耕地分为自营地和份地(√)
西欧庄园中的农民可以通过庄园法庭维护自己的一些权益(√)
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份地,说明领主与佃户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2.讨论:中世纪西欧庄园有什么特点?
解答:(1)西欧庄园制度的基础是农奴制度.
(2)西欧庄园是一种基本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
(3)西欧庄园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有自己的庄园法庭.
【课堂小结】
考查点一 西欧庄园
! 领主与佃户(重点)
居民 领主 佃户
构成
封君、封臣、
教会
自由的农民、缺少自
由的农奴
阶级 统治阶级 被统治阶级
耕地 自营地 份地
续表
居民 领主 佃户
权利与
义务
征收捐税 义务耕种自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