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命题视角二 家庭与婚姻
[微练中查知识缺漏]
一、判断题
(1)父母对子女只有抚养义务。( )
提示:× 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还有教育义务。
(2)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
提示:× 除自愿外,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3)数份遗嘱相互矛盾,以公证遗嘱为准。( )
提示:×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不如法定继承。( )
提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提示:×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提示:×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选择题
1.(2022·山东威海二模)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强(15岁,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强的父母对小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道德在家庭教育中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 法院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①③符合题意。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②错误。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法律在家庭教育中作用,④错误。
2.王先生与张女士夫妇二人经营一家水果店,共同积蓄中有60万元存于张女士的银行账户中。后来,王先生发现张女士沉迷上了美容,频繁购置高端护肤品,将名下的60万元存款挥霍一空。王先生对此多次劝阻,均不起效。王先生认为张女士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上述夫妻共同存款60万元。本案中( )
①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 ②60万存储在张女士个人银行账户中,便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张女士购买美容产品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导致引发纠纷 ④王先生干涉妻子的美容需求,侵犯其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0万元是王先生与张女士夫妇二人经营一家水果店的积蓄,因此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①说法正确,②说法错误。张女士频繁购置高端护肤品,将名下的60万元存款挥霍一空,王先生对此多次劝阻,均不起效,因此才诉至法院,③符合题意。张女士的美容需求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生活,王先生干涉妻子的美容需求,是在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不能说是侵犯妻子的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④说法错误。
3.(2023届·山东潍坊模拟预测)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②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④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 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①不选。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②入选。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③不选。老伴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④入选。
[精析中释重难迷点]
家庭婚姻中存在哪些关系
1.父母与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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