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贯通(五) 中国的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一、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
1.秦汉至隋唐时期
朝代
民族政策
管理民族地区机构
秦
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设立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等
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两汉
西汉初:和亲。
西汉武帝:卫青、霍去病三次出击匈奴大胜。
东汉初:南匈奴汉化;北匈奴被窦宪击败后西迁汉朝在边疆地区推行屯戍政策,与当地民族共同开发边疆,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
(1)中央设大鸿胪一职管理民族事务。
(2)西域:西汉在河西走廊设立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以及西域都护府,作为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3)东北:西汉设护乌桓校尉
隋朝
(1)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各族先后归顺。
(2)岭南地区:589年百越冼夫人归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
(3)边疆:推行郡县制,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
(4)加强与流求的接触,曾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1)尚书省的礼部:礼部司负责朝聘及册封各民族首领的礼仪;主客司负责各族朝见事宜。
(2)鸿胪寺:负责宾客接待礼仪。
(3)唐朝的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督府都督、羁縻州刺史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①西北:设立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分治天山南北。
②北方:设立安北、单于都护府。
③东北:设安东都护府。
④南方:设置安南都护府
唐朝
(1)与突厥等族:唐朝政府与突厥等地方政权保持着密切联系,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2)与吐蕃: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3)与南诏: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南诏王曾多次遣子弟入唐学习
2.宋元至明清时期
时期
民族政策与管理机构
宋朝
辽、西夏、金、大理等政权都吸取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治理经验和文化。即使在局部政权割据、争战状态下,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从未停止
元朝
“因其俗而柔其人”,对不同民族实行不同政策
明朝
(1)管理各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有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
(2)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贸易。
(3)明朝还对边疆各民族采取羁縻(笼络)政策。
(4)明朝敕封西藏宗教领袖“法王”“国师”等称号,对藏族地区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清朝
(1)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2)蒙古:①满蒙联姻,加强与蒙古族的合作;②通过军事斗争平定噶尔丹叛乱,巩固了西北边疆。
(3)西藏:①扶持黄教,加强对西藏的管理;②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管理藏区事务。
(4)西南:清朝政府沿袭土司制度,但也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二、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朝代
基本状况
先秦时期
以中原为核心的华夏文明与域外有广泛的交流交往
秦汉时期
(1)陆路:经河西走廊、西域向中亚、西亚延伸。东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罗马帝国),但仅抵达波斯湾一带。
(2)海路:从合浦郡徐闻县(今广东徐闻)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
续表
隋唐
(1)陆路(与西域、中亚商路畅通):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掌管通商事务,管理与西域商人的往来;唐朝与大食接触,造纸术因此西传。
(2)海路(交流活跃):608年,常骏从南海郡(今广东广州)出航到达赤土国(今马来半岛南部),国王亦遣其子随常骏来到中国;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每次都有留学生、学问僧随船而来,将唐朝文化带到日本
宋朝
因北方陆路交通阻隔,海路转趋发达
(1)恢复了由广州出发经越南到阿拉伯的旧路。
(2)开辟了由明州(今浙江宁波)到日本和朝鲜半岛的航路。
(3)泉州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开辟泉州到南海的航路
元朝
陆海通道都很畅通,马可·波罗来华
明朝
(1)致力于维护朝贡体制和朝贡贸易体系。
(2)民间贸易和走私贸易屡禁不止
清朝
(1)康熙时期,中俄就双方边界订立《尼布楚条约》。
(2)清朝皇帝坚持认为天朝地大物博,无所不有,不需要与外界贸易,实行“闭关锁国”政策
三、当代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建立
背景
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逐渐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格局
经验
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蒙、回民族的自治区”;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
依据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建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