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角度四增强法治观念远离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热点链接1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施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
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
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千预和矫治,进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
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把对特定的有严
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矫治教育的场所实行闭环管理,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L.党和国家为什么要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
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2)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的趋势,极少数未成年施暴者,对陌生
热
人、同学甚至家人痛下杀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挑战。
速
(3)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
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专
(4)意义: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题
2.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体现分级预防,是基于哪些因素考虑的?
九
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般有一个过程,一开始沾染不良习气,如不加以改正,有可能形
聚
成不良行为,如再不加以改正就有可能变成严重不良行为,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焦
热点链接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案重新界定,列举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花
修订案将原法律规定中明显已经构成治安违法的行为移入严重不良行为,增加实践中未成
施
年人容易和经常出现的其他不良行为,并从及早干预、预防其进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
规定了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的具体千预措施。
类别
修订案重新界定
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予干预会日益严重的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不良行为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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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
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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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
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
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严重不良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行为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热
3.简要分析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
速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如果有不良行为又不及时改正,就有可能
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最后导致违法犯罪。
专
4.未成年人沾染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有哪些危害?
(1)影响身心健康、自身形象和发展,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影响家庭和谐幸福。
九
(2)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
5.“行己有耻”要求严于律已,我们怎样才能做到“行己有耻”?
(1)知廉耻,懂荣辱:有所为,有所不为。
(2)有知耻之心,不断提高辨别“耻”的能力。在行动之前,审查愿望:在行动之中,监督调节:
焦两法实
在行动之后,反思效果与影响。
(3)树立底线意识,触碰道德底线的事情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坚决不做。
(4)磨砺意志,拒绝不良诱惑,不断增强自控力。
热点链接3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
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
人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近年来多地发生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
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6.下调最低刑责年龄说明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