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公民义务
第一框 公民基本义务 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本框,引导学生了解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确认公民基本义务由宪法所规定,能够自觉履行公民基本义务。
2.通过本框,引导学生理解公民履行义务对个人、对社会和对国家的重要意义,体验履行基本义务的光荣感。
3.通过本框,引导学生自觉增强义务意识,以履行义务为荣,积极承担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重点难点】
一、教学重点
1.重点: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2.突破策略:充分运用教材素材,并结合社会热门事件或案例创设情境,调用学生的经验,用翔实的例子引导学生认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首先,通过生活化情境“小明的一天”导入本课,让学生初步感知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其次,通过“保护文物”或“女子拦高铁”事件让学生认识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义务;再次,通过“澳门人均GDP完美“逆袭””材料,引导学生认识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基本义务;最后,通过大学生王凯立志服兵役的故事以及守岛老兵王继才的事迹,让学生认识依法服兵役的义务,通过公民对纳税和税收的讨论对话,明确依法纳税的义务。
二、教学难点
1.难点:履行义务的社会价值。
2.突破策略:首先,通过“长城乱涂乱画”事件的处理结果,让学生明白违反法律规定必然
要付出法律代价;而遵守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可以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公共环境,有利于创造和谐有序的公共生活。其次,通过“澳门人均GDP完美“逆袭'”的事例,引导学生认识到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也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利益应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国家好,大家才会好,引导学生懂得履行义务对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重要性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最后,通过大学生王凯立志参军故事,引导学生理解依法服兵役对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性。通过分析李某不申报纳税的行为,引导学生明确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用税收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任何偷税、偷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活动 小明的权利与义务
9月的早晨,早起的妈妈为小明准备了营养的早餐,小明在家吃完早餐背起书包去上学。上午,因为小明上一学期在学校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刻苦,小明被老师和同学们评为八年级“优秀学生”。中午,小明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准备过生日的妈妈买了一件礼物。下午放学后,他和同学们一起骑自行车离开校园,在路口的红绿灯处,他和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指引,安全通过。回到小区后,他看到公告栏张贴了“当兵光荣”的征兵通知,心想以后长大了也要去报名当兵。晚上看新闻,他了解到,每年的9月是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想到自己班里也有壮族和土家族的同学,平时他尊重这些不同民族的同学,善于和他们和谐相处。
1.思考:请运用所学知识,说说小明行使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教师总结:受教育权 受抚养权 人格尊严权等。
2.思考:材料中小明履行了哪些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师总结:小明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 受抚养权 人格尊严权;小明的基本义务:受教育 孝敬父母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民族团结 依法服兵役等。因此,每个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既要行使权利,也要履行义务。
(设计意图:本活动设计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切入,通过讲述“小明的一天”,引导学生回忆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引出“公民义务”这一话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指引学生感知公民在生活中应尽的义务,同时也让学生初步感知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二、新课讲授
环节一 遵守宪法法律
活动 保护文物 义不容辞
2020年3月,一段游客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的短视频在网络热传,游客的不文明行径令人愤慨。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两名男子一蹲一站,面对墙体,行动可疑。工作人员上前查看后,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正在墙砖上刻画,另一名男子则望风掩护。从视频画面来看,刻字者并非不知行为可耻,一边刻字,一边四处张望,生怕被人发现。工作人员立即制止他们并上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李某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有专家表示,被刻画的墙体想要修复难比登天。那些歪歪斜斜的文字,很可能要与长城永存。这无疑是一笔又一笔文明污迹。
1.思考:结合材料,说说在长城上乱涂乱画的行为有什么影响。
教师总结:首先,这是不道德、文明素质低下的行为;其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影响了社会文明风气,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2.思考:我国有哪些法律对公民爱护文物和名胜古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联系宪法和法律思考,为什么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教师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一)贪污或者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运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