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二课时)
设计者: 雷书枝吕洪艳 审核者: 执教者: 使用时间: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培养学生树立基本的法治观念,了解国家机构为人民服务的职能。
过程与方法: 知道经常打交道的国家机关的日常行为属于行使何种职权。
知识目标: 使学生了解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能,知道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教学重点: 知道经常打交道的国家机关的日常行为属于行使何种职权,去感受国家机关之间严密的组织性和协调性。
教学难点: 使学生了解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能,帮助学生理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教学过程:
结合课程标准或者单元目标对本节课教学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本课是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中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我国宪法的第三章,就明确介绍了中国的国家机构的组成。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份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在本册法治专册中,此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课的内容简要介绍了宪法第三章中的内容。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总共四章,而本课所讲授的内容就涉及到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的内容,可见本课的重要性。
本课由三个板块组成。第一个板块的话题是“身边的国家机构”,让学生了解国家机构的组织形态,对此形成初步的知识框架,在此基础上认识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第二个板块的话题是“国家机关的职权”,使学生了解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能,知道经常打交道的国家机关的日常行为属于行使何种职权。第三个板块的话题是“国家机关的产生”,让学生知道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次备课
一、教学导入
师: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大家了解了身边的国家机构,也知道了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国家机关的服务,这节课我们继续学习国家机关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