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0讲 数学归纳法与数列综合应用
【考点梳理】
一、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归纳奠基)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 (n0∈N*)时命题成立;
(2) (归纳递推)假设n=k(k≥n0,k∈N*)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只要完成这两个步骤,就可以断定命题对从n0开始的所有正整数n都成立.
注意:①应用数学归纳法要运用“归纳假设”,没有运用“归纳假设”的证明不是数学归纳法。
②由k到k+1的证明,实际问题中由k到k+1的变化规律是数学归纳法的难点,突破难点的关键是掌握由k到k+1的推论方法,在运用归纳假设时,应分析P(k)与P(k+1)的差异及联系。利用拆、添、并、放、缩等手段,或从归纳假设出发;或从P(k+1)从分离出P(k),再进行局部调整;也可考虑寻求二者的“结合点”,以便顺利过渡。
3、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等式,常采用从一边开始并以另一边为目标进行推证的办法;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整除性问题,常采用配凑的办法;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不等式时,常常需要运用不等式的性质以及比较法、放缩法、分析法、综合法等基本方法;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几何问题,常常要运用几何图形的性质。
二、归纳——猜想——论证
“归纳、猜想、证明”就是运用“检验有限个的值,寻找一定规律,猜想一个结论,然后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所猜想的结论正确”的解题方法.
理解一个完整的思维过程,往往是既要发现结论,又要证明结论的正确性.这就需要掌握运用由特殊到一般的思维方法,也就是通过观察、归纳,提出猜想,探求结论,且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即数学归纳法证明结论(猜想)的正确.领会“归纳、猜想、证明”的思想方法,非常有助于提高观察分析能力.
三、数列应用题常见模型
(1)等差模型:如果后一个量比前一个量增加(或减少)的是同一个固定值,该模型是等差模型,增加(或减少)的量就是公差.
(2)等比模型:如果后一个量与前一个量的比是同一个固定的非零常数,该模型是等比模型,这个固定的数就是公比.
(3)递推数列模型:如果题目中给出的前后两项之间的关系不固定,随项的变化而变化,应考虑an与an+1(或者相邻三项等)之间的递推关系,或者Sn与Sn+1(或者相邻三项等)之间的递推关系.
【解题方法和技巧】
1.数列的应用,解题的关键是通过找到图形之间的关系,得到等比数列,求数列通项公式常用的方法:(1)由与的关系求通项公式;(2)累加法;(3)累乘法;(4)两边取到数,构造新数列法.
2.等差、等比数列的综合问题的分析,应重点分析等差、等比数列的通项及前n项和;分析等差、等比数列项之间的关系.往往用到转化与化归的思想方法.
3.数列与函数常常以函数的解析式为载体,转化为数列问题,常用的数学思想方法有“函数与方程”“等价转化”等.
4.数列与不等式问题要抓住一个中心——函数,两个密切联系:一是数列和函数之间的密切联系,数列的通项公式是数列问题的核心,函数的解析式是研究函数问题的基础;二是方程、不等式与函数的联系,利用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灵活的处理.
5."新定义"型问题是指在问题中定义了初中数学中没有学过的一些概念、新运算、新符号,要求学生读懂题意并结合已有知识进行理解,而后根据新定义进行运算、推理、迁移的一种题型.它一般分为三种类型:(1)定义新运算;(2)定义初、高中知识衔接"新知识";(3)定义新概念.这类试题考查考生对"新定义"的理解和认识,以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解题时需要将"新定义"的知识与已学知识联系起来,利用已有的知识经验来解决问题.
6.数列与函数、不等式综合问题的求解策略:
1、已知数列的条件,解决函数问题,解决此类问题一把要利用数列的通项公式,前项和公式,求和方法等对于式子化简变形,注意数列与函数的不同,数列只能看作是自变量为正整数的一类函数,在解决问题时要注意这一特殊性;
2、解决数列与不等式的综合问题时,若是证明题中,则要灵活选择不等式的证明方法,如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放缩法等,若是含参数的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则可分离参数,转化为研究最值问题来解决.
【考点剖析】
【考点1】数学归纳法
一、单选题
1.(2022·上海·高三专题练习)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的过程中,由到时,左边增加了( )
A.1项 B.k项 C.项 D.项
【答案】D
【分析】得和时对应的不等式左边的最后一项,再由变化规律可得增加的项数.
【详解】当时,不等式左边的最后一项为,而当时,最后一项为,并且不等式左边分式每一项分母的变化规律是每一项比前一项加,所以增加了项.
故选:D
2.(2021·上海奉贤区致远高级中学高三期中)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第一步应验证不等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