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一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一、中央体制演变——从“公天下”到不断完善的“家国一体”
时期
发展历程
先秦
(萌芽)
王位世袭制使政治权力由“传贤”变成“传子”;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制,“家国一体”,周王既是天下大宗,也是最高领袖
秦朝
(创立)
皇帝制度:皇帝总揽一切军政大权。三公九卿制: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管行政、监察和军事;下设诸卿负责具体事务
西汉
(发展)
汉武帝重用身边的侍从、秘书等,建立“中朝”,削弱相权
隋唐
(完善)
三省六部制: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分工明确,互相牵制,从而分散相权;尚书省下设六部,具体执行国家事务;保证了皇权独尊
宋朝
(加强)
二府三司制:中书门下、枢密院分掌行政和军事,三司分管财政,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相权
续表
时期
发展历程
元朝
(加强)
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其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
明朝
(强化)
明太祖废除丞相,设置殿阁大学士协助处理政务;明成祖时,设立内阁,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
清朝
(顶峰)
清初军国大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处理;康熙时,设置南书房;雍正年间,设军机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二、地方体制——从“天下共主”到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制度
时期
发展历程
周代
实行分封制,加强了王权,周王成为“天下共主”;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崩溃
秦朝
废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了中国古代统一王朝的基础,促使贵族政治转向官僚政治
续表
时期
发展历程
汉朝
汉朝
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汉武帝颁行“推恩令”,设置刺史。封国制导致“七国之乱”,“推恩令”加强了中央集权
唐朝
中期设节度使,后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宋朝
文官知州通判制:由文官任地方长官,通判监督,将兵权、财权、行政权收归中央。这一举措改变了藩镇割据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从宋代后,中央确立了对地方的优势
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
明朝
废行省,设三司,将地方权力进一步集中到中央
三、选官制度——从贵族政治到影响深远的科举取士
时期
发展历程
夏、商、
西周
世官制
(1)内容:选官范围限定为贵族,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影响:推动了奴隶社会的发展
战国、秦
朝和汉初
军功爵制
(1)内容: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商鞅变法实行二十等爵制。
(2)影响: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两汉
察举制
(1)内容:官吏察访适合的人才向中央举荐,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
(2)影响: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
续表
时期
发展历程
魏晋南
北朝
九品中正制
(1)内容:中央选择德才兼备的官员兼任原籍中正官,查访本州士人,然后依据品行、门第等将士人评列九品,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
(2)影响:推行初期,评判人才综合考虑门第和才能,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后期,看重门第,沦为士族垄断仕途的工具
隋、唐、
宋、明、清
科举制
(1)内容:废除九品中正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2)影响:有利于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嬗变规律
(1)中央集权是推动地方行政层级变化的主因。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央行政制度的补充,地方行政层级调整必然受中央集权变化规律的影响。
(2)沿袭变革是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主线。中国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一条主线是对前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沿袭和改进,沿袭为主,变革为辅。
(3)下稳上动是地方行政层级结构变化的特征。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县作为地方行政层级的基层政区,是相对稳定的。县级的相对稳定性表现在自秦朝推行郡县制以来,任何朝代的基层政区都是县,也从来没有被取消过。
(4)财政改革是影响地方行政层级嬗变的重要因素。首先表现在财政是地方行政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其次表现在财政是地方行政制度变革的推动力量。
2.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从本质上看,选官制度是加强统治、强化皇权的重要手段。其发展趋势如下:
(1)选官标准:由家世门第逐渐发展为才学。
(2)选拔方式:由推荐逐渐发展为公开考试。
(3)选官原则:逐步制度化、公开、公平、客观。
(4)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5)主要启示:公开公正、德才兼备、考试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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