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用微视角:将零散的知识,系统化、网络化、规律化
微专题:析错正解集合问题中的易错点
【主题】
集合作为表述数学对象的一种数学语言,是贯穿整个高中数学学习的始终。在解不等式(组)中集合被用于表示解集;在讨论函数定义及函数基本性质、基本初等函数时,集合表示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在解析几何中用来表示具有某种性质的点的集合;而《课程标准》对此的要求是:知道集合的意义,理解集合的元素及其与集合的关系符号;…会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集合;理解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掌握子集的概念;掌握集合的“交”、“并”、“补”等运算,知道有关的基本运算性质。会求几个集合的交集、并集,会求已知集合的补集,但不要求会解决有关集合的证明问题。在使用集合语言表示有关数学对象的过程中,应注意规范与完整的表述。
【典例】
1、把握集合元素形式
例1、设集合A={平面上的直线},B={平面上的圆},则A
B中的元素最多有 个。
【错解】由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可知,最多有2个故填2;
【错因分析】上述解法把集合A、B中元素为误认为了点集,由定势思维考虑两者之间的位置关系了;
【解析】
例2、设集合
,
,求:
。
【错解】显然
,
,所以
;
【错因分析】错因在于对集合中的代表元素不理解,集合A中的代表元素是y,是表示函数的值域。但集合B中的元素为
,是表示函数的定义域;
【解析】
2、检验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
例3、已知集合
,
, 且
,求:
的值。
【错解】经过分析知,若
,则
,即
或
,若
,
则
,即
,从而
,
,
。
【错因分析】忽视集合元素的互异性;
【解析】
例4、设
,求:
中所有元素之和。
【错解】错解1:集合A中的元素是方程的根,故由根与系数的关系可知,两根之和为:
;
错解2:由
,得
,
(1)当
时,
,此时
中的元素之和为:
;
(2)当
时,
;
【错因分析】述解法犯错误的原因是忽视了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
【解析】
3、牢记空集的特殊性
例5、设集合
,
,且
,求:实数
的值。
【错解】由
,
,又
,故
,所以
或
;
【错因分析】忽视了
的情形;
【解析】
例6、已知
,
,当
,求:实数m的取值范围。
【错解】要使
,应有
解得:
;
【错因分析】错解忽略了
时的情况,因为当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