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5 因式分解定理
复习 因式分解与多项式系数所在数域有关
x44=(x22)(x2+2)
Q
R
C
一、不可约多项式
定义:设p(x)P[x],且(p(x))>0, 若p(x)不能表示成数域P上两个次数比p(x)低的多项式的乘积, 则称 p(x)为数域P上的不可约多项式.
注意:
① 一个多项式是否不可约依赖于系数域.
② 一元多项式总是不可约多项式
③ p(x)不可约 p(x)的因式只有零次多项式与它自身的非零常数倍.
④ 若p(x)不可约,对 f(x) P[x], 有(p(x), f(x))=1或p(x)|f(x).
⑤ 定理5:设p(x)是不可约多项式, f(x), g(x)P[x],若p(x)| f(x)g(x), 则p(x)| f(x)或p(x)| g(x).
推广:设p(x)是不可约多项式, fi(x)P[x], i=1,2,…, s,若p(x)| f1(x) f2(x) … fs(x) , 则必存在某个fi(x), 使得 p(x)| fi(x)。
⑥ 设p(x)是不可约多项式, cP, 则cp(x)也是不可约多项式。
二、因式分解及唯一性定理
1. 定理 f(x)P[x],若(f(x))1,则f(x)可唯一地分解成数域P上一些不可约多项式的乘积.所谓唯一性是说,若有两个分解式
f(x)= p1(x) p2(x)… ps(x)= q1(x) q2(x)… qt(x)
则s=t,且适当排列因式的次序后,有pi(x)= ciqi(x),其中ci, i=1,2,…,s是一些非零常数.
注:
1) 理解证明过程.
2) 整个证明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分解多项式的方法.
3) 定理的作用主要是理论上的.
2.标准分解式
设f(x)P[x], ( f(x))1, 则 f(x)总可表成
其中c为f(x)的首项系数,pi(x)为互不相同的首项系数为1的不可约多项式,riZ+,称之为f(x)的标准分解式.
性质1
h(x)| f(x)的充分必要条件是h(x)具有这样的形式
其中0 li ri, i=1,2,…,s.
设f(x), h(x)P[x], ( f(x))1, (h(x))0, 且 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