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教学设计)(2)
2. 2 .1 综合法和分析法(2)--分析法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目标:
(1)理解分析法证明的概念;(2)能熟练地运用分析法证明数学问题;(3)综合法与分析法结合使用证明数学问题。
过程与方法目标:
(1)通过实例引导学生理解分析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2)引导学生归纳出分析法证明的操作流程图;(3)通过实例引导学生灵活选用证明的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分析法的学习,体会数学思维的严密性、抽象性、科学性。(2)通过分析法的学习,养成审慎思维的习惯;(3)通过证明方法的选择,与两种证明方法的结合使用,培养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了解分析法思考过程、特点
教学难点:对分析法的思考过程、特点概括
教学过程:
一、复习回顾:
1、综合法定义: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方法叫做综合法。
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定理、公理等,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表示为:
2、综合法的特点是:
由因导果,即由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已知的数学定理、性质和公式,推出结论的一种证明方法。
二、创设情境,新课引入
证明数学命题时,还经常从要证的结论 Q 出发,反推回去,寻求保证 Q 成立的条件,即使Q成立的充分条件P1,为了证明P1成立,再去寻求P1成立的充分条件P2,为了证明P2成立,再去寻求P2成立的充分条件P3,…… 直到找到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三、师生互动,新课讲解:
例1:求证:
(a>0,b>0)
证明:
要证
,
只需证
,
只需证
,
只需证
由于
显然成立,因此原不等式成立。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方法叫做分析法。
分析法可表示为:
分析法的特点是:执果索因,即寻找使结论成立的条件。
分析法的书写格式:
要证明命题B为真,
只需要证明命题
为真,从而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
为真,从而又有……
……
这只需要证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