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九一八事变,日本占领东北三省,并在此建立伪满洲国。
东北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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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华北策划五省自治,史称“华北事变”。
华北形势
1936年7月,蒋在公开场合说道:“中央对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协定,并绝不容忍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事实。……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1937.7.7,卢沟桥事变
看图说:中国军队抵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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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的声音
英国外交大臣艾登认为:“我仍相信日本政府不是有意有计划地开始侵略的……我绝不相信日本政府会愿意在此时、在中国进行一场军事冒险。”
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认为:“这或许并不是日本有意挑起的事变,日本也不想把事态扩大化。”
事实上:
日本军部编制的1937年对华作战计划:华北方面用8个师团占领北平及天津……;华中方面用3个师团占领山海附近……;华南方面用一个师团占领福建、厦门和汕头。
日方的态度:“不扩大方针”,实际上强占平津
日本侵华
既定国策
蓄谋已久
1937年侵占的领土
1938年侵占的领土
1944年侵占的领土
1945年侵占的领土
1937年8-11月,“淞沪会战”,上海沦陷,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
1937年11-12月,国民党组织南京保卫战。12月13日,南京沦陷。
罪行一:侵略战争
罪行二: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刽子手谷寿夫接受审判
南京大屠杀刽子手松井石根接受审判
法律视角
屠杀时间久
屠杀对象是平民和战俘
形式残忍
罪行二:南京大屠杀
法律视角
战争法禁止不经过宣战而发动战争;惩罚、虐待、杀害战俘或者攻击非战斗人员;使用具有过分杀伤力的战争手段;使用化学和细菌及核武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指不区分平民与交战人员,军事与非军事目标的作战方法。
二、对平民、交战者和战争受害者的待遇
(一)对平民的保护:1.对交战国境内敌国平民的保护……应保障其基本权利,不得将他们作为军事攻击的对象,禁止对他们实施报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他们提供情报,不得施以体刑和酷刑,禁止进行集体惩罚和扣作人质……;
伦理道德
二战战犯主张当时是遵照本国的法律而为,是合法的。当时的法官认为,本国的法律也不能践踏人类基本的伦理道德,所以他们的法律是无效的,即恶法非法。反正战犯在监狱里关着呢,想杀还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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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法禁止不经过宣战而发动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