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湘南实验中学省级“十三五”课题《生态课堂与高效学习的研究》“五环”导学案
课题:集合的含义与表示学案
主编:刘孝辉 审核:高一备课组 时间: 本单元第1节
学习目标:
1、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2、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3. 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数集及其记法、集合元素的三个特征
第二次备课
学习步骤:
1、 预学案:不学不讲(知识记忆与理解)
教材梳理
1.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 ,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 (简称为 ).
2.集合通常用 来表示,而集合中的元素通常 来表示 ,如果a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 ,记作 ;如果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 ,记作 ;
3.集合中元素具有的性质 、 、
4.常用的数集
(1)非负整数的全体构成的集合叫 ,记作 ;
(2)在自然数集内排除零构成的集合叫 ,记作 ;
(3)整数的全体构成的集合叫 ,记作 ;
(4)有理数构成的集合叫 ,记作 ;
(5)实数的全体构成的集合叫 ,记作 ;
5.列举法是 .
6.如果在集合I中,属于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x都具有性质p(x),而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都不具有性质p(x),则性质p(x)叫做集合A的 .
7.描述法的表示形式为 .
2、 导学案:不议不讲(思维探究与创新)
例题讲解
例1、下列各组对象能否组成集合.
(1)小于10的自然数: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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