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高中数学必修一1.1.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导学案(无答案)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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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课标考纲解读 1.理解集合的概念,会判断一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 2.了解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会判断某一元素属于或不属于某一集合,掌握表示“属于”与“不属于”的符号“ ”与“ ”。 3.了解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4.掌握集合元素的特征,并能运用它们解题。 5.理解列举法和描述法的意义,掌握这两种集合的表示方法和特征,并会运用它们正确地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一、考点知识清单: 1.一般的,我们把 统称为元素,把 叫做集合,简称 。 2.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 ,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 3.元素与集合之间存在的两种关系:如果 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 集合A,记作 ; 如果 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 集合A,记作 。 4.集合中的元素具有三个特性: 、 、 。 ①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即任何一个对象都能说明他是或不是某个集合的元素,两者情况必居其一且仅居其一,不会模棱两可。例如:“著名的科学家”“与 接近的数”等都不能组成一个集合; ②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同一元素在同一集合中,不能重复出现; ③无序性:在一个集合中,元素之间都是平等的,它们都充当集合中的一员,无先后次序之说,无高低贵贱之分。 5.数学中一些常用的数集及其记法: (1) 称为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 ; (2) 称为正整数集,记作 ; (3) 称为整数集,记作 ; (4) 称为有理数集,记作 ; (5) 称为实数集,记作 。 6.常见的集合表示方法有 、 、 。 例:列举法:正整数集 = ;描述法: 或 。 7.把集合中的元素 的方法叫做列举法,例:正整数集 = 。 8.用集合所含元素的 的方法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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