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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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音 乐
一、编写说明
本纲要是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课
程标准》)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皖教基〔2017〕21 号)精神,结合我省初中音乐教学实际而制定的。本
纲要对我省 2019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学科的考试性质与目标、考试内容与要
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是 2019 年初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的
依据,其中例证性试题为各地、各校命题提供基本参考。考试遵循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为理念。注重考试
对初中音乐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促进广大音乐教师建立新型的教材观、学生观
和评价观,把新课程的教育理念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同时,考试还应有利于激发
和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建立学习音乐的成就感和自信心。
(二)科学性原则
考试指标的确定,以音乐学科特点和不同教学领域的内容标准为依据;考试方
式的选择,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把考试融进教学全过程,形成科
学有效的考试评价制度。各市、各校在笔试试题的研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命题
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试题要科学、严谨,避免出现科学性、技术性的错误。
试卷力求结构合理、题量适中、题型多样、题意明确,难易程度适当;不出偏题、
怪题;可适度增加开放性和探究性试题。试题贴近学生生活、贴近社会,体现时
代性。同时在考试过程、考试内容、考试命题方面,教师在实际执行中应做到思
想性、科学性、技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杜绝随意性操作。
(三)基础性原则
考试应突出对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评价, 考试范围涵盖课程目标的各
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立足课标,紧扣教材,但不拘泥于教材;避免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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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业水
平,切实有效地把考查音乐知识与技能、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以及情感、态度与
价值观结合起来,注重考查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激发学生终身学习音乐的动力。
二、考试性质与目标
(一)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初
中学生在音乐课程学习中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
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