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剽窃容易让你获得快感,但会失去伦理;
剽窃容易让你急功近利,但会失去灵魂
【素材回放】
2019年2月15日,活动组织方德国“反剽窃协会”新闻发言人克里斯汀女士向某报记者介绍,这份获奖名单由专家评委会确定,其中也包含大量欧洲分销商。这一奖项的设立时间已有42年之久,奖项旨在谴责仿冒者肆无忌惮的商业行为。但她同时表示,尽管奖项曾经对一些商家起到威慑作用,但其实并无法律效力。针对今年颁出的奖项“前十名”均是中国企业的情况,克里斯汀女士回应表示,协会此前已向全世界400余家公司颁过奖,涉及很多国家的企业。“在今年的获奖名单中,也有大量售卖仿制品的欧洲国家被提及。”
【素材解读】
实在是震惊!德国设立了一个奖项,中国包揽了前10名,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还很难为情。因为这个奖,是为了反对山寨而设立的剽窃奖。获得这样的奖,是一种耻辱!好创意撞车和再创作都是经常的事,但原封不动地照搬生产就是造假,这种拿来主义,不能忍!剽窃看似是企业唯利是图,其实反映了这类企业的三怕精神:怕创新、怕发展、怕未来。怕创新就是自己懒得思考,懒得创新,能拿就拿,能偷就偷。怕发展就是不走阳光大道,专走歪门邪道,那条道来钱快来钱多就走哪条道。怕未来就是今朝有钱今朝醉,听天由命混未来,不费时间心思琢磨什么未来趋势或未来机遇。在互联网时代,在知识产权日益得到尊重和保护的今天,企业大偷不改行创新转型同样没有未来。小偷大偷都是偷。小偷小摸,属个人行为,危害的是受害人,危害的层面是局部的。大偷大摸,属企业行为,危害的是受害企业,危害的层面是广阔的。就地域而言,剽窃企业丢脸丢到了海外企业、海外媒体、海外协会、海外华人、海外社会。就性质而言,他们丢脸丢掉的是企业和国家的声誉、品牌和形象。就时空而言,他们丢脸丢失的是未来。
【适用话题】
原创 仿制 剽窃 借鉴 法律 震慑
知识产权 道德审判 保护版权人利益 企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剽窃,是与创新为敌,是与创意为恶,是向竞争求饶,是向未来低头
剽窃,让你与未来背道而驰。创新,让你与未来相向而行
在一个开放的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创新能力却如此低下,令人深思
其实,中国科技今天正在走出模仿模式,世界很多地方也开始从中国“剽窃”了
企业本身的存在就是以营利为目的,我们的正确态度是既无需对其过高的道德要求,也不必对其遭遇过度怜悯
【素材锐评】
剽窃奖包揽前十咋都没脾气了
大凡看到有中国字样企业包揽了一种“国际大奖”的前十,相信很多人都会为之一阵,甚至会脱口而赞:这回我们又能扬眉吐气,笑傲全球一会了。但是没想到的是这回的“包揽前十”没能为我们争光,反倒让我们恨不得地上能开个大裂钻进去,毕竟这样的一个“国际大奖”让我们太丢人了。站在“爱国者”的角度来说,我们中国的企业多么厉害,怎么可能?又怎么会干出剽窃别人企业设计的荒唐行为?直到后面看到“也有大量售卖仿制品的欧洲国家被提及”时,心里才感到一丝安慰:毕竟一些国外企业也干出了同样的行为,原来老外也会这样干。这并不是“中国独有”。
另外,组织评选这种奖的组织已经成立了42年,没有官方色彩,也不是“草台班子”。而是德国的一个独立的注册协会,成员包括知识产权律师、企业经营者及部分政界、法律界人士。而且这个“金鼻子剽窃奖”在成立42年来,每年对那些“公然”制作或销售仿制品最严重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都会颁奖,奖杯为一个有着长鼻子的小黑人,底端印有醒目的“剽窃”字样。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金鼻子剽窃奖”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甚至协会也不会主动起诉。但是这个在欧美等国家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正因如此,一些企业和商家由于担心负面影响,都会寻求与原创制造商达成协议。比如,将剩余的产品撤出市场,签署停售声明等。
由此可见,这一个“国际大奖”虽然不像有些大奖很有权威,但还是比较严肃、客观和公平公正的。但是,每一次一提到国外有“辱没”我们的行为,在社会上总是会产生“强烈反响”,尤其是当事者更是“七个不服,八个不怕,一百二十个不含糊”。但是,这个“包揽全十”发布后,不仅社会“没脾气了”,当事企业更是装聋作哑。虽然“大奖”组织者表示,在获奖者名单确定前,被控“剽窃”的企业会被通知将获这一奖项,并有机会发表回应。这些回应也在评估范围内。但在记者采访这些“上榜”的企业时,这些企业却都称不知道“获奖”。一家企业的回答更耐人寻味:“这个产品也不是我们在做,还有别人在做。”,言下之意,已经有人模仿,他们也就能理所当然的模仿了。这难道也有“法不责众”?
这些“上榜”产品是有锅具产品、玩具等等,扪心自问,现在市场上的锅具产品五花八门,尤其是各种各样的塑料玩具等等,到底有多少原创的还是仿制的、剽窃的或借鉴的,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