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七单元 规范司法行为 建设法治社会 要点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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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九年级
章节 单元综合与测试
类型 素材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9-2020
地区(省份) 广东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6 KB
发布时间 2019-02-21
更新时间 2019-02-21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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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粤教版九年级下册 第七单元 1、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2、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发生了纠纷,当时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采用合法手段来解决矛盾维护权利。 3、协商指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4、调解含义:当事人向相关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5、仲裁:当事人根据其在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到中立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判,并受裁判约束。 特点:(1)程序灵活,一裁定局,便捷、经济 (2)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行政复议含义: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其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坚持有错必纠。 7、诉讼含义: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争议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司法途径。 分类:(1)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3)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方式 涵义 备注 非诉讼 协商 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快速、简便,但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进行排解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 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灵活、便捷,一裁定局,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行政复议 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防止和纠正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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