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捍卫国家主权
“南海仲裁案”的由来及中国政府的态度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百八十七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
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的调整范围,不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也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已经根据《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仲裁庭对于菲律宾单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争端提起的强制仲裁明显没有管辖权。
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探究
中国为什么“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强制仲裁案?
新课导入
情感、态度、价值观:
1.通过学习,增强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感受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国家强盛的自豪感。
3.树立并熟悉“港澳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南海诸岛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观念,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主权完整的强烈愿望。
能力目标:
1.能通过历史和现实的比较,认识领土和主权完整的重大意义。
2.能结合具体事例,阐释国家维护主权和利益的正当性。
3.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评价“港独”和“台独”的危害性。
知识与技能:
1.了解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含义,理解捍卫国家主权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2.懂得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3.知道国家在港澳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和南海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
学习目标
1997年7月1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思考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在香港悬挂了155年的英国米字旗终于落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冉冉升起。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国家的统一,主权得到维护!
中国!
一点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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