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不可违
主备人所在学校及姓名
审核人所在学校及姓名
课题[来源:学科网]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1课时 法不可违
课型
新授课
第 1 课时
教学
目标
1、树立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观念,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2、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种类
3、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重难[来源:学科网ZXXK]
点
教学重点
违法行为的种类。
教学难点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教法学法
情境创设法、讨论法
教具学具准备
制作PPT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设 计
二次备课
一、查学诊断
教师活动:
提问:1.什么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类别有哪些?
二、示标导入
教师活动:展示本节课目标及重难点
导入新课
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政府报告中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赢得满堂喝彩。“不可任性”成为2015年开春以来最热门的网络流行语之一,很多人评论表示“有钱不可任性”“有青春不可任性”“有命不可任性”“游景区不可任性”“吃美食不可任性”……
思考:(1)“不可任性”,哪些社会行为规范可以限制人们的“任性”?
(2)人们行为的底线是什么?
教师总结: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对
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较轻
物权法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二
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法规)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三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1.观察与思考: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教师总结: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标导学(四):警惕和远离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思考: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教师总结: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