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二 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
考试说明
列举汉代“中朝”、唐朝“三省六部制”、元代中书省制度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皇 帝
中朝
外朝
尚书令
侍 中
常 侍
丞 相
御史大夫
太 尉
九 卿
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
有事上报
1、建立“中朝”制度
一、汉政治制度表现
2、颁布“推恩令”
一、汉政治制度表现
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这项政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弟。后来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
汉朝原来施行的是郡县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做的改进,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由诸侯王的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3、刺史制度
一、汉政治制度表现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监察官员
高效行政
稳定秩序
二、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二、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
秦设立了专门负责监察的管员,称之为“御史大夫”,官位相当于副丞相
汉代,朝廷正式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台”,最高长官称“御史中丞”。
武则天将“御史台”改为“肃政台”,权力范围更大,不但有监督百官的职能,还负有整肃朝政的使命。
明代,“都察院”,地位又有提高,权力更大。“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官位正二品。
清代,“都察院”的地位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机构已比较完善,分工更加明确,增设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与朝廷的六部相对应。首席监察官称“左都御史”,官位一品。
监御史印
如何认识古代的监察制度
二、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
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
未能对皇权作出制约;
监察官员和监察机构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