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2第三单元第3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17张PPT)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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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3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8-2019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
文件大小 894 KB
发布时间 2018-06-26
更新时间 2018-06-26
作者 沧海一声潇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8-06-26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8136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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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3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三单元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课程标准: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 人教版选修二 以下列举的事件哪些是客观真实的? A.辛亥革命时孙中山在国内领导了起义 B.袁世凯在武昌起义后积极剿杀革命党人 C.袁世凯是清帝退位的重要推手 D.选举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中华民国的成年公民都参与了投票。 E.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时,革命党人内部也有不满。 F.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全票选出袁世凯作为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 G.孙中山本希望在民国确立出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制 清政府 重用 帝国主义列强 支持 军事进攻 政治欺骗 军事威胁 外交孤立 经济封锁 革命党人 立宪派和旧官僚 施压 妥协退让 逼宫 辛亥革命期间各方力量的关系 支持 结合以上背景内容思考: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目的是什么? ★ 根本目的:用法律确立民主共和制度 ★ 直接目的:限制袁世凯,维护民主革命成果 宪法在字典中的解释: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立法工作的根据。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家宅、财产、营业、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居住、迁徙、信仰等自由,有请愿、陈诉、诉讼、任官、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的权利;承担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思考以下问题: 问题1:第一章体现了怎样的民主思想?这一思想有何积极意义? 确立主权在民,否定了传统家天下、君国一体的观念。 主权在民 问题2:第二章阐释了怎样的思想内容?这一内容有何积极意义? 国民一律平等; 国民享有民主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确认了资产阶级人权平等的原则,否定封建等级制度和臣民观念,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促使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参议员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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