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内容简析 提纲挈领,理解内容架构
本单元内容的教育目标在于引导学生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树立权利义务理念,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第三课“公民权利”,有两框内容, 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第一目“政治权利和自由”,体现“政治权利”。第二目“人身自由”,体现“人身权利”。第三目“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体现“社会文化权利”。第二框“依法行使权利”。第一目:“行使权利有界限”体现了宪法“权利的限制性规定”。第二目:“维护权利守程序”体现了宪法“权利的程序性规定”。
本课教学目的是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及依法行使权利,通过阐释其内容、内涵及价值,阐述公民基本权利与依法行使权利的关系,明确行使权利的界限、方式和程序。
第四课“公民义务”,也有两框内容。它是第三课的逻辑延伸,要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第一框“公民基本义务”。阐述了四目内容:“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和“依法纳税”。
第二框“依法履行义务”,主要讲“如何依法履行义务”第一目:“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第二目:“法定义务须履行”;第三目:“违反义务须担责”。
本课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引导学生明确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履行义务的要求及违反义务的责任,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懂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概念剖析 条分缕析,辨清法学概念
本单元涉及学生认知比较困难的重要法学概念包括:
◎公民与人民权利、基本权利与人权
人权:指“人类的权利”或“作为人的权利”。不因社会地位和实际能力就应该享有的某些权利;与人的属性相伴随,不可剥夺,不可转让。本质上是道德权利而非法定权利;是应然权利而非实定权利;昭示权利的预设和权利发展的信念。内容上既包括自然权利,也包括政治性权利。
基本人权:是指重要而基本的人权,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均是基本人权。
基本权利:相当于制度化的基本人权。
◎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
宪法权利:经过宪法明示,主要对抗国家权力侵犯或者要求国家权力作为而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以宪法救济(如合宪性监督、审查)作为权利实现的最终保障。
法律权利:由法律加以规定,仅以法律救济(法律诉讼)为权利实现的最终保障。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公民义务的分类
1.依据存在形式划分
宪法列举义务:宪法中以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