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阶段专题复习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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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1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包含的内容: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关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的
责任:
①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
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②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生命健康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①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②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
③要求侵权人对受害者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④要求侵权人进行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例1】(2013·莱芜中考)莱芜市教育局决定,从2013年5月至
9月,在全市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以“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开展以“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是因为 ( )
①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特殊保护
④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思维点金】本题考查学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受特殊保护的认识。解答本题的关键是理解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以“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的原因。①③④叙述的都是“珍爱生命”的原因,②在材料中未体现,应排除。
答案: D 。
要点 2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①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③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否则就构成侵权。
②恶意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