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复习巩固:
1、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治国的地位?
2、依法治国的意义。
17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 健全法律监督
学习目标: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p97和各自的地位是什么?p98-101(掌握)
2.青少年怎样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 p101 、104 (掌握运用)
3.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地位如何?(理解)p102
4.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的形式和意义。 p104 (掌握运用)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和各自的地位是什么?(掌握) p97
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地位: p98-101
(1)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2)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
2.青少年怎样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 p101 、104 (掌握运用)
(1)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2)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3)我们青少年要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力,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地位如何?(理解)p102
(1)内容: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等。
(2)地位:法律监督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
4.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的形式和意义。 p104 (掌握运用)
形式:提出批评建议;向有关部门打电话;来信来访;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向新闻媒体反映等。
意义:
(1)公民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
(2)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3)有利于健全我国的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
(4)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5)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案例一: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