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时守合同,讲信用
3.3坚守契约精神
临沂一房屋买方延期付首付款 卖方可解除合同吗
2016年11月,临沂汪先生和李先生在中介的居间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约定:汪先生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先生,成交价总计63万元。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李先生向汪先生支付定金3万元,2016年12月底前支付购房首付款23万元,房屋解抵押、银行批贷后,双方即可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当日款项付清。
合同还约定如果李先生逾期履行支付首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汪先生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履行支付首付款超过15日,则构成根本违约,汪先生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临沂一房屋买方延期付首付款 卖方可解除合同吗
合同签订当日,李先生支付给汪先生定金3万元。由于贷款还未批准,李先生未在2016年12月底前支付首付款。
2017年2月,在收到银行贷款批准的通知后,李先生立即通知汪先生要求支付首付。汪先生表示其已出发,不在本地,等回来再办理。谁知4月份,李先生再次与汪先生商谈合同履行问题时,汪先生却表示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李先生需支付2万元违约金以弥补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未果,汪先生以李先生得知批贷后,未积极办理过户,故意拖延过户且逾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超过15日已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向其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由于贷款已获批,李先生则不同意解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李先生来电咨询,这种买方延期付首付款的,卖方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思 考
(1)案例当中,属于哪一种合同纠纷?
(2)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你认为上述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1)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李先生逾期未交纳首付款,属于违约行为(不适当违约)。
(3)本案中,李先生虽然迟延支付,但其表示愿意支付首付款,因此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当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卖方诉讼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而买方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法院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会综合评估卖方的损失,判决买方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合同的含义
知道什么是合同,了解合同的分类以及合同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懂得违反合同约定必须承担责任。
违约行为的分类
1、合同的含义
2、合同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合同的特征)
3、当事人应当怎样积极履行合同?
4、构成违约行为有什么条件?
5、违约行为的分类
6、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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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合同?(含义):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就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达成的一致意见。
2017年10月,消费者陈某在长寿区某超市购买标价为11.8元/斤的糕点,支付现金4.7元。在回家途中,陈某无意查看小票时发现,超市按18.9元/斤的价格收费。陈某感觉自己被骗,立即返回超市,用手机拍摄了货物标价,悄悄开启了手机的录音功能。随后,以“价格欺诈”为由,找到该超市店堂经理,要求赔偿。超市店堂经理表示,这并非欺诈,是超市工作人员疏忽,在电脑系统录入时不慎将价格搞错,不承认赔偿。陈某对店堂经理的处理态度和处理结果强烈不满。陈某将其投诉到区消委,最终获赔500元。
(1)材料中是否有成立合同?
(2)合同是否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3)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必须要保留什么?
(1)有成立合同。
(2)合同不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3)必须要保留购物小票。
思考
请你在下列选项当中找出哪一项属于合同
王某和李某订立了一份赛车的买卖合同。
甲将自己的遥控玩具车一100元卖给乙。
刘某交了3万元定金给万某,等秋收之后,万某将玉米以约定价格卖给刘某。
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没钱而写下的欠条。
小丽在商场购买了一件衣服。
江某委托林某将一台钢琴从广州运到深圳,并承诺给付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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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到国际贸易,小到日常消费,合同无处不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民事活动都需要通过合同来实现。
四川南充职院强迫学生打工:不去就不能顺利毕业
2017年7月20日,名为“南充西华师大校园菌”的认证微博账号称,四川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强迫学生去广东利奥集团打工至9月28日。该校以如果不去实习就拿不到学分,不能顺利毕业,如果不去,评优评干奖学金都会被取消为由,强迫学生到广东利奥集团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0个小时,中午休息1个小时,周六休息1天。每位学生都会与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所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上规定了学生月工资为1380元。
该校学生冯云表示,合同每个学生都会签一份,自己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并无甲方雅图仕公司的公章,签名后就被该公司直接收回。
(1)该校学生签订的这份劳动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2)一份合同的订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材料分析
(1) 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