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人教(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教案: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1课时 法不可违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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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2016)八年级上册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法不可违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7-201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
文件大小 136 KB
发布时间 2017-09-04
更新时间 2017-09-04
作者 carazcl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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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1课时 法不可违 知识目标 1.知道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2.知道违法行为的分类。 3.认识身边的违法行为,遵章守法。 能力目标 1.能认识法律的作用,明确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2.区分三大违法行为。 3.知道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4.能够判断辨别身边的违法活动与行为,自觉遵章守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树立不违法这一底线意识,增强规则意识和法律观念。 2.明确什么是违法行为,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3.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 重点 1.认识、区分三大违法行为。 2.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难点 1.区分三大违法行为。 2.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认识和理解。 教师准备:各种违法活动的幻灯片。 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 一、案例导入,场景激趣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案例2】父母从潮阳到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案例3】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学生,他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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