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3课时 善用法律
知识目标
1.知道法律救助的机构等常识。
2.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对善于斗争的理解和认识。
4.青少年要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守法、遵守法律,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能力目标
1.提高对依法维护权益,求助法律救助渠道或途径的认识。
2.能够对法律救助机关或方式有所认识。
3.面对违法犯罪,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提高对法律救助常识的认识,热爱这些法律救助机关。
2.知道面对违法犯罪既要勇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3.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重点
1.对法律救助机关的认识。
2.对诉讼的认识。
3.善于斗争。
难点
1.善于斗争。
2.对诉讼的理解和认识。
教师准备:教学幻灯片
学生准备:预习新课
一、情景导入,场景激趣
【案例】1998年7月8日,上海天气炎热,某重点大学女学生李东(化名)穿着T恤和贴身长裤,带着小侄子逛商场。上午10点左右,当她从上海屈臣氏超市四川北路店出门时,门口的警报器突然鸣叫起来。
门口的一名女保安拦住李东,对其挎包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该店商品。于是让李东再次穿过三处防盗门,但是警报器仍然鸣叫不停。女保安不顾李东的反对,强行把李东带到商场地下室的办公室,并当着超市经理和男保安的面,用一只手提探测器对李东的全身进行检查,认为她的髋部有磁信号。使李东又惊又怒的是,女保安把其男同事和李东的小侄子赶出办公室之后,要求她脱下裤子接受检查。李东一再声明自己没有拿商场的任何东西,并指出自己的裤子很薄,不可能隐藏任何东西,要其不要侮辱自己。但其孤身一人在商场地下室里,女保安又紧紧威逼,只得忍辱脱下长裤,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女保安竟然又伸手到内裤里面进行检查,仍然是什么也没有。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女保安并不罢休,在与经理商谈一下后,再一次要求李东脱裤检查。面对如此无礼的要求,面对这样戒备森严的地下室,李东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她被逼迫第二次脱下裤子接受检查。女保安又经过仔细的检查后,确实证明李东是清白的,没有偷商场的任何东西。在这个上海市鼎鼎大名的商场里受到这样的对待,李东感到莫名的伤心和愤恨。她当即对商场表示自己的抗议,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而该店的经理却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商场正常的行为,为保护商店的利益,你有义务接受检查。当李东表示要向报社投诉时,一个保安还调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