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联盟]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马坡镇中心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学讲预案:第17课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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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第十17课 尊重别人隐私 维护合法权益
类型 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7-2018
地区(省份) 江苏省
地区(市) 徐州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
文件大小 665 KB
发布时间 2017-05-11
更新时间 2017-05-11
作者 高小妍4380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7-05-1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6336880.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政治学科第五单元第17课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 学讲预案 [来源:学科网] 一、自主先学 阅读教材,回答问题[来源:Zxxk.Com][来源:学|科|网] 1、隐私、隐私权的含义? 2、公民的隐私权受侵害时如何维权? 1、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1 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害? 2 警察进入民宅的法定程序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二、合作助学 案例一:一天深夜,某地公安派出所以“治安巡查”为名,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某小区住房进行全面搜查。有人认为该派出所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有搜查权;有人认为派出所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他们没有依据法定程序搜查。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来源:学*科*网Z*X*X*K] [来源:Zxxk.Com] 三、拓展导学 上八年级的晓晓,有一本属于自己的日记本,而且给它上了一把可爱的小锁。晓晓的妈妈对此很有意见,觉得女儿有什么要隐瞒她的。一天,晓晓放学回来,发现自己的抽屉被打开了,立刻去找妈妈:“我们家有贼来过了!”妈妈说:“别紧张,是我开的,我想知道你到底有什么事?”晓晓听后非常气愤,觉得妈妈侵犯了自己的隐私,而妈妈认为自己是监护人,有权看。 思考:(1)妈妈的行为是否妥当,是否侵犯晓晓的隐私权? (2)如果你是晓晓,你准备如何应对此事? 四、检测促学 1、 法律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下列不属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是( ) A.在当事人的允许下,帮其读信 B.毁弃他人的信件 C.擅自拆开他人的信件 D.非法扣押他人的信件 2、下列属于法律保护的隐私权的有( ) ①公民住宅自由不受侵犯 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③个人私生活触犯社会公共利益 ④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有权决定搜查的机关是( ) A.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人民检查院 B.专门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 4、2010年1月2日,人力资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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