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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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C C B D D C D D A D D B B C C B C D A C 二、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 21.【答案】无效。 ①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王大爷健在,其房屋与存款属个人合法财产,不构成遗产。 ②两名子女趁王大爷外出就医不知情时,私下拟定并签署遗产分割协议,实质上是擅自处分王大爷的个人财产,侵犯其财产权。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两名子女将赡养义务与财产分配挂钩,违背公序良俗。 22.【答案】①应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案涉“保婚”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②夫妻有权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双方将刘某婚前房、车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协议中限制杨某离婚自由的条款,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条款。该条款无效不影响财产约定的效力,杨某可依法分割涉案共同财产。 23.【答案】(1)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本案中,50万元债务系张某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是用于违法的赌博活动),李某对此不知情且未追认。因此,该债务属于张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张某的个人遗产进行偿还。 (2)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虽然房产是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张某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视为对李某的赠与。该房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存款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李某婚后的稿酬收入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古董字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张某继承其父老张的遗产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老张未立遗嘱指定该字画只归张某一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应当由李某继承。 理由: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的效力:虽然张某2023年立有公证遗嘱,但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张某在2024年9月所立的自书遗嘱,是其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该遗嘱有效。房产应按照最后的遗嘱由李某继承。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何某与韩某婚后育有一女小桐,长辈与亲友常向小桐赠与节日红包、周岁礼金等,均由父母代为单独保管,累计金额8万余元。2025年双方诉讼离婚,提出要分割该笔钱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红包礼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平分 ②长辈赠与未成年人的财产归未成年人所有 ③未成年人处分财产能力由民事行为能力决定 ④父母可直接使用子女红包用于日常开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案涉红包礼金是长辈亲友明确赠与小桐的财产,并非何某与韩某的婚后所得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排除。②:赠与是诺成性行为,长辈明确向未成年人小桐赠与红包礼金,财产所有权依法归未成年人小桐所有,正确。③: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处分自身财产的资格前提,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独立处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财产,该能力确实由自身民事行为能力决定,正确。④: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直接将子女的红包用于父母自身的日常开支,排除。 2. 老姜与前妻离婚,约定儿子大姜与前妻共同生活,老姜每月支付抚育费直至大姜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老姜另组家庭,育女儿小姜。老姜特别疼爱小姜,小姜出嫁后,总是想方设法去接济,而与大姜的关系僵化。老姜现年过七旬,体弱多病,退休金每月近7000元,但仍要大姜拿出工资的30%作为赡养费。双方意见不合,老姜遂诉至法院。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A.老姜尽了抚养义务,所以大姜应尽赡养义务 B.赡养父母是全体子女共同的责任,小姜同为被告 C.老姜有较高退休金,但子女仍应履行经济供养义务 D.除非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否则不得要求子女赡养 【答案】C 【详解】A: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因此大姜应尽赡养义务的原因不是老姜尽了抚养义务,排除。B:从题中“老姜要大姜拿出工资的30%作为赡养费,二者意见不合,老姜遂诉至法院”可知,被告是大姜,而非小姜,排除。C:赡养是义务,不以父母是否有收入为前提,且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经济供养,也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即便老姜有较高退休金,但子女仍应履行经济供养义务,正确。D: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经济供养,也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即便父母具备劳动能力、经济条件优渥,子女依然要履行生活照料、精神陪伴等赡养义务,并非只有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才能要求子女承担赡养责任,排除。 3. 在近期热播的法治剧《家事法庭》中,网红夫妻靠女儿短视频获利。感情破裂后,二人争夺抚养权时互相抹黑、当庭指责对方虐待子女,还在法院门口抢孩子。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账号被封,后竟遗弃孩子。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给父亲,由奶奶照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须履行抚养监护未成年子女义务 ②夫妻离异就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③虐待、遗弃子女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④父母有权处置子女直播获得的全部收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正确。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并非“丧失抚养责任”,错误。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正确。④:父母作为监护人处置未成年子女财产时,必须基于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则,无权随意处置子女直播获得的全部收益,题中夫妻靠女儿短视频牟利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要求,错误。 4. 李爷爷的儿子李先生常年在外工作。李爷爷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成年侄女小丽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小丽负责医疗照护和财产管理。后李爷爷因病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丽依协议履职,并用李爷爷的退休金支付其医疗护理和日常开销。李先生得知后,以自己是儿子、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为由,要求排除小丽的监护职责,双方就此诉至法院。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履职,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②李先生作为成年子女,依法当然优先担任李爷爷的监护人 ③小丽使用李爷爷退休金支付必要开销,应以李先生同意为生效条件 ④李先生对李爷爷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不因意定监护而免除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D 【详解】①:李爷爷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经过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意定监护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小丽依据协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正确。②:成年子女属于法定监护顺序中的监护人,但不是当然优先。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优先,李先生不能仅凭儿子身份直接优先担任李爷爷的监护人,排除。③:小丽作为意定监护人,为被监护人李爷爷的医疗护理、日常生活,合理支配其退休金,是履行监护职责,不需要经过李先生同意,排除。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被监护人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确定了其他监护人而被免除,正确。 5. 赵某终身未婚无子女,晚年一直由外甥陈某某悉心照料。后赵某与陈某某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外甥陈某某承担赵某生养死葬义务,赵某去世后全部个人财产归外甥陈某某所有。赵某离世后,赵某弟弟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某因为对赵某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故其可以继承赵某的遗产 ②赵某与陈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因此陈某某成为赵某的监护人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某能依法取得赵某遗产 ④若赵某的弟弟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陈某某取得遗产的直接依据是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而非“尽主要扶养义务”这一事由,且“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的身份关系,陈某某不属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排除。②:遗赠扶养协议是关于生养死葬和财产归属的财产性约定,不会直接产生监护人身份的法律效果,二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排除。③: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协议合法有效,陈某某履行了约定义务,可依法取得赵某全部遗产,正确。④:即使存在遗赠扶养协议,若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赵某弟弟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基于遗产分配的养老扶幼原则,分配遗产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予以照顾,正确。 6. 老王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远嫁外地,小女儿因残疾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老王与邻居钱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老王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钱某担任监护人”。一年后,老王在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下,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代书立下遗嘱,指定其全部财产由大女儿继承,遗嘱上有老王和两位见证人的签名及年月日。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若钱某承担了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则有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②从形式上看,老王所立的代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本身不具有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力,钱某无权据此主张获得老王遗产 ④由于老王立有有效遗嘱,其遗产应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大女儿可依据遗嘱继承全部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不同,监护人不因履行监护义务而获得遗产。钱某不是继承人,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不选。②: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一人代书、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正确。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不同于遗赠扶养协议,本身不具有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力,因此钱某无权据此主张获得老王遗产,正确。④:虽然老王所立遗嘱有效,但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小女儿因残疾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符合上述条件,老王未为其保留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大女儿不能依据遗嘱继承全部财产,不选。 7. 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其配偶健在,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先于老张去世。老张生前尚欠他人借款20万元,另有存款和房产等遗产。关于老张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一律均等 ②只要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就完全无权继承遗产 ③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不均等,“必须一律均等”的表述错误。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非法定继承人完全无权继承,表述错误。③: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仅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正确。④: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是继承权公平原则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8. 黄先生、彭女士育有黄甲、黄乙、黄丙、黄丁四名子女,夫妇二人共有一套房产。2001年黄先生去世,经法定继承,彭女士取得房产60%产权。彭女士2012年立自书遗嘱,将自身份额留给黄乙;2016年又由黄甲代笔另立文书,整套房产归黄丁,其余子女签字见证。2021年彭女士去世,房产继承争议爆发。最终,法院认定该代笔文书实为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书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签字捺印才具备法律效力 ②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法定继承人 ③多份遗嘱内容抵触,一律以最后形成的文书作为遗嘱执行 ④该协议属于家庭成员合意,不适用遗嘱见证人规则约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生效,不需要见证人签字捺印,错误。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定继承人属于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正确。试③:民法典规定,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并非所有最后形成的文书都可作为遗嘱执行,只有符合遗嘱法定要件的才适用该规则,错误。④:法院认定该代笔文书是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合意,不属于遗嘱,因此不适用遗嘱见证人的相关规则约束,正确。 9. 李某与王某于2021年结婚,两人口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李某因工作表现突出,公司奖励李某一辆小汽车。婚后,李某和王某一直全力照顾王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王某外祖母订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王某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司奖励的小汽车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当遗嘱发生效力时,房屋B的所有权将由王某一人继承 ③王某外祖母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约定财产制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归各自所有”不具有法律效力,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奖励的小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②:遗嘱继承发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王某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外孙女王某,故该遗嘱性质上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王某外祖母可借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④: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无须见证人在场;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是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遗嘱形式,排除。 10. 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其配偶健在,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先于老张去世。老张生前尚欠他人借款20万元,另有存款和房产等遗产。关于老张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一律均等 ②只要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就完全无权继承遗产 ③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不均等,“必须一律均等”的表述错误。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非法定继承人完全无权继承,表述错误。③: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仅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正确。④: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是继承权公平原则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11. 共同在外地打工的大壮与小美准备登记结婚,他俩的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①大壮爸爸为大壮买套婚房,小美高兴地对大壮说,我们终于有了共同的房产了 ②小美外祖母去世了,大壮对小美说,你现在可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你外祖母的遗产了 ③大壮准备带小美回老家进行结婚登记,小美说,老家太远了,我们不一定要回老家登记 ④小美与大壮商量说,如果我们结婚后,你一定要对我好,家里的钱归我管,孩子要跟我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大壮爸爸在二人婚前为大壮购买的婚房,属于大壮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二人共同房产,小美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②:我国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女不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直接以该顺位继承外祖母遗产,错误。③:我国已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当事人可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非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正确。④: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的管理、子女姓氏的选取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约定,该商量行为符合婚姻自由、夫妻地位平等的法律原则,不存在违法情形,正确。 12. 因为“2”的谐音是“爱”,每年2月22日,常被很多准备登记结婚的年轻人视为难得的好日子。以下观点中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是( ) A.婚姻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B.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C.男女双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的法定婚龄才可结婚 D.夫妻双方应互相忠实、互相关爱、相互欣赏、相互抚养 【答案】B 【详解】A: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并非夫妻关系的核心,错误。B: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正确。C:法定婚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是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二十周岁,错误。D: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相互欣赏”属于道德倡导,不是法律义务,并且“抚养”应为“扶养”,错误。 13. 残疾人林某无经济来源,生活依赖配偶刘某。刘某多次持械殴打林某,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及骨折,且拒付医疗费。林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定刘某构成家庭暴力,遂签发保护令,并联合有关部门帮扶林某就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暴力行为侵犯了林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②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依法直接判决离婚 ③刘某拒付医疗费未履行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④法院帮扶林某就业属于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刘某持械殴打林某,造成林某软组织挫伤和骨折,该行为损害了林某的身体完整、正常生理机能,确实侵犯了林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正确。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准予离婚,不能未经调解直接判决离婚,排除。③: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林某作为无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刘某作为配偶拒付其受伤后的医疗费,没有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正确。④: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代理、辩护等)的制度。法院联合部门帮扶就业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畴,排除。 14. 范某(男)与吉某(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范小某。二人离婚后,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需要透析治疗,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遗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1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对遗嘱有争议,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吉某作为范某前妻,依法享有本案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②刘某作为合法配偶,属于范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③范某在订立自书遗嘱时应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范小某因父亲立有遗嘱,已丧失了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吉某是范某前妻,二人已经离婚,婚姻关系消灭,不再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无本案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排除。②:刘某是范某的合法配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符合题意。③:范小某患有肾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根据《民法典》第一干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某的遗嘱未保留,该部分内容无效,符合题意。④:遗嘱只能改变遗产分配方式,不会剥夺法定继承人身份,本案中范某立有遗嘱,不影响范小某的法定继承人身份,只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涉及必留份时,法律强制保障其必要份额,排除。 15. 马某与李某于2008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马某成为家庭主妇。2023年,两人感情出现问题,经法院调解和好。2024年3月,马某再次起诉离婚,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并要求李某支付家务补偿款20万元。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内马某无收入,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子女抚养应该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定 ③在法院判决作出后,李某就可与他人结婚 ④马某有权要求家务补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等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否有收入不影响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马某作为家庭主妇依然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排除。②: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正确。③:一审离婚判决作出后,还存在法定的上诉期,上诉期内判决并未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李某此时不能与他人结婚,排除。④: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马某作为长期承担家庭事务的家庭主妇,有权要求家务补偿,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正确。 16. 尚某与何某2026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尚某使用个人工资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尚某个人名下;何某将婚前20万元存入银行,婚后取得存款利息0.6万元,同时利用该笔资金炒股获得投资收益3万元;尚某母亲为其儿媳何某买了一套晚礼服。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商品房 ②存款利息0.6万元 ③炒股收益3万元 ④晚礼服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尚某是在婚后用个人工资购置,婚后双方的工资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②:该利息是何某婚前20万元个人存款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③:这是婚后何某用婚前资金进行主动投资经营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④:是尚某母亲专门为何某购买的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属于何某的个人财产,排除。 17. 文某婚前父母出资60万元首付,在昆明购置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于文某个人名下。文某与丁某登记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共计80万元。丁某婚前个人存款16万元,婚后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共同开支。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小文,丁某为全职太太,文某每月固定支付家庭生活费6000元。后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就财产分割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商品房属于文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丁某无权主张任何分割权益 ②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80万元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丁某婚前16万元存款婚后用于家庭开支,离婚时可主张文某补偿8万 ④丁某系全职太太,离婚时有权向文某主张家务劳动经济补偿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①:一方婚前首付、产权登记个人名下的房产,首付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凝聚双方共同劳动和财产投入,并非完全属于个人财产,丁某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主张分割,并非无权主张任何权益,错误。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还贷出资等财产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案涉80万元房贷为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该部分出资及房屋对应的增值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正确。③:丁某婚前16万元存款自愿用于婚后家庭日常开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自愿处分,该财产已消耗完毕,无离婚时要求对方补偿的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错误。④: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务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本案中丁某全职照顾子女、承担全部家庭家务,负担更多家庭义务,依法享有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请求权,正确。 18. 陈某和妻子吴某婚内购置房产一套,其子女陈大、陈二、陈三均已成家。后陈某去世,全家人订立书面家庭继承协议。协议明确:由陈三出资换取陈大和陈二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待母亲百年后,整套房屋所有权归陈三所有,其余兄弟姐妹不得主张任何房产权利。协议订立时,全体家庭成员在场,并且均按手印确认协议内容。以下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①由于家庭成员未在协议中签字,该家庭继承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②多年后房产大幅增值,陈大、陈二心生反悔,申请撤销协议,法院不予支持 ③根据协议,继承人陈某的全部遗产均由陈三继承 ④陈某去世后,吴某拥有该房产62.5%的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律认可按手印的效力,按手印和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份书面协议全体家庭成员按手印确认,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排除。②:该家庭继承协议是全体家庭成员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单纯因为房价增值反悔,法院不会支持撤销,正确。③:案涉房产是陈某与吴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的是由陈三出资换取陈大和陈二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母亲吴某仍然保有自己的份额,也享有陈某遗产的继承份额,只是协议约定吴某百年后其所有的房产份额也归陈三,因此,并非继承人陈某的全部遗产均由陈三继承,排除。④: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吴某先分得1/2。陈某的遗产为房屋的1/2,由吴某、陈大、陈二、陈三四人平分,吴某再分得房屋1/2的1/4。吴某合计份额:1/2+1/8=5/8=62.5%,正确。 19. 下列选项对下图漫画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用于家庭生活的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③妻子是否清偿债务应基于妻子本人意愿 ④夫妻债务划分以是否共同签名作为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②:夫妻人身关系是夫妻财产关系的前提,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正确。③: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依据法律规定,不是依据妻子本人意愿,排除。④:夫妻共同债务划分的依据不只有共同签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单方举债也属于共同债务,排除。 20. 小张在母体时,其父母在昆明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的房产并登记在小张母亲的名下。小张的母亲在分娩时不幸去世,小张与父亲、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4人共同居住至15岁时父亲病逝(此时小张的爷爷和外婆在世)。对于该房产的分割,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①胎儿不是自然人,故在母体里没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②小张60万、小张的爷爷30万、小张的外婆30万 ③小张90万、小张的爷爷60万、同父异母的妹妹30万 ④小张的外婆、爷爷、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各30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题干梳理:房产180万,登记在小张母亲名下,属于小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母亲个人遗产=180万+2=90万(另外90万属于小张父亲)。母亲分娩时去世,小张顺利出生。第一步:小张母亲90万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小张父亲)、子女(小张)、母亲的父母(小张外婆)。一共3人。每人分得:90万3=30万。父亲:30万(加上原本属于他的夫妻财产90万,父亲合计持有120万),小张:30万,外婆:30万。第二步:小张父亲15年后病逝,其名下120万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张(儿子)继母(配偶)同父异母妹妹(女儿)爷爷(父亲的父亲)一共4人。每人分得:120万4=30万。小张再得30万→小张总共:30+30=60万,爷爷:30万,继母:30万,同父异母妹妹:30万,外婆保持原有30万不变。汇总:小张60万、小张的外婆、爷爷、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各30万。①:《民法典》16条:涉及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张活体出生,享有继承权,排除。②④:小张60万、小张的外婆、爷爷、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各30万,正确。③:分析错误,排除。 二、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7分) 王大爷早年丧偶,名下有一套房产(市值100万元)和10万元存款,育有王甲(男)和王乙(女)。两名子女趁王大爷外出就医,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拟定遗产分割协议:约定房产归王甲所有、存款归王乙所有,并根据这一分配方案,约定照料王大爷并为其养老送终的责任主要由王甲承担。两人签字时找来邻居作为见证人。之后,王甲直接搬进王大爷的房屋居住,王乙私自转走王大爷工资卡内全部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遗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7分) 【答案】无效。 ①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王大爷健在,其房屋与存款属个人合法财产,不构成遗产。 ②两名子女趁王大爷外出就医不知情时,私下拟定并签署遗产分割协议,实质上是擅自处分王大爷的个人财产,侵犯其财产权。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两名子女将赡养义务与财产分配挂钩,违背公序良俗。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遗产继承、民事法律行为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王大爷健在,两名子女趁王大爷外出就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拟定遗产分割协议→可用遗产的认定知识点,说明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王大爷尚在世,财产不属于遗产。 有效信息②:两名子女在王大爷不知情时订立协议,约定财产归属,还约定赡养责任主要由甲承担→可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知识,从侵权角度,分析该协议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侵犯王大爷财产权。 有效信息③:结合材料整体信息→可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两名子女将赡养义务与财产分配挂钩,违背公序良俗。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刘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婚前刘某个人购置商品房一套及轿车一辆,婚后双方自愿签订书面“保婚”协议,约定上述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附加“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条款,协议有双方及见证人签字。协议签订一年后,双方因琐事、性格及理念差异矛盾不断,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杨某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上述财产,刘某同意离婚,但以“保婚”协议为由拒绝杨某分割上述财产的请求。 假如你是本案的法官,你如何判决本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8分) 【答案】①应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案涉“保婚”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②夫妻有权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双方将刘某婚前房、车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协议中限制杨某离婚自由的条款,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条款。该条款无效不影响财产约定的效力,杨某可依法分割涉案共同财产。 【解析】(1)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婚姻制度、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均同意离婚→可联系离婚法定条件分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有效信息②: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可联系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分析: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③:协议附加“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条款→可联系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婚姻自由原则分析:该条款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条款。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财产约定部分仍有效,杨某有权分割涉案财产。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1分) 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自2022年起,张某沉迷赌博,不仅耗尽了家中积蓄,还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赌博,且在借条上仅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李某对此毫不知情,也未在事后进行追认。 2024年,张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心情抑郁,于2024年10月突发疾病去世。张某去世时,留有以下财产: 1.房产一套:系张某婚前全款购买,但在2023年,张某为了表达对李某的爱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李某的名字。 2.存款20万元:系李某婚后通过兼职写作获得的稿酬收入。 3.古董字画一幅:系张某父亲老张(2023年去世)生前收藏,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张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因忙于生意,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张某生前曾在2023年5月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声明上述房产由其弟弟张甲继承。但在2024年9月,张某在病重期间,在两名护士的见证下,又手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因妻子李某多年照顾家庭,房产改由李某继承,之前的遗嘱作废”。 张某去世后,债权人王某要求李某偿还50万元赌债。同时,张某的弟弟张甲主张按照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而李某则主张按照最后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并要求分割其他遗产。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主张的50万元债务是否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请说明理由。(6分) (2)张某留下的房产、存款和古董字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9分) (3)本案中的房产应当由谁继承?为什么?(6分) 【答案】(1)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本案中,50万元债务系张某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是用于违法的赌博活动),李某对此不知情且未追认。因此,该债务属于张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张某的个人遗产进行偿还。 (2)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虽然房产是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张某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视为对李某的赠与。该房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存款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李某婚后的稿酬收入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古董字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张某继承其父老张的遗产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老张未立遗嘱指定该字画只归张某一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应当由李某继承。 理由: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的效力:虽然张某2023年立有公证遗嘱,但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张某在2024年9月所立的自书遗嘱,是其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该遗嘱有效。房产应按照最后的遗嘱由李某继承。 【解析】(1)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王某主张的50万元债务是否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调用《法律与生活》中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作答。 有效信息:张某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赌博,在借条上仅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李某对此毫不知情,也未在事后进行追认→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从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角度,说明50万元债务系张某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李某对此不知情且未追认。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需要分析张某留下的房产、存款和古董字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调用《法律与生活》中平等的财产关系、法定继承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作答。 有效信息①:房产为张某婚前全款购买,但在2023年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李某的名字→从平等的财产关系分析,说明房产虽然是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张某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视为对李某的赠与。该房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②:存款20万元系李某婚后通过兼职写作获得的稿酬收入→从平等的财产关系分析,说明李某婚后的稿酬收入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③:古董字画一幅系张某父亲老张(2023年去世)生前收藏,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张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因忙于生意,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从平等的财产关系、法定继承角度,说明张某继承其父老张的遗产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老张未立遗嘱指定该字画只归张某一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需要分析本案中的房产应当由谁继承,可调用《法律与生活》中遗嘱的类型、遗嘱的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曾在2023年5月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声明上述房产由其弟弟张甲继承。但在2024年9月,在两名护士的见证下,又手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因妻子李某多年照顾家庭,房产改由李某继承,之前的遗嘱作废”→从遗嘱继承的效力的角度,说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且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有效信息②:在2024年9月,张某在两名护士的见证下,又手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因妻子李某多年照顾家庭,房产改由李某继承,之前的遗嘱作废”→从遗嘱的类型角度,说明张某在2024年9月所立的自书遗嘱,是其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该遗嘱有效。房产应按照最后的遗嘱由李某继承。 1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何某与韩某婚后育有一女小桐,长辈与亲友常向小桐赠与节日红包、周岁礼金等,均由父母代为单独保管,累计金额8万余元。2025年双方诉讼离婚,提出要分割该笔钱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红包礼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平分 ②长辈赠与未成年人的财产归未成年人所有 ③未成年人处分财产能力由民事行为能力决定 ④父母可直接使用子女红包用于日常开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老姜与前妻离婚,约定儿子大姜与前妻共同生活,老姜每月支付抚育费直至大姜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老姜另组家庭,育女儿小姜。老姜特别疼爱小姜,小姜出嫁后,总是想方设法去接济,而与大姜的关系僵化。老姜现年过七旬,体弱多病,退休金每月近7000元,但仍要大姜拿出工资的30%作为赡养费。双方意见不合,老姜遂诉至法院。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A.老姜尽了抚养义务,所以大姜应尽赡养义务 B.赡养父母是全体子女共同的责任,小姜同为被告 C.老姜有较高退休金,但子女仍应履行经济供养义务 D.除非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否则不得要求子女赡养 3. 在近期热播的法治剧《家事法庭》中,网红夫妻靠女儿短视频获利。感情破裂后,二人争夺抚养权时互相抹黑、当庭指责对方虐待子女,还在法院门口抢孩子。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账号被封,后竟遗弃孩子。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给父亲,由奶奶照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须履行抚养监护未成年子女义务 ②夫妻离异就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③虐待、遗弃子女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④父母有权处置子女直播获得的全部收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 李爷爷的儿子李先生常年在外工作。李爷爷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成年侄女小丽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小丽负责医疗照护和财产管理。后李爷爷因病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丽依协议履职,并用李爷爷的退休金支付其医疗护理和日常开销。李先生得知后,以自己是儿子、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为由,要求排除小丽的监护职责,双方就此诉至法院。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履职,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②李先生作为成年子女,依法当然优先担任李爷爷的监护人 ③小丽使用李爷爷退休金支付必要开销,应以李先生同意为生效条件 ④李先生对李爷爷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不因意定监护而免除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5. 赵某终身未婚无子女,晚年一直由外甥陈某某悉心照料。后赵某与陈某某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外甥陈某某承担赵某生养死葬义务,赵某去世后全部个人财产归外甥陈某某所有。赵某离世后,赵某弟弟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某因为对赵某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故其可以继承赵某的遗产 ②赵某与陈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因此陈某某成为赵某的监护人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某能依法取得赵某遗产 ④若赵某的弟弟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 老王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远嫁外地,小女儿因残疾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老王与邻居钱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老王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钱某担任监护人”。一年后,老王在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下,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代书立下遗嘱,指定其全部财产由大女儿继承,遗嘱上有老王和两位见证人的签名及年月日。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若钱某承担了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则有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②从形式上看,老王所立的代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本身不具有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力,钱某无权据此主张获得老王遗产 ④由于老王立有有效遗嘱,其遗产应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大女儿可依据遗嘱继承全部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 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其配偶健在,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先于老张去世。老张生前尚欠他人借款20万元,另有存款和房产等遗产。关于老张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一律均等 ②只要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就完全无权继承遗产 ③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 黄先生、彭女士育有黄甲、黄乙、黄丙、黄丁四名子女,夫妇二人共有一套房产。2001年黄先生去世,经法定继承,彭女士取得房产60%产权。彭女士2012年立自书遗嘱,将自身份额留给黄乙;2016年又由黄甲代笔另立文书,整套房产归黄丁,其余子女签字见证。2021年彭女士去世,房产继承争议爆发。最终,法院认定该代笔文书实为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书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签字捺印才具备法律效力 ②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法定继承人 ③多份遗嘱内容抵触,一律以最后形成的文书作为遗嘱执行 ④该协议属于家庭成员合意,不适用遗嘱见证人规则约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 李某与王某于2021年结婚,两人口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李某因工作表现突出,公司奖励李某一辆小汽车。婚后,李某和王某一直全力照顾王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王某外祖母订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王某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司奖励的小汽车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当遗嘱发生效力时,房屋B的所有权将由王某一人继承 ③王某外祖母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 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其配偶健在,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先于老张去世。老张生前尚欠他人借款20万元,另有存款和房产等遗产。关于老张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一律均等 ②只要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就完全无权继承遗产 ③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 共同在外地打工的大壮与小美准备登记结婚,他俩的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①大壮爸爸为大壮买套婚房,小美高兴地对大壮说,我们终于有了共同的房产了 ②小美外祖母去世了,大壮对小美说,你现在可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你外祖母的遗产了 ③大壮准备带小美回老家进行结婚登记,小美说,老家太远了,我们不一定要回老家登记 ④小美与大壮商量说,如果我们结婚后,你一定要对我好,家里的钱归我管,孩子要跟我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 因为“2”的谐音是“爱”,每年2月22日,常被很多准备登记结婚的年轻人视为难得的好日子。以下观点中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是( ) A.婚姻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B.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C.男女双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的法定婚龄才可结婚 D.夫妻双方应互相忠实、互相关爱、相互欣赏、相互抚养 13. 残疾人林某无经济来源,生活依赖配偶刘某。刘某多次持械殴打林某,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及骨折,且拒付医疗费。林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定刘某构成家庭暴力,遂签发保护令,并联合有关部门帮扶林某就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暴力行为侵犯了林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②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依法直接判决离婚 ③刘某拒付医疗费未履行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④法院帮扶林某就业属于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 范某(男)与吉某(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范小某。二人离婚后,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需要透析治疗,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遗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1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对遗嘱有争议,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吉某作为范某前妻,依法享有本案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②刘某作为合法配偶,属于范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③范某在订立自书遗嘱时应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范小某因父亲立有遗嘱,已丧失了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 马某与李某于2008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马某成为家庭主妇。2023年,两人感情出现问题,经法院调解和好。2024年3月,马某再次起诉离婚,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并要求李某支付家务补偿款20万元。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内马某无收入,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子女抚养应该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定 ③在法院判决作出后,李某就可与他人结婚 ④马某有权要求家务补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 尚某与何某2026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尚某使用个人工资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尚某个人名下;何某将婚前20万元存入银行,婚后取得存款利息0.6万元,同时利用该笔资金炒股获得投资收益3万元;尚某母亲为其儿媳何某买了一套晚礼服。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商品房 ②存款利息0.6万元 ③炒股收益3万元 ④晚礼服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7. 文某婚前父母出资60万元首付,在昆明购置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于文某个人名下。文某与丁某登记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共计80万元。丁某婚前个人存款16万元,婚后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共同开支。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小文,丁某为全职太太,文某每月固定支付家庭生活费6000元。后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就财产分割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商品房属于文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丁某无权主张任何分割权益 ②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80万元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丁某婚前16万元存款婚后用于家庭开支,离婚时可主张文某补偿8万 ④丁某系全职太太,离婚时有权向文某主张家务劳动经济补偿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18. 陈某和妻子吴某婚内购置房产一套,其子女陈大、陈二、陈三均已成家。后陈某去世,全家人订立书面家庭继承协议。协议明确:由陈三出资换取陈大和陈二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待母亲百年后,整套房屋所有权归陈三所有,其余兄弟姐妹不得主张任何房产权利。协议订立时,全体家庭成员在场,并且均按手印确认协议内容。以下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①由于家庭成员未在协议中签字,该家庭继承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②多年后房产大幅增值,陈大、陈二心生反悔,申请撤销协议,法院不予支持 ③根据协议,继承人陈某的全部遗产均由陈三继承 ④陈某去世后,吴某拥有该房产62.5%的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 下列选项对下图漫画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用于家庭生活的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③妻子是否清偿债务应基于妻子本人意愿 ④夫妻债务划分以是否共同签名作为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 小张在母体时,其父母在昆明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的房产并登记在小张母亲的名下。小张的母亲在分娩时不幸去世,小张与父亲、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4人共同居住至15岁时父亲病逝(此时小张的爷爷和外婆在世)。对于该房产的分割,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①胎儿不是自然人,故在母体里没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②小张60万、小张的爷爷30万、小张的外婆30万 ③小张90万、小张的爷爷60万、同父异母的妹妹30万 ④小张的外婆、爷爷、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各30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分析题,共3小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7分) 王大爷早年丧偶,名下有一套房产(市值100万元)和10万元存款,育有王甲(男)和王乙(女)。两名子女趁王大爷外出就医,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拟定遗产分割协议:约定房产归王甲所有、存款归王乙所有,并根据这一分配方案,约定照料王大爷并为其养老送终的责任主要由王甲承担。两人签字时找来邻居作为见证人。之后,王甲直接搬进王大爷的房屋居住,王乙私自转走王大爷工资卡内全部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遗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7分)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刘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婚前刘某个人购置商品房一套及轿车一辆,婚后双方自愿签订书面“保婚”协议,约定上述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附加“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条款,协议有双方及见证人签字。协议签订一年后,双方因琐事、性格及理念差异矛盾不断,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杨某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上述财产,刘某同意离婚,但以“保婚”协议为由拒绝杨某分割上述财产的请求。 假如你是本案的法官,你如何判决本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8分)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1分) 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自2022年起,张某沉迷赌博,不仅耗尽了家中积蓄,还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赌博,且在借条上仅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李某对此毫不知情,也未在事后进行追认。 2024年,张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心情抑郁,于2024年10月突发疾病去世。张某去世时,留有以下财产: 1.房产一套:系张某婚前全款购买,但在2023年,张某为了表达对李某的爱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李某的名字。 2.存款20万元:系李某婚后通过兼职写作获得的稿酬收入。 3.古董字画一幅:系张某父亲老张(2023年去世)生前收藏,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张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因忙于生意,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张某生前曾在2023年5月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声明上述房产由其弟弟张甲继承。但在2024年9月,张某在病重期间,在两名护士的见证下,又手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因妻子李某多年照顾家庭,房产改由李某继承,之前的遗嘱作废”。 张某去世后,债权人王某要求李某偿还50万元赌债。同时,张某的弟弟张甲主张按照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而李某则主张按照最后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并要求分割其他遗产。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主张的50万元债务是否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请说明理由。(6分) (2)张某留下的房产、存款和古董字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9分) (3)本案中的房产应当由谁继承?为什么?(6分) 8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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