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初中生小刘不听学校劝阻,执意辍学去外地打工挣钱,小刘的行为是_______的表现。( )
A.没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B.坚持合理选择
C.张扬个性,向往自立
D.注重自我保护
反馈练习:
A
2.小英的父母受“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决定让正在读八年级的小英辍学外出打工,小英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她可以运用的方式( )
①请老师、亲友做父母的思想工作
②用所学知识说服父母
③必要时,可用诉讼方式维护受教育权
④离家出走,迫使父母回心转意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D
3.初中学生丁某,逃课到某营业网吧玩游戏,结果被他人敲诈50元钱;第二天丁某以正当防卫为由,找了几个人把敲诈者打成重伤。下列对丁某行为的评价,正确的是( )
①丁某既没有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也没有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②丁某违反了未成年人禁止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
③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④丁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且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③ B.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D
日前,成都市某公司宋女士不慎遗失了一个信封,内装现金一万元。本月3日,信封被宋的同事王某拾到,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王以个人名义把拾到的钱捐给了某贫困地区。不久,宋得知此事,找上门来要钱。失主一脸委屈,拾者连声喊冤。一个问:“感谢你拾金不昧,但我的钱你怎能随便捐?”一个说:“我没贪你一分钱,凭啥叫我还钱?”
宋女士认为,王某承认捡到了她的钱,就应把钱还给她。谁把钱捐出去的,谁就应负责把钱追回来。王却说,他拾到钱后曾到处寻找失主,未果。他不能老把钱放在家里,所以就把钱捐给贫困地区了。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过错。
“拾钱捐献 失主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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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1.拾到钱之后找不到失主,应该怎么办?
2.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拾金不昧?
3.要不要让接受捐款的贫困地区把钱返还?
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是2007年正式实施的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物权的法律。)
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捐出,属于越权支配,在失主追讨这笔钱时,理应承担返还义务。受赠部门因为收到的是王某本人的捐款,钱的来源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返还义务。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