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思考:如何评评价镜头一中保险公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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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重合同、守信用。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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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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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目标实现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签订
攀登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恪守承诺、医生律师保护隐私等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如买卖二手房,协助过户。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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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思考:材料中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时遵循了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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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示:
保险公司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赵某的权益得到完全实现。
一方当事人由于对疾病性质存在认识错误,所以没有主张足额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积极履行了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并基于诚信原则给予了足额的赔付。
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积极理赔。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对点训练1
2017年6月,小明向小聪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一年内还清。2018年2月,小明还款2万元,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小聪于2019年6月10日将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其在10日内归还余款3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①诚信原则 ②协作履行原则
③全面履行原则 ④公平互利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B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当事人因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可见,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P28探究与分享2
—— 明确合同内容
3.履行合同的关键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3.履行合同的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内容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诉讼标的。
需注意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前者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抽象指向,后者为具体对象 。例如房屋买卖中,房屋是标的物,物权转移则是合同标的。
(1)含义: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条款:
(2017浙江)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电函:“本人欲向贵公司定制景泰蓝瓷瓶1000只(标准见附件),单价800元,三个月内交货。”次日F回电:“可以,但单价要998元。”N收到电函后,于8月11日向F复电:“同意。”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A.F和N之间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标的为998元
C.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D.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
【相关链接】想一想:有人认为: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对吗?说明理由。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特别提示: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数量这三样
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思考:有人认为,“合同一旦订立,就不能变更,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这观点对吗?
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如:小明拍下黑色外套,和商家沟通,商家同意改成同价位蓝色款。
(1)原因:
(2)要求:
结论:合同一旦订立,能变更,但是不能随意变更。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如:小明拍下黑色外套,商家没有黑色款,私自给小明发了白色款。
①可以变更
②不可变更
老王和小明以1800元/月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半年后,周边房屋的租金开始上涨,老王也想涨房租,于是找小明商量,小明当即表示不同意,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老王的儿子小王得知自己的同学小李也想租他们家的房子,租金达到了2000元一个月,小王把这个事情告诉了老王。他们在未通知小明的情况下与小李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小明尽快搬出。
思考:
1.老王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
2.老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案例中,老王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老王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中,老王单面解除了与小明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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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含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除外(两种情况)。
(2)违约责任意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免责事由
约定免责事由(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P31)
拓展: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用于回答是否违约?)
1.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前提)
只有合同有效,才有合同义务,才谈得上违约。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
2. 存在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分为: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预期违约。
👉 举例:约定3号交货,商家5号才送到;买的水果腐烂变质。
3. 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约定免责(合法的事先约定,不能排除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害责任)。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知识拓展: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必须是以守约方提出请求为条件,而且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
例如:①若合同约定,甲需要将某收藏品交付给乙,但收藏品已经损毁,就存在事实上的不能履行。
②一房多卖 房子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的。
③合同要求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日期参加文艺演出,如果该日期已过,则没有强制履行的必要。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知识拓展:
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例如:①小李在超市购买了一台电视机,由于电视机只有图像没有声音,小李可要求更换一台电视机。
②淘宝买东西退换货、退款等。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注意:二者只能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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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知识拓展:
赔偿损失: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违约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定金: 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相关链接】P30最下方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注意:二者只能选其一!!!)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注意:二者只能选其一!!!)
✅ 考点结论(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定金一方是守约方,二选一,不能同时要,《民法典》588条)
方案1:选用定金条款 → 适用定金罚则:不予退还对方交来的定金
方案2:选用违约金条款 → 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定金本金要退回给违约方。
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买方)违约,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可以怎么主张
例:
标的10万,定金2万,违约金2.5万,付定金的买方反悔违约:
- 选定金:我留下2万定金,不再要钱
- 选违约金:我把2万定金退还给买方,再向他索要2.5万违约金。
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违约,支付定金的一方(买方)可以怎么主张?
✅ 结论:收受定金一方(卖方)违约,支付定金一方(买方,守约方)二选一,不能同时要违约金+双倍定金
方案1:选择定金条款 → 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方案2:选择违约金条款 → 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本金
举例:
合同标的10万,定金2万,违约金2.5万,收定金的卖方反悔违约:
- 选定金: 拿回 2×2=4万
- 选违约金: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2.5万 + 拿回定金本金2万,合计4.5万
合同总价 10 万元,约定定金 2 万元,违约金 2.5 万元(定金≤20%,合法)
买方(付定金方)反悔违约
选定金罚则:卖方直接留下 2 万
选违约金:卖方退还给买方 2 万定金,另外收 2.5 万违约金(合计收益 2.5 万)
👉 此时卖方优先选定金更划算
卖方(收定金方)反悔违约
选定金罚则:买方拿回 2×2=4 万
选违约金:买方拿回 2.5 万违约金 + 2 万定金本金,合计 4.5 万
👉 此时买方优先选违约金更划算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某施工单位与采石场签订了石料供应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如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为确保合同履行,施工单位交付了5万元定金。在合同履行中,由于采石场未能按时交货,最多应支付给施工单位( )
A.10万元 B.9万元 C.8万元 D.14万元
【解析】当事人既又约定违约金的,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如果选择定金罚则,采石场作为收受定金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应支付10 万元。
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则可以获得违约金4万加上返还的定金5万(不是双倍),共9万元。
违约金与定金不同时适用,采石场不可能双倍返还定金10万加上违约金4万共14万元
注意:要违约金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原本交付的定金(拿回自己的钱,不是罚则);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可并用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荔枝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千克荔枝,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展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结果,甲因将荔枝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荔枝,乙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①甲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②乙可要求甲付违约金6万元并返还定金4万元
③甲未能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④甲应双倍返还乙定金8万元并付违约金6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核心一句话:定金是法律概念,适用定金罚则;订金只是预付款,没有罚则
案例:想买一辆车,总价20万
情形1:写的是【定金】,交了3万
标的20万,20%上限是4万,3万合规。
1. 买方反悔不想买车 → 卖方没收3万定金,不退
2. 卖方不卖车了 → 卖方双倍返还,一共给买方6万
补充:如果交5万定金:上限只有4万是定金,多的1万算预付款。卖方违约:返还4×2+1=9万
情形2:写的是【订金】,交了3万
1. 买方反悔不想买车:卖方必须退还3万订金,最多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不能直接扣掉订金
2. 卖方不卖车:卖方只需要退回3万订金,不用赔双倍;买方有损失再单独索赔损失
(2025陕西)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
一般针对质量问题,守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知识拓展
思考:合同违约,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3、违约行为的免责 P31一段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注意: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知识讲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可≠应当
3、违约行为的免责
法定免责
约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免的是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例如:①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义务,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②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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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含义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自然事件(天灾:地震、洪水、火灾)
社会事件(人祸:火灾、战争)
及时通知对方
及时提供有效证明
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客观情况
(须同时具备)
范围
当事人的义务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客观情况
【判断】以下情形,如果违约能免责吗?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司机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可免责
约定免责(但这种约定无效)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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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选考)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上升,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②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④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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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高考真题)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履行合同的关键
4.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违约责任的内涵
2.违约责任的意义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违约行为的免责
(尤其注意:法定免责)
课堂小结
天津A公司在某网上交易平台将一辆奔驰二手车以“一口价”4000-7500元(该车实际二手车市场价格约20万元)进行拍卖,该车的型号、车架号、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都展示在网站上。在刘某以7500元的价格拍下并完成付款后,A公司告知刘某,其拍下的奔驰车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将预约金错标成了整车价,且该车源已售出无法正常交易,主张合同无效,提出由刘某申请退款,并表示可以给予100元的补偿。刘某拒绝接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判决A公司赔付刘某196500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合同的有关知识,说明法院判决刘某胜诉的依据。
①该合同成立:天津A公司就拍卖的车辆的型号、价格、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展示在拍卖平台上,构成了要约的基本条件。刘某完成了付款流程,作出了承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
②该合同有效: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③天津A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的原则,且没有违约免责情形,因此法院判决刘某胜诉。
如何判断某主体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
合同是否有效
是否履行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是否有免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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