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的荫客与佃客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七年级历史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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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西晋的荫客与佃客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四单元(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本卷共 11 小题,满分 100 分,建议用时 45 分钟)

一、方法指导

1.论西晋之制,有所谓品官占田荫客者,与户调、占田、课田并列,同为太康元年户调式之一端。其法:按官品之高下,定占田之顷亩,又定荫亲属之世数、荫衣食客与佃客之户数。占田者,官之所可占也;荫客者,官之所可庇也。二者相须,而荫客尤为门阀之根。世之论者多举占田而遗荫客,故其说不备。盖占田者,田之名;荫客者,田之实。有田而无客,则田荒;有客而无田,则客散,此尤不可不辨者也,戒之。

2.荫客之名,有衣食客与佃客之别。衣食客者,侍从左右,给其使令,其人未必耕;佃客者,耕主人之田,输租于主,其身不著于国家之籍。二者皆附于私家,不复供公上之赋役。故一户之荫,即一户之失;一官之庇,即一县之耗。国家以法许之,非不知其损,盖以酬勋旧、安士族,有所不得已也。故国家之失,不在田之荒,而在户之减;不在赋之重,而在籍之虚,此其制之所由起,而亦其弊之所由生也,可勿辨乎。

3.荫客之数,视品而定。第一品、第二品,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衣食客则第六品以上三人,第七品、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品愈高则所荫愈多,品愈下则所荫愈少。此其额虽有限,而法外之荫往往过之。故曰:法之立也,以品为差;其行也,以势为断。品者一定,势者无穷,此又掌籍者所不能尽稽,而豪家所由以逞也,可畏哉。

4.荫客之效,成于门第。自魏立九品中正,选举之权归于门阀;至晋行荫客之法,经济之利亦归焉。士族既有田,又有客,又有门第,三者相合,遂成不可拔之势。其子弟不由乡举而自得官,其佃客不属郡县而自属其家。故西晋之政,非天子之政,乃门阀之政;其亡也,虽由于八王之乱与胡骑之入,而根本之拨,实在于此。故门阀之盛,非一日之故,其田、其客、其官,皆有法以护之,此则门阀之势之所以成也矣。

5.论其史义,宜分三层。其一在制:荫客之法,以官品定私属,使官僚得合法占有劳动力,此秦汉以来所未有。其二在流:东晋南朝因之而有给客之制,佃客之数益增,国家编户益减,遂有土断之议。其三在鉴:田可以占,客可以荫,则国家之赋税日削,豪家之势日张,此门阀政治之所以成也。合而观之,荫客者,非一户之私事,乃一代之大势所系也。盖制之立也,常有其利,亦必有其害,此又读晋史者所当深察也。

二、单项选择(10 小题,每题 3 分,满 30 分)

1.西晋品官占田荫客制颁布于page number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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