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与工厂立法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2026年秋)
九年级上册工时与工厂立法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七单元(第一次工业革命和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1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工时,须先看工厂。十八世纪之末,机器日新,纺纱、织布渐聚于一厂。厂主购机器、赁屋舍、雇工人,以钟点约其出入,以监工督其勤惰,于是工厂之制成。工人不复在家受业,而听命于厂主;机器不息,人亦不得息。厂主以机器为资本,工人以力役为生,二者之势不均,而工时之长短,遂由厂主一人定之。工时之长,自晨至暮,动逾十时,此近代工厂之初象也。
2.要说清其状,须看其数。当时纺织厂常以晨六时开工,晚八时收工,中间仅以饭时少息,日役十四至十六小时。童工自六七岁即入厂,执扫除、接线、拾棉之役,所得不及成人之半;女工之数亦众,工资尤薄。车间暑湿,飞絮塞鼻,机器无护,断指折臂者常有;少年久处其间,肺病、目疾、佝偻之症尤多,医生之报告,历历可数,此其状之实也。
3.要说清其害,须看其积。工人久役而病,童工早衰而夭,女工孕而多殒,此其害之在身者。家贫而子不得学,长而无以自立,此其害之在心者。于是工人结社、罢工、毁机以争,卢德之运动起于一八一一年;议会亦遣人查访,一八三二年之调查报告,列童工之苦状,闻者动容。然其所争者,多在一厂一业,未能合全国之力,故其效亦缓,此其立法之由也。
4.要说清其法,须看其次。一八〇二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出,限学徒日役十二时,禁夜工,此为英国工厂法之始。一八一九年,禁九岁以下之童入厂,九至十六岁者日役不得过十二时。一八三三年工厂法,定九至十三岁八时、十三至十八岁十二时,禁十八岁以下夜工,置视察员四人。一八四二年禁妇女与十岁以下之童入矿。一八四七年,十小时工作日法成,妇女与少年日役十时,此其立法之次也。
5.论其史义,宜分三层。其一在始:以国家之法限厂主之权,开劳动立法之端,后世诸国皆踵其例。其二在限:其法多及童工、女工,而未及成年男工;视察员少而罚轻,违法者仍众,故其效有限。其三在鉴:工时之缩,非出于厂主之慈,而由于工人之争与议会之查,可见权利之得,皆非无故而来。故论工厂立法者,必兼观其文与其实,不可徒取其条文,此读工业革命史者所当知也。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厂工人的劳动时间通常长达
A.八至十小时 B.十四至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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