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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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测试卷5(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课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李强总理在2025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Embodied Intelligence)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到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 王某使用具身智能机器人照料失能母亲,长期未亲自履行赡养义务 王某行为不合法,赡养需本人亲自履行 ③ 某画家使用购买的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创作了一幅作品,机器人根据算法生成构图并完成绘制 机器人的开发者与画家共享著作权 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李先生在商场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搀扶其前方站立不稳的张阿姨致使自己向后摔倒受伤。事后,李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李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张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张阿姨拒绝,李先生将张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7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张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李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致使李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张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很多商业APP在用户下载使用之前,通常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同意其格式化“服务协议”和相关“隐私政策”,进而檀自抓取用户日常使用数据,推送精准化定制服务。对商业APP此类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 ①擅自收集个人信息数据,侵犯了消费者名誉权和隐私权 ②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③变相强制用户授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④以拒绝提供服务形成对用户的强制,违背自愿、公平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针对下列案例,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高中老师上课时使用亚洲冬季运动会的吉祥物形象作为教学素材。 这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 ② 张某进门时需从邻居王某房屋门前经过。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张某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 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本案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 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产品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权。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新上市的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本公司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 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自申请之日起,20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才可以被免费使用。 ④ 小张在公园正常散步时,小李的宠物犬突然对其进行撕咬,小张腿部受伤。 只有小张能够证明小李存在重大过错,小李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3年5—6月,张某在已知晓陈尔晋、王曼霞系烈士的前提下,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侮辱、贬损二人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视频被浏览次数分别达1万余次、9000余次,恶意跟评累计上百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案可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②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张某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④烈士近亲属不起诉,法院就无权予以追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杨某在恋爱期间与女友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10万元。后由于生活理念不同,杨某提出分手,女方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杨某按照“恋爱协议”给付“青春损失费”。此案中( ) A.杨某在与女友签订了“恋爱协议”属于合同,应该履行 B.以金钱“弥补青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C.杨某因不可抗力提出分手,应该适当减免“青春损失费”数额 D.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终止恋爱关系,也可通过诉讼终止恋爱关系 8.甲上班路上,骑自行车撞上了乙,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二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赔偿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B.甲侵犯乙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法院受理该案件时,乙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D.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其应诉 9.张女士通过朋友圈看到某美容店“秘方护肤”广告后,通过客服微信沟通并预付三千元购买了十次美容服务。张女士发现经秘方护肤后其面部皮肤不仅未调理好,反而出现皮疹、红肿等严重过敏症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款。美容店则称广告已明文规定“不退预付款”,张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遭到侵害 ②美容院在朋友圈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邀请 ③冯某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可作为书证 ④本案中的民事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剩余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重庆有一条特殊的地铁线——轨道交通4号线,每天都有一群老人背着背篓搭乘地铁去市区卖菜。有网友建议,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乘客携带菜筐等大件物品。对此,重庆轨道交通方面回应:只要行为和物品合规,就不会干涉。一条“背篓专线”,承载了无数人的烟火日常,快节奏的城市应等一等“慢下来”的那群人,这是因为(   ) ①我国法律赋予了弱势群体更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②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要求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 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④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和社会主义事业中坚力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近日,有网络主播运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换脸直播,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多位“知名演员”,相应主播因此人气大涨,直播带货销量大增。从民法的角度讲,换脸直播(   ) ①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知名演员肖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③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④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侵犯他人的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某项社会调查显示,77.0%的受访者有“随手拍”的习惯。调查中,71.4%的受访者主要是拍环境,其他还会拍自己(46.2%)、拍物品(45.7%)、拍周围人(35.4%)、拍陌生人(16.1%)、拍纠纷冲突(11.6%)等。“随手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包括(   ) A.侵害他人的荣誉权 B.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C.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D.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13.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4.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其踢出微信群,并拒绝了许某重新入群的要求。许某认为他的行为贬损了其人格,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并对自己赔礼道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在群里的言论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②郑某应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 ③郑某拒绝其入群的行为侵犯了许某的身份权 ④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6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6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快递员张某在送件途中与一辆右转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某以“张某未佩戴护具且车速过快”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12分) 19.某网络科技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宣传,在其平台、微信公众号及经营场所中使用“雷锋会员”“雷锋社群”等名称,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姓名的行为,并在省级报刊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法院的审理结果进行评析。(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某和乙某系在同所高中就读的未成年人。一天,甲某的好友将其所在微信群内的视频以及有关乙某的言论以微信笔记方式转发给甲某,聊天记录中不雅视频下方有“开头那个是乙某自拍的私密照呢,大家都看看”,该视频中女性均未露脸。此外,微信笔记截图中含有大量影射乙某的粗俗言论。甲某立刻在朋友圈发布“要瓜找我,特别带劲,私信我有大瓜!”随后,甲某还发布一条朋友圈,配图为其和好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并在下方评论“要瓜找我”等言论。随即有其他人要求甲某分享涉案内容,并询问甲某是否可以将涉案内容转发他人,甲某称“随便发”。乙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甲某当面并在朋友圈向乙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以及维权合理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测试卷5(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课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是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均归民法调整。微信平台赋予了群主和管理员必要的管理权限,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客观上不能在群主与群成员之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的变动,即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因而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①正确。 ②: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并不是说群主和成员可以任性而为。互联网群组依其功能设置的权限,必须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权限,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互联网平台,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组功能,同样也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主和成员。微信群组的成员是自然人,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②错误。 ③:微信群组的管理员将其认为发言不当的成员移出群聊,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并未侵犯成员的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③正确。 ④: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能存在于现实人际关系中,也可能存在于网络人际关系中,因此,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李强总理在2025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Embodied Intelligence)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到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 王某使用具身智能机器人照料失能母亲,长期未亲自履行赡养义务 王某行为不合法,赡养需本人亲自履行 ③ 某画家使用购买的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创作了一幅作品,机器人根据算法生成构图并完成绘制 机器人的开发者与画家共享著作权 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机器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行为责任应由研发该机器人的公司承担侵权责任,①排除。 ②: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机器人代为履行,②正确。 ③:画家是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机器人只是辅助创作的工具,不享有著作权,③排除。 ④:使用机器人是技术进步的体现,并非基于对特定人群的歧视,因此公司并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李先生在商场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搀扶其前方站立不稳的张阿姨致使自己向后摔倒受伤。事后,李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李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张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张阿姨拒绝,李先生将张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7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张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李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致使李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张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阿姨并非侵权人,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李先生是因帮助她站立不稳而自己摔倒受伤,①错误。 ②:法院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且无侵权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张阿姨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补偿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很多商业APP在用户下载使用之前,通常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同意其格式化“服务协议”和相关“隐私政策”,进而檀自抓取用户日常使用数据,推送精准化定制服务。对商业APP此类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 ①擅自收集个人信息数据,侵犯了消费者名誉权和隐私权 ②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③变相强制用户授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④以拒绝提供服务形成对用户的强制,违背自愿、公平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很多商业APP在用户下载使用之前,通常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同意其格式化“服务协议”和相关“隐私政策”,进而檀自抓取用户日常使用数据,推送精准化定制服务。这是变相强制用户授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违背自愿、公平的原则,③④符合题意。 ①: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商业APP此类行为擅自收集个人信息数据,侵犯了消费者隐私权,但没有涉及名誉权,排除①。 ②: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本题中商业APP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②。 故本题选D。 5.针对下列案例,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案例 法律分析 ① 某高中老师上课时使用亚洲冬季运动会的吉祥物形象作为教学素材。 这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 ② 张某进门时需从邻居王某房屋门前经过。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张某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 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本案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 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产品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权。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新上市的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本公司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 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自申请之日起,20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才可以被免费使用。 ④ 小张在公园正常散步时,小李的宠物犬突然对其进行撕咬,小张腿部受伤。 只有小张能够证明小李存在重大过错,小李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为学校课堂教学而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费用,①排除。 ②:王某未经张某同意,在其家门上安装了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张某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所以本案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②正确。 ③: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产品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所以,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自申请之日起,20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才可以被免费使用。③正确。 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其有无过错,均需要承担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C。 6.2023年5—6月,张某在已知晓陈尔晋、王曼霞系烈士的前提下,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侮辱、贬损二人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视频被浏览次数分别达1万余次、9000余次,恶意跟评累计上百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案可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②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张某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④烈士近亲属不起诉,法院就无权予以追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张某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贬损烈士的视频,严重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公益诉讼,①②正确。 ③:恢复原状通常适用于财产损害的情形,名誉权不能恢复原状,因为名誉权的损害是无形的,无法通过物理手段恢复到原来的状态,③错误。 ④: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故本题选A。 7.杨某在恋爱期间与女友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10万元。后由于生活理念不同,杨某提出分手,女方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杨某按照“恋爱协议”给付“青春损失费”。此案中( ) A.杨某在与女友签订了“恋爱协议”属于合同,应该履行 B.以金钱“弥补青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C.杨某因不可抗力提出分手,应该适当减免“青春损失费”数额 D.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终止恋爱关系,也可通过诉讼终止恋爱关系 【答案】B 【详解】A: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恋爱协议”虽形式上类似合同,但“青春损失费”将情感关系金钱化,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无效,A错误。 B: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金钱补偿“青春损失”将人格利益商品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护,B正确。 C:生活理念不合属于主观原因,非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客观情形),不构成减免责任的理由,C错误。 D:恋爱关系属于人身自由范畴,法律不强制干预,双方可自行终止,也不需要通过诉讼“终止”恋爱关系,D错误。 故本题选B。 8.甲上班路上,骑自行车撞上了乙,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二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赔偿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B.甲侵犯乙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法院受理该案件时,乙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D.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其应诉 【答案】C 【详解】A:相比诉讼而言,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是调解,A排除。 B:本案中甲导致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侵犯的是乙的健康权,并未侵犯生命权,B排除。 C: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乙作为原告主张甲赔偿,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甲的侵权行为、自己的损失等事实,C正确。 D:在民事诉讼中,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其应诉,而不是“辩护人”,D排除。 故本题选C。 9.张女士通过朋友圈看到某美容店“秘方护肤”广告后,通过客服微信沟通并预付三千元购买了十次美容服务。张女士发现经秘方护肤后其面部皮肤不仅未调理好,反而出现皮疹、红肿等严重过敏症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款。美容店则称广告已明文规定“不退预付款”,张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遭到侵害 ②美容院在朋友圈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邀请 ③冯某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可作为书证 ④本案中的民事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剩余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本案中,张女士购买了某美容店“秘方护肤”后,发现其面部皮肤不仅未调理好,反而出现皮疹、红肿等严重过敏症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款。美容店则称广告已明文规定“不退预付款”,这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的侵害,①正确。 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本案中,美容店用的广告传单是没有提供具体价目表,属于邀约邀请,②入选。 ③:张女士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可作为电子证据,③不选。 ④:民事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中的民事债权关系的客体不是剩余款,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0.重庆有一条特殊的地铁线——轨道交通4号线,每天都有一群老人背着背篓搭乘地铁去市区卖菜。有网友建议,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乘客携带菜筐等大件物品。对此,重庆轨道交通方面回应:只要行为和物品合规,就不会干涉。一条“背篓专线”,承载了无数人的烟火日常,快节奏的城市应等一等“慢下来”的那群人,这是因为(   ) ①我国法律赋予了弱势群体更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②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要求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 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④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和社会主义事业中坚力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法律保障弱势群体的平等权利,而非赋予更多权利,强调平等而非特殊化,①排除。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内部矛盾需要通过民主和法治的方式处理。允许“背篓专线”存在,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尊重,符合国家性质的要求,②正确。 ③: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重庆轨道交通允许合规携带背篓,说明卖菜老人的行为未侵害其他乘客的合法权利,因此应当包容,③正确。 ④: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但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工人阶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1.近日,有网络主播运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换脸直播,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多位“知名演员”,相应主播因此人气大涨,直播带货销量大增。从民法的角度讲,换脸直播(   ) ①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知名演员肖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③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④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侵犯他人的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①正确。 ②:题干强调的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涉及侵犯隐私权,②排除。 ③: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③正确。 ④: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2.某项社会调查显示,77.0%的受访者有“随手拍”的习惯。调查中,71.4%的受访者主要是拍环境,其他还会拍自己(46.2%)、拍物品(45.7%)、拍周围人(35.4%)、拍陌生人(16.1%)、拍纠纷冲突(11.6%)等。“随手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包括(   ) A.侵害他人的荣誉权 B.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C.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D.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答案】A 【详解】A:荣誉权通常与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等社会评价相关,与日常拍摄行为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属于“随手拍”的典型法律风险,A符合题设。 B:若拍摄内容含有不实信息或恶意贬损他人,可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就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B不符合题设。 C:若拍摄他人私密生活或未经允许公开私人信息,可能侵犯隐私,C不符合题设。 D:未经许可拍摄并使用他人肖像(尤其用于营利),可能构成侵权他人的肖像权,D不符合题设。 故本题选A。 13.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侵害的肖像权或人格权所体现的人身利益‌,而非“侵权行为”本身,排除。②: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正确。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排除。④: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正确。 14.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博主未经路人同意拍摄其画面且不打码直接公开发布,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②:公司征得员工同意使用其工作照片做宣传,经过权利人许可,未侵犯人格权,错误。③:甲在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公开辱骂乙,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④:债权人正常发送合法合理的催款短信,没有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行为,未侵犯人格权,错误。 1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殴打侵犯他人健康权,侮辱侵犯他人名誉权,该规定对学生欺凌行为进行处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正确。②:“保障各项权利”表述绝对夸大,一部法律不可能涵盖保障所有民事主体的一切权利,排除。③:题干中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且该规定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非犯罪行为,排除。④:该规定明确了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正确。 16.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其踢出微信群,并拒绝了许某重新入群的要求。许某认为他的行为贬损了其人格,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并对自己赔礼道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在群里的言论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②郑某应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 ③郑某拒绝其入群的行为侵犯了许某的身份权 ④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许某因琐事与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生言语争执,并使用侮辱性言论攻击他人,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郑某不需要就自己没有贬损许某人格举证。②不符合题意。③: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许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因此,管理员郑某将他踢出业主群。郑某并未侵犯许某的身份权。③不符合题意。④:郑某并未侵犯许某的人身权利,所以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④符合题意。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6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6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12分) 【答案】 (1) 赵某执行公司指派工作时受伤,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虽入职日未到,但已实际履行职务。 (6分) (2) 责任承担:共享单车管理者未尽管理义务,导致单车占道,存在过错;周某超速行驶直接侵权。两者均需对赵某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分)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对赵某的困惑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来回答设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从而导致赵某被周某骑电动车撞受伤→可说明共享单车管理者未对共享单车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共享单车管理者应对赵某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词②: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周某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可说明周某对赵某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赵某的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快递员张某在送件途中与一辆右转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某以“张某未佩戴护具且车速过快”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12分) 【答案】①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是因为王某违反交通规则致张某受伤,侵害了张某的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4分)②法院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秩序。(4分)③判决结果也警示公民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发生。(4分)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身体权、健康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导致张某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可运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从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可运用法律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知识,从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彰显公平正义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③: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可运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知识,从警示公民遵守法律、避免侵权行为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某网络科技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宣传,在其平台、微信公众号及经营场所中使用“雷锋会员”“雷锋社群”等名称,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姓名的行为,并在省级报刊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法院的审理结果进行评析。(12分) 【答案】①侵害英雄烈士姓名、名誉等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保护了雷锋的人格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4分) ②贯彻民法关于守法和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分) ③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分)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某网络科技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宣传,使用“雷锋会员”“雷锋社群”并借机收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英雄烈士的姓名、人格利益受法律特殊保护,侵害英雄烈士权益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该公司擅自商业化使用雷锋姓名,构成侵权,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依法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有效信息②:该公司借英雄人物牟利,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企业商业滥用英烈姓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裁判矫正不当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有效信息③: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并公开赔礼道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制裁侵害英烈权益的违法行为,弘扬正能量,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本案中,司法裁判以法治约束不当商业行为,传承英烈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某和乙某系在同所高中就读的未成年人。一天,甲某的好友将其所在微信群内的视频以及有关乙某的言论以微信笔记方式转发给甲某,聊天记录中不雅视频下方有“开头那个是乙某自拍的私密照呢,大家都看看”,该视频中女性均未露脸。此外,微信笔记截图中含有大量影射乙某的粗俗言论。甲某立刻在朋友圈发布“要瓜找我,特别带劲,私信我有大瓜!”随后,甲某还发布一条朋友圈,配图为其和好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并在下方评论“要瓜找我”等言论。随即有其他人要求甲某分享涉案内容,并询问甲某是否可以将涉案内容转发他人,甲某称“随便发”。乙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甲某当面并在朋友圈向乙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以及维权合理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指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判决甲某侵犯乙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乙某应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4) 理由: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甲某向他人转发不雅视频和笔记、群聊等内容,对乙某产生负面认识并造成其个人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乙某的名誉权。(4)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朋友圈的内容属于乙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因此甲某转发包含乙某朋友圈的内容笔记的行为侵害了乙某的隐私权。(4)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由于侵权行为由甲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引发,赔礼道歉责任由甲某承担。甲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甲某具有个人财产,因此由其监护人共同承担,向乙某赔偿精神损失与维权相关费用。(4) 【分析】背景素材:名誉、隐私侵权案 考点考查: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某发布一条朋友圈,配图为其和好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并在下方评论“要瓜找我”等言论→从名誉权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甲某侵犯了乙某的名誉权。 关键词②:随即有其他人要求甲某分享涉案内容,并询问甲某是否可以将涉案内容转发他人,甲某称“随便发”→从隐私权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甲某侵犯了乙某的隐私权。 关键词③:甲某当面并在朋友圈向乙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以及维权合理支出→从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案甲某需要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甲的监护人承担赔偿精神损失与维权相关费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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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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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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