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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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检测试卷7(原卷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课)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乒乓球运动员王某因身体不适到长沙某医院就医,就医后,该医院某医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了向王某索要的签名照、签名球拍以及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事发后,医院积极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和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隐私权 ②该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 ③王某可到涉案医生所在地法院起诉 ④医院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李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博文“地铁上的小乘客,一个人上学……太可爱了”,并附有该小乘客吴某的正面照片。次日,吴某的母亲张某发帖称照片中是自己7岁的女儿,认为李某行为不妥,要求其删除照片。李某不予理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作出合理赔偿。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不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法院基于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做出本案判决 ③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不可割裂 ④本案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临近高考,小雨却碰到许多烦心事:朋友小雪以她的名义向校长举报某同学作弊,大家对此议论纷纷;亲戚创办的培训机构未经许可将其在校领奖的个人照印在宣传单上发放;某商家因她给网购的低质衣服差评,经常短信骚扰她;妈妈怀疑她早恋,偷偷进她的房间翻看东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朋友小雪举报同学作弊的行为是正当的,故以她的名义并无不妥之处 ②亲戚创办的培训机构未经其许可使用其照片印在传单上,侵犯肖像权 ③对网购的衣服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被认定为侵犯商家的名誉权 ④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的权利,妈妈进她房间翻看东西合情合理合法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没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 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 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 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 5.AI换脸是一项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能将他人面容替换为指定面孔。近期,大量AI换脸视频在社交平台广泛传播,迅速引发网友热议。然而,技术的不当使用也带来了新问题。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从民法的角度讲,换脸直播(   ) ①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②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③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④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年5月迎来第6个 “民法典宣传月”,这部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贯穿生活各领域,是守护人民权益的宣言书与保障书,而民法基本原则则是民法体系的 “灵魂” 与 “总纲”。以下案例与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甲酒店订房标 “不可退款”,消费者因地震取消被拒退款 ——合法原则 ②建筑公司施工为省钱缩减环保措施,扬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公序良俗原则 ③某商家以次充好,将翻新机当作全新手机卖给消费者——诚信原则 ④小李在某餐厅用餐后,餐厅强制收取高额餐具消毒费——自愿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7.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艺人张某发现一家居公司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照片在实体店铺、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宣传,遂将此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家居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家居公司称宣传照片是从摄影师黄某处购买,并已向黄某支付了使用费,不存在主观恶意侵权。对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在本案中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艺人张某的宣传照片 ②家居公司和黄某擅自使用张某照片,违背了自愿和诚信原则 ③家居公司使用照片未获授权,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④家居公司向黄某支付了使用费,张某应起诉黄某而非该公司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 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李先生在商场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搀扶其前方站立不稳的张阿姨致使自己向后摔倒受伤。事后,李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李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张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张阿姨拒绝,李先生将张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7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张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李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致使李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张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进入H火锅店包间内用餐,两人醉酒后分别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海量的负面评价致使该火锅店蒙受巨大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两人虽未满18周岁,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两人是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③两未成年人的行为侵犯了H火锅店的名誉权 ④H火锅店可以荣誉权受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3.现实社会中,一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希望更改自己的姓名。但也有人认为姓名只是一个代号,没必要折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姓名不仅仅是一个代号,每个人都有权更改自己的名字 ②姓名代表人的身份地位、族群背景和家族夙愿,不能更改 ③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更改自己姓名的自由 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只有年满18周岁才有权变更自己的名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乡村主播李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助农,公开售卖自家种植的原生态土蜂蜜。网友王某观看直播后,私信沟通,下单购买10斤土蜂蜜,微信转账付款2000元,李某约定3日内快递发货。下列对该民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判断正确的是(   ) ①客体是蜂蜜 ②主体是李某和短视频平台 ③客体是蜂蜜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 ④内容是李某的收款权利和发货义务、网友的付款义务和收货权利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15.贾某与王某系邻居,二人入户门成直角,贾某家位于王某家里侧,贾某进户时需从王某房屋门前经过,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某型号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贾某家人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贾某及其家人的隐私权        ②王某侵犯了贾某及其家人的肖像权 ③贾某可以自行拆除王某家的智能门锁        ④本案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哈尔滨某医院就医,就医后5天,王某在某社交媒体上发现了自己看诊过程的视频。视频内容透露了王某的病情,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给王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下列对此侵权行为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 ①由于公开了王某的个人病情,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②由于展现的是王某真实状态,未侵犯王某的名誉权 ③由于未把王某肖像用于商用,未侵犯王某的肖像权 ④由于对王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某平台的穿搭博主,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约定,该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衣服拍照后,交付照片用于广告宣传,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包括5张至10张照片。 后王某发现,该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自己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他未实际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王某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未能提供自身实际损失及该公司违约获利情况的证据。 假如请你当法官,你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判决结果及依据。(12分) 18.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快递员张某在送件途中与一辆右转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某以“张某未佩戴护具且车速过快”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5月,市民陈某在某生鲜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食材,填写了姓名、手机号及家庭住址收货信息。收货后不久,陈某频繁接到生鲜推销、家政服务的骚扰电话,甚至有人上门推销保健品。经核实,该电商平台未采取加密措施保管用户收货信息,导致陈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同时,小区快递代收点工作人员为赚取回扣,擅自将陈某的收货手机号、购物偏好等信息转卖给第三方推销机构。陈某不堪其扰,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材料中相关主体行为的违法性。(16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课检测试卷7(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课)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乒乓球运动员王某因身体不适到长沙某医院就医,就医后,该医院某医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了向王某索要的签名照、签名球拍以及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事发后,医院积极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和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隐私权 ②该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 ③王某可到涉案医生所在地法院起诉 ④医院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该医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侵犯了王某的隐私,但医院并未侵犯隐私权,①说法有误。 ②: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属于隐私,该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②说法正确。 ③:起诉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这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管辖规定。因此若王某选择起诉,可到涉案医生所在地法院起诉,③说法正确。 ④:医院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④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 2.李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博文“地铁上的小乘客,一个人上学……太可爱了”,并附有该小乘客吴某的正面照片。次日,吴某的母亲张某发帖称照片中是自己7岁的女儿,认为李某行为不妥,要求其删除照片。李某不予理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作出合理赔偿。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不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法院基于对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做出本案判决 ③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不可割裂 ④本案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李某未经同意公布他人照片,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①说法错误。 ②:法院做出本案判决是基于对公民肖像权的一般保护,而不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特殊保护”②排除。 ③: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割裂。李某有发布网络信息的权利,但也应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③符合题意。 ④:本案中,李某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法院的判决结果彰显我国互联网司法高度重视人格权保护的司法精神,对于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3.临近高考,小雨却碰到许多烦心事:朋友小雪以她的名义向校长举报某同学作弊,大家对此议论纷纷;亲戚创办的培训机构未经许可将其在校领奖的个人照印在宣传单上发放;某商家因她给网购的低质衣服差评,经常短信骚扰她;妈妈怀疑她早恋,偷偷进她的房间翻看东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朋友小雪举报同学作弊的行为是正当的,故以她的名义并无不妥之处 ②亲戚创办的培训机构未经其许可使用其照片印在传单上,侵犯肖像权 ③对网购的衣服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被认定为侵犯商家的名誉权 ④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的权利,妈妈进她房间翻看东西合情合理合法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小雪的行为构成了侵权,①错误。 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构成肖像权的侵犯,②正确。 ③: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须的,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③正确。 ④: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权利,但子女也有个人的隐私,未经允许侵扰他人的私密空间,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④错误。故本题选B。 4.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没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 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 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 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 【答案】C 【详解】AC: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其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没有侵犯其身份权,A错误,C正确。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B错误。 D:除罚款外,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C。 5.AI换脸是一项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能将他人面容替换为指定面孔。近期,大量AI换脸视频在社交平台广泛传播,迅速引发网友热议。然而,技术的不当使用也带来了新问题。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从民法的角度讲,换脸直播(   ) ①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②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③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④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AI换脸直播中,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其可识别的外部形象(如面部或身体特征),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①正确。  ‌②: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权益,并非侵权行为,②错误。  ‌③:利用AI技术篡改或编辑他人肖像,不仅侵犯肖像权,还可能涉及人格权中的名誉权、隐私权等,③正确。  ‌④:荣誉权指向特定荣誉称号,而换脸直播造成的社会声誉降低属于名誉权范畴,④排除。故本题选B。 6.2026年5月迎来第6个 “民法典宣传月”,这部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贯穿生活各领域,是守护人民权益的宣言书与保障书,而民法基本原则则是民法体系的 “灵魂” 与 “总纲”。以下案例与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甲酒店订房标 “不可退款”,消费者因地震取消被拒退款 ——合法原则 ②建筑公司施工为省钱缩减环保措施,扬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公序良俗原则 ③某商家以次充好,将翻新机当作全新手机卖给消费者——诚信原则 ④小李在某餐厅用餐后,餐厅强制收取高额餐具消毒费——自愿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③: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商家以次充好违反诚信原则,③正确。④:餐厅强制收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自愿原则,④正确。①:地震属不可抗力,酒店拒退违反公平 ,非“合法原则”①不选。②:扬尘污染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应绿色原则,非“公序良俗原则”,②不选。故本题选C。 7.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未经他人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的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而非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①错误。②:题干主要强调的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规范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涉及对他人肖像权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的问题,②排除。③:《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等,体现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保障个人在人脸识别使用上的自主选择权,③正确。④:该办法规定个人不同意用人脸信息验证时应提供其他合理方式,体现了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防止个人信息不当使用带来的风险,④正确。故本题选D。 8.艺人张某发现一家居公司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照片在实体店铺、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宣传,遂将此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家居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家居公司称宣传照片是从摄影师黄某处购买,并已向黄某支付了使用费,不存在主观恶意侵权。对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在本案中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艺人张某的宣传照片 ②家居公司和黄某擅自使用张某照片,违背了自愿和诚信原则 ③家居公司使用照片未获授权,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④家居公司向黄某支付了使用费,张某应起诉黄某而非该公司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本案中家居公司和黄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属于人身关系,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应该是张某的人身利益,而非宣传照片本身,①错误。②:摄影师黄某未经张某同意出售其照片,家居公司未经张某同意使用其照片用于宣传,均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和诚信原则,②正确。③:根据《民法典》,未经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和姓名,构成对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犯,所以家居公司使用照片未获授权,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③正确。④:家居公司作为直接侵权方需承担责任,张某有权起诉该公司,且其责任不因向黄某支付费用而转移,④错误。故本题选C。 9. 某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依平台规则享有移除成员(“踢人”)的管理权限。当被移除成员认为此举损害其尊严(“伤自尊”)并诉请精神赔偿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曾就此类案件作出裁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驳回原告诉求。该裁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自治权与民事法律边界的区分。法院作出该裁定的依据是(   ) ①群主管理权源于平台规则,“踢人”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②业主微信群组的自治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成员权益无需保护 ③“伤自尊”并未侵犯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 ④民事法律仅调整现实人际关系,不调整网络人际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是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均归民法调整。微信平台赋予了群主和管理员必要的管理权限,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客观上不能在群主与群成员之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的变动,即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因而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①正确。②:入群、退群、移出群聊等行为均为成员间自治行为,并不是说群主和成员可以任性而为。互联网群组依其功能设置的权限,必须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权限,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互联网平台,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组功能,同样也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群主和成员。微信群组的成员是自然人,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②错误。③:微信群组的管理员将其认为发言不当的成员移出群聊,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并未侵犯成员的法定人身权,不产生民事赔偿义务,③正确。④: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能存在于现实人际关系中,也可能存在于网络人际关系中,因此,④错误。故本题选B。 10.李先生在商场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搀扶其前方站立不稳的张阿姨致使自己向后摔倒受伤。事后,李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李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张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张阿姨拒绝,李先生将张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7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张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李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张阿姨民事权益致使李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张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阿姨并非侵权人,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李先生是因帮助她站立不稳而自己摔倒受伤,①错误。②:法院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②错误。③: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且无侵权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张阿姨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补偿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④:法院依法判决张阿姨补偿李先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④正确。故本题选D。 11.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明转账2500元明显超出其能力范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转账行为无效。②正确。④: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职责。小明父亲提起诉讼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①:本案涉及财产权纠纷,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财产权而非具体转账款。①错误。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而非物证。③错误。故本题选D。 12.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进入H火锅店包间内用餐,两人醉酒后分别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海量的负面评价致使该火锅店蒙受巨大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两人虽未满18周岁,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两人是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③两未成年人的行为侵犯了H火锅店的名誉权 ④H火锅店可以荣誉权受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两人虽未满18周岁,但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②:如果两人是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就应由两人自己承担,其监护人不是必须承担,②排除。③:唐某和吴某的行为属于侮辱行为,使火锅店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H火锅店的名誉权,③正确。④:H火锅店并未获得相关荣誉,两人的行为侵犯了H火锅店的名誉权,没有侵犯H火锅店的荣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 13.现实社会中,一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希望更改自己的姓名。但也有人认为姓名只是一个代号,没必要折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姓名不仅仅是一个代号,每个人都有权更改自己的名字 ②姓名代表人的身份地位、族群背景和家族夙愿,不能更改 ③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更改自己姓名的自由 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只有年满18周岁才有权变更自己的名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姓名不仅是一个代号,还承载着个人身份、家族文化等意义。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①正确。 ②:法律允许自然人依法变更姓名,②排除。 ③: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变更姓名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遵守公序良俗等,③正确。 ④:未成年人也可变更姓名,但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或经监护人同意,并非必须年满18周岁,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4.乡村主播李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助农,公开售卖自家种植的原生态土蜂蜜。网友王某观看直播后,私信沟通,下单购买10斤土蜂蜜,微信转账付款2000元,李某约定3日内快递发货。下列对该民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判断正确的是(   ) ①客体是蜂蜜 ②主体是李某和短视频平台 ③客体是蜂蜜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 ④内容是李某的收款权利和发货义务、网友的付款义务和收货权利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买卖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交易行为,而非蜂蜜本身,错误。 ②:该买卖关系的主体是李某和王某,平台并非交易主体,错误。 ③: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的履行行为,即蜂蜜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正确。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义务,李某享有收款权利、负有发货义务,王某负有付款义务、享有收货权利,正确。 15.贾某与王某系邻居,二人入户门成直角,贾某家位于王某家里侧,贾某进户时需从王某房屋门前经过,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某型号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贾某家人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贾某及其家人的隐私权        ②王某侵犯了贾某及其家人的肖像权 ③贾某可以自行拆除王某家的智能门锁        ④本案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某型号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导致贾家人进出在王某的监控之下,王某侵犯了贾某及其家人的隐私权,①正确。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材料中不涉及侵害贾某及其家人的肖像权,②不选。 ③:贾某需要依法拆除王某家的智能门锁,自行拆除则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权,也容易激化矛盾,③排除。 ④:本案侵犯的是人身权利,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哈尔滨某医院就医,就医后5天,王某在某社交媒体上发现了自己看诊过程的视频。视频内容透露了王某的病情,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给王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下列对此侵权行为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 ①由于公开了王某的个人病情,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②由于展现的是王某真实状态,未侵犯王某的名誉权 ③由于未把王某肖像用于商用,未侵犯王某的肖像权 ④由于对王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一般而言,多数患者不愿意将自己的就诊过程和病症情况对外公开,就医内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应属于个人隐私,而医院将王某就诊信息以视频形式在网络公开,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①正确,不选。 ②:涉案视频内容透露了王某的病情,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同时有很多负面评论,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②错误,入选。 ③:医院未经原告许可,拍摄并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公开发布涉案视频的行为,公开了王某的肖像,构成对王某肖像权的侵害,③错误,入选。 ④:医院和医生在创新诊疗模式的同时,更应严格履行为病患保密的职业要求,严守法律底线,避免因行为不当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由于对王某造成了心理伤害,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④正确,不选。 故本题选C。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某平台的穿搭博主,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6月,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动联系王某商谈合作事宜。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约定,该公司给王某寄送情侣T恤套装,王某穿着衣服拍照后,交付照片用于广告宣传,收费标准为700元至800元每组,每组包括5张至10张照片。 后王某发现,该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将自己的形象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他未实际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王某认为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未能提供自身实际损失及该公司违约获利情况的证据。 假如请你当法官,你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判决结果及依据。(12分) 【答案】(1)判决结果:电商公司构成肖像权侵权并违约;立即删除全部116张侵权图片;公开赔礼道歉;酌定赔偿王某经济损失。(6分) (2)依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等方式使用其肖像。公司擅自将王某肖像合成到未拍摄的其他款式服装,制作116张新图用于多款商品宣传,侵犯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6分)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围绕公司对王某照片的使用与二次修改展开,作答时结合教材知识与材料对应即可。 有效信息:该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对照片进行了二次修改,通过修图技术合成到其他款式服装上,制成116张图片用于商品宣传→可联系肖像权知识,分析说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即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18.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12分) 答案 (1)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主要影响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利益等。民法典明确规定并保护上述人格权益。(4分) (2)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4分) (3) 上述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依法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造成损害的,还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4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快递员张某在送件途中与一辆右转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某以“张某未佩戴护具且车速过快”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12分) 【答案】①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是因为王某违反交通规则致张某受伤,侵害了张某的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4分) ②法院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秩序。(4分) ③判决结果也警示公民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发生。(4分)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作出该案判决的认识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机动车司机王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责,导致张某腿部骨折、电动车损毁→可运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从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可运用法律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知识,从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彰显公平正义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③: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可运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知识,从警示公民遵守法律、避免侵权行为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5月,市民陈某在某生鲜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食材,填写了姓名、手机号及家庭住址收货信息。收货后不久,陈某频繁接到生鲜推销、家政服务的骚扰电话,甚至有人上门推销保健品。经核实,该电商平台未采取加密措施保管用户收货信息,导致陈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同时,小区快递代收点工作人员为赚取回扣,擅自将陈某的收货手机号、购物偏好等信息转卖给第三方推销机构。陈某不堪其扰,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材料中相关主体行为的违法性。(16分) 【答案】(1)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2分)电商平台未采取加密措施保管陈某收货信息,导致其私密信息泄露,违反了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构成侵权。(2分) (2)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2分)处理个人信息权益,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2分)快递代收点工作人员擅自倒卖陈某手机号、购物偏好等私密信息,属于非法收集、利用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其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违反隐私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4分)相关主体的侵权行为违背了民法尊重他人隐私的规定和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材料中相关主体行为的违法性。考生结合材料中的法律事实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电商平台未采取加密措施保管用户收货信息,导致陈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可运用隐私权的知识,分析说明电商平台未采取加密措施保管陈某收货信息,导致其私密信息泄露,违反了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构成侵权。 关键词②:小区快递代收点工作人员为赚取回扣,擅自将陈某的收货手机号、购物偏好等信息转卖给第三方推销机构→可运用个人信息保护的知识,说明快递代收点工作人员擅自倒卖陈某手机号、购物偏好等私密信息,属于非法收集、利用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其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违反隐私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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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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