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自编模拟历史试卷1(中枢与地方,湖南省适用)

标签:
普通文字版答案
2026-10-23
| 8页
| 31人阅读
| 0人下载

内容正文:

湖南省普通高中2026—2027学年高二年级上学期期中自编模拟 历史(第1套 中枢与地方) 适用范围:高二(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考查范围:第1—3单元,以第1单元“政治制度”为主线|难度定位:较难(难度系数约0.50)|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试卷结构:单项选择题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非选择题4小题,共52分(第17题14分、第18题14分、第19题12分、第20题12分)。 班级: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号:_______ 得分: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商代“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外服”则是侯、甸、男、卫等附属国。商王对外服诸侯多通过“比”(联合)、“令”(命令)、“呼”(召唤)等方式施加影响,外服须承担贡纳、从征等义务,但其内部事务多自行处置。这反映出商代 A.地方官员由商王直接任免 B.商王对地方实行间接控制 C.外服诸侯承担同等义务 D.中央集权体制已经确立 2.《睡虎地秦墓竹简》载,各县须于岁末将本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簿册上报郡守,由郡汇总上报朝廷,称“上计”;朝廷据以“课殿最”而定赏罚。这一制度 A.扩大了地方的财政自主权 B.便于中央考核地方施政状况 C.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 D.取消了对地方的监察体系 3.汉代刺史以六百石之秩,“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所察对象却是秩二千石的郡守国相。这一设计 A.提高了地方长官的行政级别 B.以低位监察高位,强化中央控制 C.使刺史转变为地方行政长官 D.废除了郡国并行的体制 4.唐贞观初分天下为十道,遣使巡察;开元中置十五道采访处置使,“有常务则领之”,安史之乱后诸道“皆置节度、观察,各专其政”,道的军政、财赋、刑名之权渐趋完备。这一变化表明 A.地方行政层级随之增加 B.中央监察职能不断强化 C.中央派出机构逐步地方化 D.地方割据势力已被清除 5.宋代于州之上设路,分置转运使司主财赋、提点刑狱司主司法、安抚使司主军政,“诸司互察”,“事无巨细,皆得奏闻”;州县长官由中央差遣,三年一易。这一体制 A.分散地方权力,加强中央控制 B.显著提高了地方行政效率 C.恢复了唐末的藩镇格局 D.形成了统一的省级行政机构 6.《元史》百官志载,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谷、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然“大事不专决,咨中书省而后行”。行省制的这一设计 A.使地方获得独立的军政大权 B.兼具中央派出与地方行政双重属性 C.废除了路府州县原有建制 D.恢复了西周的分封体制 7.明初废行省,设布政使司掌一省民政财赋,按察使司掌刑名按劾,都指挥使司掌军政,“三司不相统属,各奉敕行事”,遇大事则“三司会议”。这一安排 A.使一省之权一分为三,中央控制加强 B.使地方掌握了独立的军事指挥权 C.撤销了省级行政区划的设置 D.形成了三司之间的上下统属关系 8.清代督抚初为临时差遣,“事毕即还”;乾隆时“例有专责”,督抚成为一省或数省最高长官,兼理军民、财赋、刑名,然其“奏折直达御前”,属吏由中央铨选。这一变化说明 A.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有所削弱 B.地方治理体系趋于固定与规范 C.行省制度在清代得以恢复 D.中央不再对地方进行考课 9.公元前508年,克利斯提尼改革废除原有的四个血缘部落,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地域部落,每个部落由内陆、沿海、城区三部分构成,五百人议事会议员按部落抽签产生。这一改革 A.削弱了氏族贵族,扩大了公民参与 B.赋予外邦人和奴隶以公民权 C.建立了近代意义上的代议制度 D.取消了公民大会的最高权力 10.盖尤斯在《法学阶梯》中称:“万民法是出于自然理性而为所有人类共有的法。”公元3世纪,卡拉卡拉皇帝授予帝国境内绝大多数自由民以公民权,万民法与公民法的区别渐失。万民法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源于 A.平民反对贵族的长期斗争 B.帝国扩张与异邦人交往增多 C.自然法理念取代了实在法 D.罗马由帝国转为共和国 11.1888年英国《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由纳税人选举产生,掌教育、卫生、道路等事务;中央各部对地方议会保留监督、审计与命令之权,地方预算须报中央核准。这一制度表明英国 A.地方已脱离中央的监督控制 B.地方自治与中央监督相互结合 C.确立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 D.废除了治安法官的司法职能 12.1791年美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或人民。”20世纪30年代以后,联邦通过拨款补助、项目合作介入教育、交通、福利等事务,被称为“合作联邦主义”。这一演变说明 A.联邦权力扩大而州权仍然保留 B.各州自治权力已被联邦收夺 C.美国转向单一制国家结构 D.联邦制原则遭到废弃 13.1909年清政府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规定咨议局“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议员由选举产生,可议决本省预算、税法及公债等事,但须呈请督抚公布施行。咨议局的设立 A.是近代地方代议机构的初步尝试 B.使各省获得了完整的立法权 C.由地方官员直接任命议员 D.标志君主立宪政体正式确立 14.1932年,国民政府划全省为若干行政督察区,设专员公署,“承省政府之命,督导所属各县行政”,并兼管区内保安、财政。这一举措 A.在省县之间增设督导层级 B.恢复了清代府一级的建制 C.推行了地方自治的制度设计 D.撤销了县级行政机构 15.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这一论述 A.主张中央对地方实行高度集中管理 B.探索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配置 C.提出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 D.要求扩大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16.有学者比较秦代郡县制与美国联邦制后指出:前者郡守县令“受命于君”,后者州长“受命于州民”;前者郡县“无专擅之权”,后者各州“保留未授予联邦之权”。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 A.地方长官的产生方式与权力来源 B.是否设立基层地方政府 C.是否存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D.是否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周振鹤在讨论历代政区演变时提出,层级、幅员与边界是行政区划的三个基本要素,而层级尤为核心。他指出,自秦汉至明清,高层政区多非一次设定,而是由监察区、军事管制区、财政督理区等“准政区”转化而来:汉代刺史部本为监察区域,东汉末年因事权渐集而成为一级政区;唐之道、宋之路亦复如此。他另提出“虚级”概念,用以指称那些机构职能尚不完备、却已在实际上管辖一级政区的地带,如北宋的路、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区。在他看来,某一级政区幅员越大,则该级政区数目越少、上级的管理幅度越大;层级与管理幅度之间存在着反比例关系,故历代调整政区,实则是在“层级”与“幅度”之间反复权衡。 ——据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整理 材料二 李治安研究元代行省制度,认为行省兼具“中央派出机构”与“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的双重性质。一方面,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大事须“咨中书省而后行”,钱谷、兵甲、屯种、漕运诸事皆受制于都省;另一方面,行省统郡县、镇边鄙,辖区广大,事权集中,“凡军民重事无不领之”,在实际运作中已成为地方最高一级政府。他进一步指出,行省“群官负责”的集体议事体制与“不专决”的奏请程序,使行省难以形成对抗中央的独立势力;但辖区过大、军政权集中的格局,也为元末地方势力的坐大提供了条件。 ——据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整理 材料三 历代高层政区与地方层级简表 时期 高层政区 地方层级 高层政区数目 西汉 州(刺史部) 州—郡—县 13 唐前期 道(巡察区) 道—州—县 10 北宋 路 路—州—县 约23 元 行省 省—路(府)—州县 约10 (1)根据材料一、三,概括汉至元高层政区演变的主要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元代行省“双重性质”的具体表现。(4分) (3)综合上述材料,简析“监察区行政化”对中国古代地方治理的影响。(4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白芝浩在《英国宪法》中把英国政制的“有效部分”归为内阁,把“尊荣部分”归为王冠与上院。他描述道:内阁由下院多数党组成,首相即下院领袖,内阁“若失去下院的信任,即须辞职或解散下院”,行政权与立法权“经由内阁这一铰链而连为一体”。他同时注意到,英国的地方事务长期由治安法官与教区等自治团体处理;19世纪末设置郡议会、区议会以后,地方在教育、卫生、道路等事务上自主决策,但中央各部对地方仍保留审计、核准与命令之权,故其所谓地方自治,实为“在中央监督之下的自治”。 ——据〔英〕白芝浩《英国宪法》整理 材料二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称,美国的乡镇“先于县、州而存在”,乡镇自治“不是被授予的,而是自古有之”。他认为联邦制的精妙在于“把主权分割”,使“州的独立与联邦的强大”得以并存。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学者格罗津斯以“大理石蛋糕”比喻联邦与州的关系:两级政府在同一批事务中共同行动,联邦以拨款补助、项目合作介入教育、交通、福利,而“有条件的补助”往往附有遵守联邦标准的条款;至70年代,此类补助已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 ——据〔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美〕格罗津斯《联邦制的合作》整理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英国与美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方式。(6分) (2)综合材料与所学知识,说明两国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共同逻辑。(8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唐代考课之法,有“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曰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最”则按职事分列,如“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岁课之外,另有四考、六考之制;考第既定,“凡入仕者,皆给以告身”,据以升迁。然考第之中,“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 ——据《唐六典》考功郎中整理 材料二 邓小南研究宋代文官选任,指出宋人论铨选,最重“资格”。凡官员差遣、迁转,皆以“资序”为准,曰“循资而进”;又有磨勘之法,合考核年限、举主员数、课绩等第而定其迁转,故“非有显过,不至废黜,亦非有殊绩,不得超擢”。她认为,这套办法把选任纳入可计算的程序,减少了请托与争议,却也使“才者不必进,不才者不必退”,成为宋代吏治的一大困扰。 ——据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整理 材料三 关晓红考察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指出新政以后,考核标准由“钱粮盗案”转向“实心任事”与“举办新政成效”,并引入统计表册、明密两途考察、州县事实册等办法,要求逐项开列学堂、警察、实业、自治等事项的办理情形,以备核查。她同时指出,章程虽密,而“人治”色彩未除,考核仍多取决于上司之好恶与幕友之笔,统计数字亦多有粉饰。 ——据关晓红《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整理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宋官员考核制度的异同。(6分)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考绩制度改革。(6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周振鹤认为:“地方行政制度的核心,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分配。历代政区之废置、层级之增减、幅员之伸缩,皆围绕此一核心展开。”他又指出,这种调整“既有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面,也有适应地方治理需要的一面,二者往往同时存在”。李治安则强调,元代行省的“双重性质”说明,中央派出机构一旦长期驻留地方,便难免“地方化”,而中央又须依靠其地方化才能实现有效治理。 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围绕“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自拟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成文。)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B 商王对外服主要靠联合、命令、召唤施加影响,外服内部事务自行处置,说明中央尚未实现直接统治,属间接控制,B项正确。外服诸侯世袭而非由商王任免,A项错误;侯、甸、男、卫义务并不相同,C项错误;中央集权确立于秦,D项时间错位。 2.B 上计以簿册层层上报,朝廷据“课殿最”定赏罚,核心功能是考核地方政绩、掌握财政,B项正确。上计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掌控,非扩大地方自主权,A项相反;重农抑商与上计无直接因果,C项错误;上计是考核而非取消监察,D项错误。 3.B 六百石刺史监察二千石郡守,以小监大、以卑临尊,可避免监察者与地方结成势力,从而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B项正确。刺史秩级低于郡守,A项错误;刺史此时为监察官,转为行政长官是东汉后期之事,C项提前;郡国并行体制在景帝以后已名存实亡,但非刺史所致,D项错误。 4.C 道本为巡察区,因事权渐集而成为一级行政区,是中央派出机构地方化的典型,C项正确。材料所述是道由监察而行政的性质变化,层级未因设道而立即增加,A项非主旨;监察职能此时反而弱化,B项相反;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恰恰形成,D项与史实相悖。 5.A 一路之内财、刑、军分属三司,互不统属且互相监察,长官三年一易,属以分权方式加强中央控制,A项正确。分权互察往往牺牲效率,B项与之相悖;宋代正是为矫唐末藩镇之弊而设,C项错误;三司并立,未形成统一的省级机构,D项错误。 6.B 行省总揽地方军政财赋,却又“大事不专决”,既代表中央又治理地方,具有双重属性,B项正确。行省无独立权,A项错误;行省之下路府州县仍存,C项错误;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与分封性质不同,D项错误。 7.A 一省之权分属三司,互不统属、各自奏事,重大事务须会议,实为以分权防止地方专擅,A项正确。军政归都司且受中央节制,B项错误;布政使司即省级区划,C项错误;三司平行而非上下统属,D项错误。 8.B 督抚由临时差遣变为“例有专责”的固定长官,职责、辖区渐趋明确,说明地方治理体系制度化,B项正确。奏折直达御前、属吏由中央铨选,恰是控制加强的表现,A项相反;清代无行省之名而有督抚之实,C项表述不确;考课仍在进行,D项错误。 9.A 以地域部落取代血缘部落,打散氏族贵族的地缘基础,按部落抽签产生议事会议员,扩大了公民参与,A项正确。外邦人、奴隶仍被排除,B项错误;抽签轮值属直接民主,C项错误;公民大会仍为最高权力机关,D项错误。 10.B 随帝国扩张,异邦人之间及异邦人与罗马人之间的交往纠纷增多,万民法应运而生,B项正确。平民斗争推动的是成文法与公民法内部的调整,A项非主因;自然法是一种理念,未取代实在法,C项错误;万民法发展于帝国时期,D项颠倒。 11.B 地方议会自主决策而中央保留监督、审计与核准权,是自治与监督的结合,B项正确。地方受中央核准约束,A项错误;英国为单一制,但材料主旨不在结构类型,C项偏离;治安法官制度未被废除,D项错误。 12.A 联邦以拨款、项目介入地方事务,权力扩张,但第十条修正案的“保留权力”原则未变,州权仍存,A项正确。州权并未丧失殆尽,B项表述不确;美国仍为联邦制,C、D两项错误。 13.A 议员选举产生、可议决预算税法,具备代议机构要素,但决议须呈督抚公布,故仅为初步尝试,A项正确。立法权不完整,B项错误;议员由选举而非任命产生,C项错误;君主立宪始终未真正确立,D项错误。 14.A 专区设于省县之间,专员承省命督导各县,属增设派出层级以强化控制的举措,A项正确。专区非清代府制的恢复,B项错误;其性质为行政督导而非地方自治,C项错误;县制仍存,D项错误。 15.B 强调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两者权限的探索性调整,B项正确。材料反对只有一个积极性,A项相反;我国为单一制国家,C项错误;材料谈的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未涉及企业自主权,D项偏离。 16.A 郡守县令由君主任免、权力源自中央,州长由州民选举、权力源自各州保留,权力来源与产生方式的不同决定二者性质差异,A项正确。两者均设地方政府,B项不成立;均存在中央与地方关系,C项不成立;D项与制度性质无关。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14分) (1)特征:高层政区多由监察区、军事区等准政区转化而来,具有“监司—政府”的性质;层级由二级向三级递增,且时有增减,并非一次定型;高层政区幅员与数目不断调整,以舒缓管理幅度过大的压力;部分时期存在职能不完备的“虚级”,如北宋的路。(每点2分,答出三点得6分) (2)表现:作为中央派出机构,长官由朝廷任命,重大事务须咨请中书省,受都省节制,体现中央集权;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统辖路府州县,总揽军民、钱谷、兵甲、屯种、漕运,具有完整的地方治理权;实行群官议事、集体负责,防止个人专断。(每点2分,答出两点得4分) (3)影响:积极方面,弥补了原有层级管理幅度过大的缺陷,使中央的监察与控制延伸到基层,为后世省制提供了制度原型;消极方面,层级增多使政令传递迟缓、行政成本上升,监司一旦事权过度集中,在中央控制力衰弱时容易转化为割据势力,唐末藩镇、元末地方坐大即为明证。(4分,须兼顾两面) 18.(14分) (1)英国:单一制下的地方自治,地方议会由选举产生并自主处理本地事务,中央以立法、审计、核准与命令实行监督,属“监督之下的自治”。(3分)美国:联邦制下的分权,联邦与州各有宪法依据的权力,州的保留权力受宪法保障,联邦多以拨款补助、项目合作等财政与政策手段介入地方事务。(3分) (2)共同逻辑:都以宪法或法律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使二者关系制度化、可预期;都随经济社会事务的扩展而扩大中央的调控能力,同时为地方保留自主处理本地事务的空间;都借助财政手段实现中央意图,避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都在“统一”与“活力”之间寻求平衡,并依据现实需要不断调整,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案。(每点2分,答出四点得8分) 19.(12分) (1)同:都以德才与政绩为主要标准,并区分等第;都与俸禄、迁转直接挂钩,形成激励约束;都定期进行,程序较为固定。(3分)异:唐代标准以“四善二十七最”按职事分类设定,注重实际治绩;宋代突出“资格”与“资序”,以磨勘、举主、年限综合计算,程序性、可计算性更强,而才干的权重相对下降。(3分) (2)简评:适应了新政举办各项事业的需要,考核内容由传统的钱粮盗案扩展到学堂、警察、实业、自治,具有近代行政管理的色彩;引入统计表册与明密两途考察,提高了考核的技术性与可核查性。但改革仍以人治为底色,标准取决于上司好恶,统计数字多有粉饰,加之当时中央权威流失、地方各自为政,考核难以真正约束州县,未能挽救清廷的统治危机。(6分,须兼顾进步性与局限性) 20.(12分)评分标准 一等(10—12分):论题明确,能紧扣“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立论;史实引用准确、充分,至少涵盖两个以上朝代或中外比较;论证有层次,能兼顾“加强集权”与“适应治理”两面;结论有升华。 二等(7—9分):论题较明确,史实基本准确,论证较完整,但分析略平或仅及一面。 三等(4—6分):论题笼统或与材料脱节,史实罗列,缺少论证。 四等(0—3分):无论题或观点错误,史实混乱。 示例 论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是“集权”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动态平衡。 阐述:秦以郡县制取代分封,郡守县令由中央任免,第一次在制度上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管理;但秦郡幅员过大、层级过少,管理幅度与治理能力并不相称。汉代增设州部,本为监察,刺史以六百石临二千石,事权渐重,终成州一级政区,形成州郡县三级。唐代设道,宋代设路,路径相同:皆因原有层级难以承载治理任务而增设监司,监司又因常驻与事权集中而行政化。这一“监察区行政化”的规律说明,中央集权的实现不能仅靠权力上收,还必须建立能够有效运转的地方层级。元代行省兼具派出与地方两重性质,正是以“地方化”换取治理效能的典型;而当日久弊生,同一套层级又会转化为割据的基础,唐末藩镇、元末地方坐大皆是明证。近代以来,英美以宪法划分权限、以财政手段调控地方,也是在“统一”与“活力”之间寻找平衡点。 结论:中央与地方关系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案。评价一项地方制度的优劣,不能只看集权程度,更要看它是否与治理任务的规模相匹配。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自编模拟历史试卷1(中枢与地方,湖南省适用)
1
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自编模拟历史试卷1(中枢与地方,湖南省适用)
2
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自编模拟历史试卷1(中枢与地方,湖南省适用)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