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7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易混易错(统编版)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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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
目录
1.知识点版易混易错
2.高考真题版易混易错
第一部分:知识点版易混易错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只有物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解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解析】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7.子女的姓氏必须随父姓或随母姓
【解析】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8.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公开公民的个人信息。
【解析】合法、正当的情形(如经本人同意或国家机关依法公开)可以处理或公开个人信息。
9.泄露个人信息等同于侵犯他人隐私权,保护隐私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解析】个人信息中的秘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泄露个人信息不等同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10.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解析】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其中,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所以,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老李在村里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老李去世后,其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
【解析】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质押。
6.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
【解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7.作品只有发表后作者才享有著作权。
【解析】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即取得著作权。
8.发明人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
【解析】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的发明,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_
9.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都是20年。
【解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10.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解析】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商标获得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某商场制作的宣传单上印有“店庆活动期间九阳豆浆机100元一台,限购20台”的广告。该宣传单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该宣传单内容具体确定,是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解析】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3.订立合同就意味着合同生效。
【解析】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4.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将导致合同全部无效。
【解析】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5.我们常说“空口无凭”,所以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解析】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6.合同订立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解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选择。
8.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9.合同不可轻违,违约即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违约行为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免责情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10.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解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旅行社没有完全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此,黄某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解析】黄某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
2.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解析】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5.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6.环境污染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解析】环境污染侵权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7.余某在未购买、体验吴某的同类商品的情况下,发布包含吴某肖像及侮辱性语言的商品测评视频,行使了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
【解析】余某在未购买、体验吴某同类商品的情况下发布包含侮辱性语言的测评视频,并非正常行使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_
8.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解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9.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解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10.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解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若子女经济上确有困难,可适当减少或免除其赡养义务。
【解析】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一般不能随意减少或免除,只有在特定情形(如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下才可能酌情处理,但即使减少或免除其经济上的给付义务,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也不能免除。
5.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签订之后,监护人应该立即履行其法定的监护职责。
【解析】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6.王某意外身亡,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由其父母、妻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解析】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7.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8.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解析】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以遗嘱的方式转移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的称为遗嘱继承。
【解析】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就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解析】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解析】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3.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要尽快发给离婚证。
【解析】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解析】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5.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
【解析】法院判决离婚后,以判决书生效之日,解除婚姻关系。
6.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解析】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7.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解析】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婚前购买的房产因市场价格上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10.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解析】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法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是相同的。
【解析】劳动法平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特殊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合同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析】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和保障。
3.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意味着不能加班加点。
【解析】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7.申请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
【解析】申请协商、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8.若申请劳动仲裁,双方需自愿签订仲裁协议。
【解析】劳动仲裁无需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生效,就必须遵守,否则就会被强制执行。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2.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解析】自主创业的形式多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3.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企业公开其所有信息。
【解析】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信息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4.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正常的。
【解析】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为了获得利润,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市场调节弊端的体现。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不允许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作为企业,应该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5.公司以成本价向员工销售汽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解析】公司以成本价向员工销售属内部福利,未扰乱市场秩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6.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来规范实体店,对网店是无法规范的。
【解析】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样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其经营行为都要合法合规。
7.“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行为。
【解析】“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公众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8.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仅对自己有利。
【解析】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
9.某影院在购票页面标注“谢绝自带食品饮料”,该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消费者应该遵守。
【解析】“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无需遵守。
10.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人民调解的机构是政府机关。
【解析】人民调解的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解析】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
【解析】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解决。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解析】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
5.消费者若遭遇自动续费陷阱,可直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解析】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消费者与企业之间通常事先不订立仲裁协议,一般不能直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6.诉讼的程序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解析】程序性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7.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解析】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
8.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解析】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9.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无法解决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解析】自诉是指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属于民事范畴,并不是刑事案件。
10.政府可以发起行政诉讼,积极作为。
【解析】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政府不能发起行政诉讼。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就是诉讼代理人。
【解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审裁判生效后提起上诉。
【解析】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3.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析】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民事诉讼多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这一规定属于级别管辖。
【解析】“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属于地域管辖的划分。
5.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解析】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
6.法庭辩论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解析】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7.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不能进行再审。
【解析】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还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8.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解析】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是行政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_
9.民事诉讼都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解析】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10.偷拍、偷录的资料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解析】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第二部分:高考真题版易混易错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026·陕晋青宁卷)8周岁的小明在文创店购买10元商品,小明父母有权以小明是未成年人为由要求退货。( × )
【解析】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购买10元商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有效,小明父母无权要求退货。
2.(高频必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物。( × )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不是民事主体。
3.(高频必背)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 )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既调整财产关系,也调整人身关系。
第2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2026·四川卷)为鼓励退休职工回乡养老,“乡村CEO”可为其提供宅基地建房。( × )
【解析】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给回乡退休职工提供宅基地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主体有严格限制。
2.(2026·辽宁卷)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 )
【解析】农村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住房并长期占有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法律严格限制。
3.(2026·辽宁卷)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 )
【解析】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026·陕晋青宁卷)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银行,王爷爷无权居住。( × )
【解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抵押人仍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占有、使用该房屋;银行取得的是抵押权,而非房屋所有权。
5.(高频必背)作品只有出版后,作者才享有著作权。( × )
【解析】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无需以出版、登记为前提;出版只是著作权行使的方式之一。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2026·江苏卷)甲与乙公司通过微信就旅游服务达成一致,尚未形成合法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 )
【解析】甲与乙公司已通过微信就旅游服务的时间、内容、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符合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2.(2026·江苏卷)甲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 )
【解析】“订金”性质为预付款,不同于作为担保方式的“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甲该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3.(高频必背)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 )
【解析】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邀请,并非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 (2026·江苏卷)余某驾车撞伤钱某,钱某提交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收费票据等,属于被害人陈述。( × )
【解析】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专属证据种类;本案属于民事侵权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票据等属于书证等民事证据,不属于被害人陈述。
2.(2026·陕晋青宁卷)环境污染侵权,应由受害方就损害后果与排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排污方无需举证。( × )
【解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污方应当就其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由受害方单独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026·陕晋青宁卷)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 )
【解析】侄女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奶奶将图书赠与侄女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受遗赠人不是遗嘱继承人。
2.(2026·陕晋青宁卷)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 )
【解析】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意定监护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3.(高频必背)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 )
【解析】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不以遗嘱形式论优先,而以时间先后为准。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高频必背)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办理。( × )
【解析】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2026·浙江卷6月选考)签订劳动合同当天,张某、罗斯与企业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 )
【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自签订劳动合同当天建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要求,但劳动关系以实际用工为标志。
2.(2026·四川卷)“乡村CEO”应当与村集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之日建立。( × )
【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自合同签订之日建立;用工之日与实际用工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
3.(2026·江苏卷)陈某不服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将甲公司诉至法院,可委托辩护人参与法庭审理。( × )
【解析】辩护人仅适用于刑事诉讼;本案属于行政诉讼,陈某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不能委托辩护人。
4.(高频必背)因劳动者业绩排名末位,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
【解析】“末位淘汰”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事由,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2026·陕晋青宁卷)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并未侵犯其知情权。( × )
【解析】商家夸大保健品疗效、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侵犯了田奶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2.(高频必背)经营者注册创办企业,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可自主决定不办理登记。( × )
【解析】创办企业等市场主体须依法办理登记;电商经营者必须首页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等法定信息,不得隐匿企业登记资质。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高频必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
【解析】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需经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未经司法确认,一方不履行时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高频必背)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劳动者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 )
【解析】劳动仲裁无需事先约定仲裁条款,劳动者可直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纠纷的必经前置程序之一。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2026·江苏卷)16岁的钱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暂无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 )
【解析】钱某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本案属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在法律援助法定受案范围内,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2.(2026·江苏卷)甲公司在判决书送达的当月18日提起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 × )
【解析】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上诉期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判决书于1月6日送达,上诉最后日期为1月21日,当月18日在上诉期限内,可以提起上诉。
3.(高频必背)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律由原告承担。( × )
【解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情形(如环境污染侵权、医疗损害等);举证责任并非一律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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