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高考考点清单(统编版)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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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考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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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课程标准要求
2.2026年高考考情分析
3.2027年高考命题预测
4.一轮复习备考建议
5.2027年备考考点清单
6.2026年高考真题分类再现
一.高考课程标准要求
总要求: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民事主体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内容要求:
1.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2 了解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3 简述合同的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4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家庭与婚姻
2.1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养家庭责任意识。
2.2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3.就业与创业
3.1 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
3.2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等基本法律规定,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4.社会争议解决
4.1 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 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 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二.2026年高考考情分析
一、命题特点
纵观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全国卷及各自主命题省份试卷,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的命题集中呈现以下六个鲜明特点。
(一)侵权责任与归责原则为高频核心
(二)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必考
(三)民事权利保护与法治素养并重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
(五)劳动就业与争议解决程序
(六)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合、生活化情境
二、题型特点
(一)选择题:归责原则辨析、合同效力与民事权利区分
选必二选择题以归责原则辨析、合同效力判断、民事权利区分、争议解决程序等为主要考查内容。常见题型包括:一是归责原则辨析型,判断具体侵权情形适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还是公平责任;二是合同效力判断型,分析合同的成立、生效、无效与可撤销;三是民事权利区分型,区分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及权利行使界限;四是程序判断型,考查劳动仲裁前置、诉讼与调解的适用。选项常设置偷换概念、扩大适用范围等陷阱。
(二)主观题:评析类、案例分析类、意义类多元设问
选必二主观题多以真实生活纠纷为情境,要求综合运用民事权利、合同、侵权、婚姻家庭、劳动等知识进行分析。如全国卷第41题以公司经营活动为情境考查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利;高考适应性考试以民法典自助行为制度为情境,要求分别对诉求与行为加以评析。设问形式涵盖评析类、案例分析类、意义类、措施类,考查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评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驱动、跨模块融合、开放探究趋势增强
2026年选必二试题以真实案例为驱动,情境设计生活化、典型化,强调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而非死记法条。跨模块融合趋势明显,选必二常与必修四哲学(如矛盾分析、价值判断)、选必一国际规则等综合设问。开放探究类试题增多,要求学生为纠纷解决提出建议、设计维权方案,强化逻辑论证、术语规范与法治素养的统一。
三.2027年高考命题预测
一、考向分析
综合2026年命题规律、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实施与热点社会问题,预测2027年高考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将重点围绕以下六个考向展开。
考向
核心命题方向
知识衔接与备考指引
考向一:侵权责任与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过错、无过错、公平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最高频考点;结合林木致害、高空抛物、网络侵权等情境
考向二: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合同成立与效力;履行原则;违约责任与承担方式
必考考点;结合网购、服务合同、消费纠纷等情境
考向三:民事权利与人身权利保护
人身权、财产权;肖像名誉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利行使界限
结合人格权保护、数据权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情境
考向四: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利;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义务;消费维权途径
结合直播电商、预付式消费、霸王条款、优化消费环境
考向五:劳动就业与争议解决
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与义务;劳动仲裁前置;争议解决途径
结合新业态用工、劳动报酬、工伤等劳动纠纷情境
考向六: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法定继承;父母子女权利义务;财产分割
结合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家庭财产纠纷等情境
总体判断:侵权责任与归责原则、合同与违约责任将继续是选必二考查的两大核心主线,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新型消费、新业态用工将成为最具时代感的命题情境。2027年命题大概率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数字经济司法保障等最新实践,考查学生运用民法典知识依法维权、参与法治建设的素养与能力。
二、热点话题
结合2025—2026年重大法治实践与命题惯性,以下八大热点话题最可能成为2027年选必二命题情境的取材来源。
序号
热点话题
选必二结合点
1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网红玩具、儿童用品质量;校园欺凌防治
2
新业态用工与平台经济
骑手、网络主播劳动关系认定;支配性劳动管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3
消费者权益与新型消费
直播电商、预付式消费维权;虚假宣传;网购快递霸王条款
4
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法治
数据权益、隐私保护;二维码点餐强制授权;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5
优化消费环境行动
保障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6
数字经济司法保障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电商平台责任;数字纠纷解决
7
民法典实施与社会生活
自助行为、高空抛物、电梯纠纷;民事权利行使界限
8
婚姻家庭与家风建设
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家庭文明建设与法治保障
三、题型预测
(一)选择题预测
2027年选必二选择题预计延续归责原则辨析、合同效力判断、民事权利区分、程序判断并重的格局。一是归责原则辨析型,判断具体侵权情形适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还是公平责任;二是合同效力判断型,分析合同的成立、生效、无效与可撤销;三是民事权利区分型,区分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及权利行使界限;四是程序判断型,考查劳动仲裁前置、诉讼与调解的适用;五是情境应用型,以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维权、新业态用工等热点为情境考查法律运用能力。
(二)主观题预测
主观题方面,2027年选必二将持续以真实生活纠纷为情境综合设问。可预期的新动向包括:一是评析类、案例分析类、意义类、措施类题型继续深化,开放探究题常态化;二是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业态用工等热点议题的命题增多;三是选必二与必修四哲学、经济生活等跨模块综合更加普遍,如结合矛盾分析、市场秩序综合设问;四是要求为纠纷解决提出建议、设计依法维权方案的任务型设问增多,强调逻辑自洽、术语规范与法治素养。
四.一轮复习备考建议
基于上述考情分析与考向预测,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一轮复习建议把握以下六个要点:
第一,构建民法核心知识体系。围绕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主线,系统梳理人身权、财产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把握民法典总则与分则的对应关系,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框架,避免知识碎片化。
第二,重点突破侵权责任与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是主观题必考核心,复习时应系统辨析三种归责原则的适用条件、举证责任分配与典型情形,结合林木致害、高空抛物、网络侵权等案例强化训练,掌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责任承担方式的完整链条。
第三,掌握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系统理解合同成立与生效要件、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与绿色原则,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与承担方式,结合网购、服务合同、消费纠纷等生活情境,训练学生判断合同效力、分析违约责任的能力。
第四,理解劳动就业与争议解决程序。掌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重点理解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与商事仲裁一裁终局的区分,结合新业态用工、劳动报酬等热点,训练学生分析劳动纠纷、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五,紧密结合社会生活与时政热点。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行动、新业态用工、个人信息保护等最新法治实践,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民法典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将法律知识与鲜活生活实际相对接,提升情境分析与迁移运用能力。
第六,强化案例分析能力与法治素养。针对评析类、案例分析类、开放探究类试题,训练学生准确提取案件事实、对应法律规范、作出法律评价的答题范式,规范使用法律术语,提升逻辑论证能力,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能力。
五.2027年备考考点清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五年36考【选择题26个 主观题10个】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五年48考【选择题34个 主观题14个】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五年35考【选择题21个 主观题14个】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五年50考【选择题31个 主观题19个】
1.命题特点
(1)本单元权重最高,占全册一半以上;四课均有大题,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主观题
(2)命题贴近社会热点(AI换脸、高空抛物、个人信息保护等),跨课综合性强。
(3)侵权责任注重归责原则辨析,高频考查产品责任、动物损害、环境污染等特殊侵权。
(4)知识产权以著作权为核心,常结合合理使用、保护期等易混点。
(5)合同法反复考查要约与承诺、定金与订金、不可抗力等核心概念。
2.备考启示
(1)分配最多复习课时,四课内容系统掌握。
(2)以人身权和财产权为主线,构建民事权利知识体系。
(3)整理侵权归责适用清单,熟记高频特殊侵权类型。
(4)强化合同易混辨析:要约邀请/要约、定金/订金、违约金/定金、不可抗力等。
(5)知识产权聚焦著作权内容、保护期及合理使用,兼顾专利权和商标权。
(6)关注民法典新规(声音权益、好意同乘、自甘风险、高空抛物等)。
(7)主观题规范答题逻辑:“法律依据+案件事实+承担责任(侵权或违约)+法律意义”,并注意责任竞合情形。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0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
(1)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地位: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②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2)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4.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5.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7.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和目的
(1)原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考点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1)维护人身权利的原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类型: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3)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重要性: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保护个人信息
(1)原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个人信息的内容: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5)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考点01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意义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措施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财产权的含义及分类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5.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主要类型: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6.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的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7.共有关系和共同财产
(1)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共同财产: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种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类型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生活中,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关于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的注意事项(相关链接)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②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种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等。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5.抵押和质押(名词点击)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考点02 尊重知识产权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种类: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
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3)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
①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 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 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3.作品(名词点击)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意义: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获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4)法律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5)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②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2.专利
(1)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商标
(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2)表现: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3)意义: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1.注册商标
(1)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2)标记: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实践中存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的做法,还有其他用于标明知识产权的做法,例如,用“©”表示著作权。
(3)商标注册的条件:
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②禁止注册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4)法律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5)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点0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合同的原则: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格式条款(相关链接)
(1)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快递单中关于快递服务内容的规定。
(2)意义: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限制: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过程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合同无效的情形
①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产生
(1)合同订立的判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产生: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对象: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合同的成立时间(相关链接)
(1)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签订确认书的合同: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电子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0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合同内容
(1)重要性: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2)含义: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3)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P29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P29)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意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违约金和定金(相关链接)
(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2)定金: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点0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注意问题: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责任
(1)含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3.与动物有关的侵权责任(相关链接)
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考点0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具体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具体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③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联系: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2.相邻关系的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3.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相关链接)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五年20考【选择题13个 主观题7个】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五年11考【选择题11个 主观题0个】
1.命题特点
(1)考查频次中等偏上,第五课(继承)最多,第六课(婚姻)较少。
(2)题型:第五课主客观并重,第六课仅选择题。
(3)命题特点:
①继承高频考点:遗嘱形式与效力、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必留份、遗赠扶养协议等反复考查。
②情境复杂:常结合家庭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综合命题。
③赡养与意定监护常结合考查。
④婚姻重点关注夫妻财产约定、共同债务认定,常以借贷纠纷为情境。
⑥价值引领:弘扬家庭美德,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丧偶儿媳尽孝、离婚冷静期等。
2.备考启示
(1)以继承为核心:系统梳理法定继承顺序、六种遗嘱形式及效力,区分遗赠与遗嘱继承,掌握遗赠扶养协议。
(2)关注易混点: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无效、必留份制度、遗产债务以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3)夫妻财产关系: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掌握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注意财产约定对外效力。
(4)厘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主体与内容,重点掌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5)主观题常以遗产分割为情境,需综合运用继承、夫妻财产等知识,训练跨课整合能力。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这些关系体现着浓浓的亲情和爱情,但亲情和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2)教育义务: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3)监护职责: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4.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P43相关链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失和表现: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的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2.继承的要求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5.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P46相关链接)
①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②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③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6.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①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②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相关链接)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法定继承的要求和意义
(1)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要求: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形式: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5)遗嘱的生效: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赠
(1)遗赠的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含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遗嘱继(P48)
(1)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2)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正确对待婚姻
(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结婚登记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 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6.同居关系(相关链接)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③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自由
(1)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离婚限制: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4.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相关链接)
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考点02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4)夫妻平等的表现: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含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重要体现: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相关链接)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P56)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五年79考【选择题51个 主观题28个】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五年41考【选择题27个 主观题14个】
1.命题特点
(1)本单元为选必二高频考查单元,五年120题。
(2)题型:选择题以案例判断为主,主观题题型丰富(体现说明、评析、判断分析、措施建议等)。
(3)劳动板块高频易混点: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生效、合同条款效力、解除情形、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社保/工资/未成年工保护等强制性规定。
(4)创业板块高频考点:不正当竞争类型、消费者权利、企业形式责任差异、调解/仲裁协议效力。
(5)命题贴近真实情境(职场纠纷、平台用工、大学生求职、青年创业),综合性强,常跨单元融合合同、侵权、知识产权。
(6)主观题侧重实务分析,围绕行为评析、判决理由、维权途径设问。
2.备考启示
(1)厘清劳动关系易混点:区分劳动关系建立与合同生效时间、必备与可备条款、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牢记社保/休息休假为法定义务,纠正"末位淘汰可辞退"误区;把握仲裁前置规则,理清各类维权途径。
(2)构建创业知识体系:辨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消费者权利,分清企业形式责任差异,辨析各类调解/仲裁的效力。
(3)加强跨模块训练,打通本单元与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的知识关联,关注平台灵活就业等热点情境。
(4)规范主观题答题范式,区分实体权利与诉讼程序;整理典型错题,归纳命题陷阱,强化案例辨析能力。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考点01 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③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2.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意义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3.劳动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4.劳动者
(1)含义: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要求: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①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③内容: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可以说,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①表现: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②要求: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①体现: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2)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①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③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④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⑤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
4.劳动合同的效力
(1)条件: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履行:①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考点02 心中有数上职场
一、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①含义:劳动报酬一般指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②原因: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①地位: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②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③带薪年休假制度: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①原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②目的: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①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②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相关链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清清楚楚维权
1.劳动争议的含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1)协商和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劳动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要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形:下列劳动争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4)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考点0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1.自主创业的步骤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①形式: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②区别: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些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①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
②意义:这些文件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主体形态(相关链接)
(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出资人对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严格,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两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1)混淆行为 (“搭便车”行为 )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②危害: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虚假宣传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考点0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1)必要性: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2)法律依据: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意义: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及启示
(1)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启示:①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②消费者可以借助多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的要求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1.依法纳税的原因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①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③最大特点和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④“营改增”的目的: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地位:个人所得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税种。
③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④完善个税法律制度的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而且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五年51考【选择题43个 主观题8个】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五年 45考【选择题33个 主观题12个】
1.命题特点
(1)核心程序板块,跨单元常联实体法。
(2)选择为主(79%),主观案例侧重维权与证据。
(3)情境源自司法实践,融合“枫桥经验”等热点。
(4)高频易混:调解/仲裁效力、仲裁排除、劳动仲裁前置。
(5)证据考查重点:分类、“谁主张谁举证”及倒置(环境、产品)。
(6)混淆概念多:三大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法律援助。
2.备考启示
(1)联动实体法一体化复习。
(2)梳理调解、仲裁、诉讼的适用与效力对比。
(3)掌握证据分类与举证倒置情形。
(4)辨析调解协议执行力、继承不可仲裁等高频陷阱。
(5)主观题用“事实+法律+后果”范式,避免“直接起诉”等错误。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点01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
①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不过,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①诉讼调解。②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3.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效力:①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
(1)地位: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2)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不适用仲裁的情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考点02 解析三大诉讼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要求: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4)特点: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
(2)类型: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诉讼的主要类型
(1)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2)差异表现: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3)主要区别: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目的)
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诉讼的主体)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②意义: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③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相关链接)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P90-P91)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原因: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5)申请程序与要求: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考点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含义:起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4)管辖制度:
①受理法院: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法院类型: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③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登记立案
(1)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2)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3.应诉
(1)送达流程: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准备活动: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2.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相关链接)
(1)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3.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
(1)二审程序: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再审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考点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分类:
分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注意】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相关链接)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③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举证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原因:
①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六.2026年高考真题分类再现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 (2026年黑吉辽蒙卷·T14)甲将同事乙的照片换进丙发布的原创恶搞视频中,在公司会上播放,引起哄堂大笑。乙感不适,在网上发布甲欲购房的虚假信息,致甲持续受电话骚扰。甲通知平台删除,平台及时处置。甲起诉乙,后双方和解,甲撤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犯了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平台无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④法院应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私密信息属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范围,乙非法披露、捏造甲的个人相关信息,侵害甲个人信息权益,②正确;题干中甲通知平台,平台立刻处置,平台已履行法定处置义务,不存在过错,无需担责(避风港规则),③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甲只是在公司线下会议现场播放篡改后的视频,没有上传网络,没有通过网络传播,并未侵害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①不选;和解是当事人私下自行协商,无法官参与;调解书是法院主持调解后出具文书;甲与乙私下和解并主动撤诉,法院不会主动依据双方私下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④错误。
2. (2026年河南卷·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书信包含大量个人隐私,平台未及时下架内容,未尽管理义务,侵犯梁某隐私权,②正确;隐私、人格权益遭受侵害且造成精神困扰,梁某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书信属于文字作品,高某公开出售他人书信,侵犯梁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①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事实,二者类别不同,③错误。
3. (2026年河北卷·T7)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人格权、英烈保护、监护与教育职责区分
【答案】A 解析:侮辱性网络梗贬低他人人格,侵犯公民名誉权(人格尊严),符合侵权认定标准,①正确;丑化、侮辱英雄烈士雕像,侵害英烈人格利益,构成民事侵权,②正确。监护职责归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老师仅承担教育管理职责,不具备监护身份,③错误;发送低俗梗骚扰电子邮箱,侵害公民生活安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行为不涉及侵犯个人信息,④错误。
4. (2026年江苏卷·T11)16岁的钱某骑车前往工厂上班,途中被余某开车撞伤,住院半个月。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收费票据等证据,诉请法院判决余某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并准备申请法律援助。上述案例中( )
A.钱某暂无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B.钱某提交的证据属被害人陈述
C.赔偿事宜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D.法院应驳回钱某对误工费的诉请
【答案】C 解析:车祸侵犯人身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属于民法调整人身引发的财产关系,C正确。人身损害纠纷、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16岁劳动者有权申请,A 错;事故认定书、票据、流水属于书证,不是被害人陈述,B错;16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误工费诉求合法,法院不应驳回,D错误。
5. (2026年湖南卷·T14)李某超车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蒋某后逃逸,蒋某丈夫吕某见状追上去拦停。吕某仅拉住李某电动自行车车把,不料造成李某摔倒骨折。交警认定李某酒后骑车撞人逃逸负全责。因拦停时双方在监控盲区,交警无法认定李某骨折是否由交通事故所致,未现场处理。后李某起诉吕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一审法院予以驳回。本案中( )
①吕某拦停李某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②原告人李某若不服判决,可聘请辩护人维权
③因生命权受到侵害,李某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④李某应提供证据证明其骨折是由吕某的行为所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李某肇事逃逸,吕某拦停,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①正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李某需举证骨折由吕某造成,④正确。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用于刑事案件,②错误;李某骨折是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并非生命权,③错误。
6. (2026年北京卷T9)某植物园推出一批树木供市民认养。甲与该植物园签订的协议约定:甲认养一株银杏,周期为一年;费用60元,全部用于树木日常养护,并接受甲监督;甲可获得专属认养牌和义务植树尽责证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认养牌 植物名称:银杏
认养人:甲
认养期限:2026.3.19-2027.3.18
**植物园
①甲和植物园遵循平等原则,通过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②甲履行缴费义务后,对其认养的银杏享有监督权和用益物权
③甲和植物园的协议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符合民法典绿色原则
④甲和植物园如因协议发生纠纷,应优先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参考答案】A
7. (2026年浙江1月卷·T25)配音师许某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并约定甲公司享有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甲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许某的录音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利用 AI 技术将该音频处理后开发了一款文本转换语音软件产品,该产品可以将任何文字内容转化为许某的声音。后来,利用该软件生成的相关作品在乙公司短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许某遂诉至法院,以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其声音或音频为由,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结合材料和参考法条,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民事权利的分类,指出许某的声音权益属于何种人身权利,并说明理由。(3分)
【参考答案】许某的民事权利属于人格权,(2分)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许某的声音权益属于人格权。(1分)
(2)写出本案的民事侵权责任主体及其责任承担方式,并说明理由。(6分)
【参考答案】(6分)侵权主体:甲公司和乙公司。(1分)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未经许可,(1分)违法使用许某声音,侵犯其人格权,应承担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1分)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甲乙两公司侵犯其人格权造成了民事权益损失,(1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分)另外,乙公司应停止侵害,(1分)停止使用该文本转语音软件,并下架相关作品。
8. (2026年山东卷·T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9分)
刘某、陈某、胡某签约参加了甲旅行社组织的“省内大巴游”旅游项目。甲旅行社与 M地的乙旅行社签约,由后者指派导游周某负责当地的服务。
旅行团乘坐大巴于晚间到达M地后,前来接团的周某发现预订的宾馆房间已被其他客人入住,只好深夜带团前往另一宾馆住宿。次日,旅行团前往景点登山。陈某在登山途中用手机全程直播,并数次在屏幕中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陈某不听。快到山腰时,突然开始下雨,周某决定中断登山,但陈某要求继续登山,经规劝后才随团下山。下山后,胡某发现自己放在大巴行李舱内的箱子遭受撞击,导致箱内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事后,刘某因周某未及时安排住宿、胡某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损坏,各自提出索赔。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任务。(6分)
①陈某在登山途中的直播行为是否对刘某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②刘某应当向哪家旅行社索赔才能成功?说明理由。
③胡某为提起侵权诉讼,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说明这些证据在此次侵权诉讼中的证明作用。
【参考答案】①侵权,(1分)未经刘某允许,公开展示其画面头像,侵害肖像权(1分)②甲旅行社(1分)刘某与甲旅行社签订有效合同,甲旅行社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的义务,构成违约(3分)③损害结果(损害数额,1分),甲旅行社存在过错,暴力操作与电脑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分)
(2)如果你是此次登山活动的同行者,要规劝陈某随团下山,列出对话沟通要点。(3分)
【参考答案】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游客应配合导游承担义务,盲目冒险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团队利益。(任意3点3分)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 (2026年陕晋青宁卷·T15)8周岁的小明随父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暑期团”。旅行中,小明在某文创店购买了10元的商品;旅行社提供了免费旅拍服务,并把照片赠送给小明一家,但在游览旅行社擅自增加的景点时,小明因景区设施缺陷受伤。关于上述情形涉及的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旅行社违反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②旅行社不再享有已赠出照片的著作权
③小明父母有权以小明是未成年人为由要求文创店退货
④小明父母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小明受伤产生的医疗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民事行为、合同、人身侵权
【答案】B 解析: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旅行社擅自增加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全面履行原则,①正确;旅行社擅自增加景点导致小明在该景点因设施缺陷受伤,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小明父母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相关医疗费,④正确。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旅行社将照片赠送给小明一家,仅转移了照片的所有权,著作权仍由旅行社享有,所有权转移不改变著作权归属,②错误;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购买10元的商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有效,小明父母无权要求退货,③错误。
2. (2026年陕晋青宁卷·T16)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予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④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遗嘱、知情权、抵押权、监护
【答案】C 解析:商家夸大保健品疗效,隐瞒真实情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②正确;房屋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转移占有,抵押人王爷爷仍享有居住权,③正确。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该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①错误;张爷爷口头约定监护人,属于意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④错误。
3. (2026年黑吉辽蒙卷·T13)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抵押仅设立担保物权,抵押物使用权仍归抵押人,汽车抵押后车主可正常使用,①正确;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作品稿费,无特殊财产约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农村宅基地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城镇居民无权购买农村住宅、占有宅基地,②错误;近似商标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受商标法禁止,未经许可不得使用,④错误。
4. (2026年河南卷·T9)甲与好友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元投入公司,乙以个人一套商品房为该笔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未及时还款。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义务偿还该笔贷款
②乙有义务和甲共同偿还该笔贷款
③银行有权以该房产拍卖款优先受偿
④办理抵押后乙仍对该房产所在地块享有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不动产抵押合法有效,贷款逾期后,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房产拍卖价款优先受偿,③正确;房产抵押仅转移担保物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房产所在地块的用益物权仍归原权利人乙,④正确。甲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不属于公司债务,公司无偿还义务,①错误;乙仅以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未成为共同债务人,无需共同偿还贷款,②错误。
5. (2026年河南卷·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书信包含大量个人隐私,平台未及时下架内容,未尽管理义务,侵犯梁某隐私权,②正确;隐私、人格权益遭受侵害且造成精神困扰,梁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书信属于文字作品,高某公开出售他人书信,侵犯梁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①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事实,二者类别不同,③错误。
6. (2026年山东卷·T13)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 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解析】①正确。“宏江香”从未申请注册,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其与注册地理标志“宏江香梨”近似,用于非产地香梨构成商标侵权,甲公司无权使用。②错误。陈某购买香梨是买卖合同,交付即所有权转移。虽标的物与预期不符(可主张欺诈撤销合同),但在撤销前所有权已转移至陈某,“所有权仍归超市”违反物权变动规则。③正确。商标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罚款、没收等)维护市场秩序,而非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由权利人提起,行政诉讼由相对人提起。④错误。名誉权侵害指向特定主体的社会评价,甲公司行为损害的是“宏江香梨”的商品声誉和地理标志的商业价值,属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非侵犯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7. (2026年湖南卷·T13)A视频平台未经B传媒公司授权却上线其爆款原创视频作品谋利,被B传媒公司起诉至某视频文创产业园区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释明了作品性质、创作难度、作品价值等因素对赔偿金额的影响,劝导以和为贵,引导双方就赔偿数额等自愿达成共识。最终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本案中( )
①当事人签收后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②当事人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外调解服务
③情理法有机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得到传承
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是该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①正确;调解倡导“以和为贵”传承传统无讼法律文化,③正确。本案是诉讼内调解,不是诉讼外人民调解,②错误;自然人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不是创作完成起算,④错误。
8. (2026年北京卷T19)19. ( 8 分 )
材料一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物勒工名”是中国古代一种手 工业质量管理制度,即在官营器物上镌刻工匠的名字,便于管理者检 验与追责。该制度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自秦朝被载入法律,历经千 年演进完善,推动了传统工匠精神的形成和传承。古代私营手工业者借鉴“物勒工名”的做法,主动在商品上刻下名号以标识和推销自己的产品。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铜版,是目前已知世界上最早出现商标的广告。
“济南刘家功夫针铺” 铜版拓片
材料二 法与时转则治。“物勒工名”的价值理念已融入我国当代法治体系,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法律名称
相关规定
产品质量法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食品安全法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商标法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广告法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
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混 淆行为
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法治知识,谈谈“物勒工名”的当代价值。
【参考答案】“物勒工名”由古代强化官营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逐渐内化为经营者自发以商业标识维系品牌信誉的诚信理念及传统工匠精神,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华传统美德。“物勒工名”理念也体现在我国当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通过一系列法律强化产品标识、追溯制度,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保护商标权,禁止商标与字号的混淆行为、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工匠精神,推动诚信建设。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 (2026年云南卷·T13)10月4日,张某向果农刘某表示:“我要买300斤杨桃。”刘某当日回复:“只剩200斤,如需购买,请两天内答复。”10月8日,张某告知刘某:“200斤杨桃我都要了。”刘某回复:“杨桃已售罄。”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10月4日的回复为新要约
②张某10月8日的告知属于承诺
③杨桃已售罄,因此合同无法履行
④合同未成立,张某无权主张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张某提出购买300斤杨桃属于要约,刘某回复只剩200斤、限定答复时间,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且附加答复期限,属于新要约,①正确;张某承诺超期导致合同未成立,无合同则无违约责任,张某不能主张刘某违约,④正确。承诺必须在要约约定期限内作出,刘某要约要求两天内答复,张某10月8日答复,超出刘某约定的两天期限,超期回复视为新要约而非有效承诺,②错误。因张某未在约定期限内作出有效承诺,要约失效,合同未成立,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问题,③错误。张某无权主张违约责任,③错误。
2. (2026年江苏卷·T13)2025年9月27日,甲与乙公司微信确认,乙公司为甲及妻女提供10月5日开始的7天旅游服务,并就价格、公司购买机票等内容达成一致,甲依约转账1000元作为订金。第二天,乙公司告知甲航班已满,行程需延后2天,甲不同意。3天后,甲自驾出游,为此多支出2万元旅费。半个月后,甲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其双倍返还订金、赔偿多支出旅费并赔礼道歉。上述案例中( )
A.甲多支出旅费与乙公司并不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B.甲与乙公司尚未形成合法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C.甲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D.甲主张乙公司对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答案】A 解析:民法典规定,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合理措施造成扩大损失,无权索赔该部分损失;乙公司提出延后2天的替代方案,甲直接选择自驾产生2万元高额额外支出,并非止损的合理替代方式,该费用属于甲自行扩大的损失,二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乙无需赔偿,A正确。微信聊天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书面合同形式,B错误;二者约定款项为订金,并非法律规定的“定金”,订金仅属于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甲无权主张双倍返还,仅能要求原数退还1000元,C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人格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本案仅为单纯旅游合同违约,未侵害甲及其妻女的人格尊严、名誉、隐私等人身权益,合同违约责任不包含赔礼道歉,该诉求不予支持,D错误。
3. (2026年北京卷T10)山间小屋观云,长城脚下品茗……民宿凭借其个性化、特色化的服务受到市场欢迎。为引导行业规范经营,民宿协会组织会员围绕合规指引草案开展讨论,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民宿应恪守契约精神,确保房源真实,不得因“节日涨价”“不可抗力”而取消订单
B.民宿应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在客房及公共区域安装监控
C.民宿因未在安全隐患区域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造成消费者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D.民宿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利
【参考答案】C
4. (2025江西卷T11)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C【考查目标】主要考查“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的学科关键能力,落实“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学科素养要求。试题以常见的生活事实为情境材料,考查学生对民法调整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认识常见的现实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试题分析】乙将甲的借条遗失,虽然对甲“现金借款”的债权实现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遗失借条这一证据并不意味着甲的损害结果就一定是3万元债权无法实现。影响甲的损害结果的因素有:是否存在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借款人丙是否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事实、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如果甲在此后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或丙认可其与甲之间的借款关系,那甲的损失就不一定是3万元。故选项①错误。对甲、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条以其文字记录的信息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书证。故选项②是正确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主要在于还原客观事实,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帮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权利人对于己方诉请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就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足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案中,借条遗失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甲与借款人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已经当然消灭。甲仍具有债权请求权,可请求丙归还3万元借款。故选项③正确。普通诉讼时效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害后,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权利”。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已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因此,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时间不能视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由此可知,本案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故选项④错误。所以,正确答案是C。【试题亮点】对生活中很多看似简单的关系和事实,是否有相关法律规范来调整和厘清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试题取材角度新颖,能够启发学生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相关社会关系和事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怠于行使权利会造成权利行使障碍”的价值所在。
5. (2026年河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高二某班开展了“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主题学习活动,收集到以下案例: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法律分析,并围绕学习主题提出建议。(8分)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
除判决外,法院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
法院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法院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动当事人以和为贵来解决合同纠纷,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牛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①
建议被告②
若原告放任粪山发酵,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是否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③
建议原告④
【参考答案】①被告行为构成违约,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②答案示例:略
③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④答案示例:略
【答案】①法律分析: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同时牛粪堆积引发生态风险,被告对扩大的环境损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2分)②建议: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自身仓储、处理能力;出现履约困难提前与卖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避免单方违约。(2分)③法律分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原告主观有无过错,只要造成生态损害,均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分)④建议: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存储、污染防控设施,及时清运处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主动规避生态违法风险。(2分)
6. (2026年广东卷·T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在某市出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后,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乙分别认缴120万元、80万元,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实际缴付认缴出资额的40%。A公司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了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时间、违约金等条款。后因产能限制,A公司与B公司协商,要求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不同意。A公司遂直接发函通知B公司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未予理会。在约定的交货日,A公司只交付了约定数量的70%,但未给B公司造成损失。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是否正确?(3分)法院是否应当支持B公司的诉求?(5分)
【参考答案】①不正确(1分);A公司股东应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分)。
②法院应当支持b公司(1分);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有效)(1分);A公司与B公司未协商一致,合同未变更(1分);A公司应当继续全面履行合同(1分); 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失为绝对前提,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1分)
7. (2026年山东卷·T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9分)
刘某、陈某、胡某签约参加了甲旅行社组织的“省内大巴游”旅游项目。甲旅行社与 M地的乙旅行社签约,由后者指派导游周某负责当地的服务。
旅行团乘坐大巴于晚间到达M地后,前来接团的周某发现预订的宾馆房间已被其他客人入住,只好深夜带团前往另一宾馆住宿。次日,旅行团前往景点登山。陈某在登山途中用手机全程直播,并数次在屏幕中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陈某不听。快到山腰时,突然开始下雨,周某决定中断登山,但陈某要求继续登山,经规劝后才随团下山。下山后,胡某发现自己放在大巴行李舱内的箱子遭受撞击,导致箱内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事后,刘某因周某未及时安排住宿、胡某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损坏,各自提出索赔。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任务。(6分)
①陈某在登山途中的直播行为是否对刘某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②刘某应当向哪家旅行社索赔才能成功?说明理由。
③胡某为提起侵权诉讼,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说明这些证据在此次侵权诉讼中的证明作用。
【参考答案】①侵权,(1分)未经刘某允许,公开展示其画面头像,侵害肖像权(1分)②甲旅行社(1分)刘某与甲旅行社签订有效合同,甲旅行社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的义务,构成违约(3分)③损害结果(损害数额,1分),甲旅行社存在过错,暴力操作与电脑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分)
(2)如果你是此次登山活动的同行者,要规劝陈某随团下山,列出对话沟通要点。(3分)
【参考答案】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游客应配合导游承担义务,盲目冒险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团队利益。(任意3点3分)
8. (2026年湖南卷·T20-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7分)
【跃动生活,悦享健康;身上有汗,眼里有光】
中国体育源远流长。古代马术运动是由生产、军事和娱乐发展而来,包括赛马、骑射、马球、舞马和马技等项目。马球,又称击鞠或打毯,兴盛于唐,既是战术演练,也是运动休闲方式。据文献记载,唐代宫廷与吐蕃使者进行过马球比赛。由于马球需要良马,且有场地限制,玩乐起来有诸多不便,老百姓便想出了一种更为经济的球类运动“步打”。“步打”保留了马球的规则与用具,在地面上徒步以杖击球入门而计胜负,后经宋代进一步改良,玩耍成本更低、趣味性更强,到了明代,普通妇孺都可以玩上。
2008年,马球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25年,某学校以唐代马球为蓝本,创新出小三轮自行车上“打马球”的体育游戏,将传统体育项目创造性转化为学生体育课程,受到孩子们的喜爱。
(3)面对即将到来的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未雨绸缪,预判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制定预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表。(9分)
主要依据
预案
法律风险
赛事冠名企业在赛场虚假宣传产品功能
严格审查冠名企业广告内容;及时撤换相关企业涉事广告等
经营者应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因地震、洪灾致比赛无法进行
密切关注灾害预警等信息;变更或取消赛事并及时公告等
①
观众摔伤、挤踏事故
②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现场观众对运动员人身攻击
③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场观众对运动员的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
【参考答案】①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以减轻损失;②加强安全宣传,履行提醒义务、完善赛场安保、医疗急救设施;③做好文明观赛引导,安保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对违法观众依法进行劝导、追责,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 (2026年全国卷·T22)某日,甲所在地的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预警,提示第二天6点至22点将出现七级大风。第二天下午,甲家院子里大树上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邻居乙家玻璃。乙向甲索赔,被甲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 甲与乙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 甲与乙之间纠纷的处理应当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
③ 甲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赔偿乙的损失
④ 树枝折断与甲的行为无关,甲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邻里财产损害纠纷处理需兼顾双方利益,遵循民法公平原则,②正确;林木折断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甲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③正确。相邻财产侵权纠纷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①错误;气象部门已发布大风预警,甲未尽管护义务不能免责,④错误。
2. (2026年河南卷·T10)某日,作家梁某发现自己多年前写给同学高某的书信被其放在网络平台出售,书信内容清晰可见,涉及梁某大量个人情感信息,给其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梁某要求平台下架,平台久未回应。梁某遂将平台与高某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截图,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高某未侵犯梁某的著作权 ②平台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提交的截图属于书证 ④梁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书信包含大量个人隐私,平台未及时下架内容,未尽管理义务,侵犯梁某隐私权,②正确;隐私、人格权益遭受侵害且造成精神困扰,梁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书信属于文字作品,高某公开出售他人书信,侵犯梁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①错误;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事实,二者类别不同,③错误。
3. (2026年湖北卷·T9)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列体现公平原则的是( )
①妥善处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同等保护
③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④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不动产相邻各方合理利用土地、水系,公平兼顾双方权益,体现公平原则,①正确;根据扶养付出差异,差异化分配遗产,权利义务对等,符合公平理念,④正确。物权平等保护是平等原则,不是公平原则,②错误;夫妻平等就业、社交是男女平等原则,③错误。
4. (2026年浙江1月卷·T25)配音师许某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并约定甲公司享有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甲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许某的录音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利用 AI 技术将该音频处理后开发了一款文本转换语音软件产品,该产品可以将任何文字内容转化为许某的声音。后来,利用该软件生成的相关作品在乙公司短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许某遂诉至法院,以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其声音或音频为由,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结合材料和参考法条,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民事权利的分类,指出许某的声音权益属于何种人身权利,并说明理由。(3分)
【参考答案】许某的民事权利属于人格权,(2分)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许某的声音权益属于人格权。(1分)
(2)写出本案的民事侵权责任主体及其责任承担方式,并说明理由。(6分)
【参考答案】(6分)侵权主体:甲公司和乙公司。(1分)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未经许可,(1分)违法使用许某声音,侵犯其人格权,应承担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1分)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甲乙两公司侵犯其人格权造成了民事权益损失,(1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分)另外,乙公司应停止侵害,(1分)停止使用该文本转语音软件,并下架相关作品。
5. (2026年陕晋青宁卷·T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材料一
甲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处理废水使其达标,再由甲工厂排放。然而,由于乙公司处理不当,大量未达标废水被甲工厂直接排入河流,导致丙农场的农作物枯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若干。丙农场要求甲工厂赔偿。
甲工厂称:“请你拿出证据,证明你的农作物枯死是由我们排放的废水造成的,而且我们已经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不应由我们赔偿。”
材料二
在“六省一市”的协同守护下,秦岭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到2025年10月,在陕西境内,朱鹮种群数量已由1981年的7只增长到7700余只,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109只增至345只,羚牛种群数量突破5000头,金丝猴种群数量由2000年的4000余只增长到5900余只。
朱鹮、大熊猫、羚牛和金丝猴被称为秦岭四宝。可以说,如果秦岭生态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就没有秦岭四宝种群数量增长。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工厂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9分)
【答案】
①甲工厂说法不成立。(1分)②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丙农场无需举证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由侵权方承担,甲工厂要求举证于法无据。(4分)③甲工厂作为排污主体,即便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仍需对最终排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乙公司处理不当存在过错,甲可向乙追偿,但不能拒绝向丙赔偿。(4分)
【参考答案】不成立。(1分)环境污染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由甲工厂举证;(4分)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能因与乙公司有协议拒绝赔偿责任。(4分)
参考答案2:不成立 ①污染环境纠纷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应由甲工厂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侵权责任。②根据法律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无论排污者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甲工厂不能以乙公司违约而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丙农场的损失。
6. (2026年河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高二某班开展了“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主题学习活动,收集到以下案例: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法律分析,并围绕学习主题提出建议。(8分)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
除判决外,法院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
法院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法院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动当事人以和为贵来解决合同纠纷,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牛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①
建议被告②
若原告放任粪山发酵,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是否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③
建议原告④
【参考答案】①被告行为构成违约,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②答案示例:略
③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④答案示例:略
【答案】①法律分析: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同时牛粪堆积引发生态风险,被告对扩大的环境损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2分)②建议: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自身仓储、处理能力;出现履约困难提前与卖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避免单方违约。(2分)③法律分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原告主观有无过错,只要造成生态损害,均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分)④建议: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存储、污染防控设施,及时清运处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主动规避生态违法风险。(2分)
7. (2026年云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春耕时节,农事繁忙。村民甲在驾驶农用车运输化肥和农药途中,因驾驶不慎导致车辆侧翻,撞倒了邻居乙家的院墙。车上部分农药洒漏在乙家院内,致使乙出现过敏症状,双方产生争执。乙气愤之余,将自家农用车停在甲家门口,造成甲出行不便。事发后,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并了解事实,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巧用“罗威饲犊”传统故事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德法并用的生动实践。
【参考答案】调解员厘清法律责任,村民甲致乙家院墙倒塌,侵害乙的财产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2分)甲不慎洒漏农药,致使乙过敏,侵害乙的健康权,应承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责任。(2分)的堵门行为未照顾到相邻方利益,超出权利行使界限,应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2分)调解员运用“罗威饲犊”的事件体现的传统美德促进换位思考,将法律的刚性与道德的柔性相结合,促成了本案的成功调解。(2分)
8. (2026年山东卷·T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9分)
刘某、陈某、胡某签约参加了甲旅行社组织的“省内大巴游”旅游项目。甲旅行社与 M地的乙旅行社签约,由后者指派导游周某负责当地的服务。
旅行团乘坐大巴于晚间到达M地后,前来接团的周某发现预订的宾馆房间已被其他客人入住,只好深夜带团前往另一宾馆住宿。次日,旅行团前往景点登山。陈某在登山途中用手机全程直播,并数次在屏幕中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陈某不听。快到山腰时,突然开始下雨,周某决定中断登山,但陈某要求继续登山,经规劝后才随团下山。下山后,胡某发现自己放在大巴行李舱内的箱子遭受撞击,导致箱内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事后,刘某因周某未及时安排住宿、胡某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损坏,各自提出索赔。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任务。(6分)
①陈某在登山途中的直播行为是否对刘某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②刘某应当向哪家旅行社索赔才能成功?说明理由。
③胡某为提起侵权诉讼,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说明这些证据在此次侵权诉讼中的证明作用。
【参考答案】①侵权,(1分)未经刘某允许,公开展示其画面头像,侵害肖像权(1分)②甲旅行社(1分)刘某与甲旅行社签订有效合同,甲旅行社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的义务,构成违约(3分)③损害结果(损害数额,1分),甲旅行社存在过错,暴力操作与电脑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分)
(2)如果你是此次登山活动的同行者,要规劝陈某随团下山,列出对话沟通要点。(3分)
【参考答案】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游客应配合导游承担义务,盲目冒险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团队利益。(任意3点3分)
9. (2026年湖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9分)
甲公司生产的毛绒抱枕甲醛超标。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并长期接触甲公司生产的毛绒抱枕后出现皮肤红肿,被医院确诊为过敏性皮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所患皮炎系该抱枕甲醛超标导致。王某为此支付医疗费、鉴定费等。王某在保存原始病历、主治医生陈述、鉴定意见书、购买的毛绒抱枕、销售发票等证据后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某中学援引此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需制作一份模拟判决书(如下表)。
xx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xxxx)民初 号
原告:王某
被告: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原告王某与被告甲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王某针对其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①___________(书证)、②___________(物证)等证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和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
根据认定的事实,本院认为(判决理由):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xx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结果):
被告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④___________,故应承担⑤___________的民事责任。
请你扮演审判长,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完成判决书中①至⑤的内容。
【参考答案】①销售发票、原始病历、主治医生陈述、鉴定意见书(猜想应该不要求写完整);②涉案毛绒抱枕;③甲公司生产的抱枕甲醛超标,存在产品缺陷,与原告过敏性皮炎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产品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产品侵权责任;⑤赔偿财产损失。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 (2026年浙江1月卷·T20)曾某(系李某独生子)与唐某婚后未生育子女,二人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商品房。李某支付首付30万元,唐某和曾某意外去世,尚欠房贷50万元。李某认为案涉房屋应由其个人继承。唐某父母表示反对,遂诉至法院主张权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李某是曾某的法定继承人,故案涉房屋应当由李某继承
②三方均有继承权,遗产分配时应考虑房贷清偿和首付等因素
③因被继承人已去世,继承人对所欠房贷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④法院需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认案涉房屋继承权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李某、唐父母三方均有继承资格,分配需考虑首付、未还清房贷,②正确;民事诉讼依靠证据定权属,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④正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唐父母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不能单独继承,①错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不能免责,③错误。
2. (2026年陕晋青宁卷·T16)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予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④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遗嘱、知情权、抵押权、监护
【答案】C 解析:商家夸大保健品疗效,隐瞒真实情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②正确;房屋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转移占有,抵押人王爷爷仍享有居住权,③正确。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该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①错误;张爷爷口头约定监护人,属于意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④错误。
3. (2026年云南卷·T14)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5年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①错误;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当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②正确;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③错误;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4. (2026年湖北卷·T9)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列体现公平原则的是( )
①妥善处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同等保护
③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④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不动产相邻各方合理利用土地、水系,公平兼顾双方权益,体现公平原则,①正确;根据扶养付出差异,差异化分配遗产,权利义务对等,符合公平理念,④正确。物权平等保护是平等原则,不是公平原则,②错误;夫妻平等就业、社交是男女平等原则,③错误。
5. (2026年河南卷·T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南宋时期,乡民王万孙不尽赡养之责,致其父母老病无归,只能依靠女婿李茂先养生送死,度完余生。王万孙父母生前立下遗嘱,将家中田宅和随身财物悉数赠与李茂先,依据当时法律,遗产应由儿子继承,女儿女婿没有继承权,故王万孙在父母去世后诉至县衙,要求继承遗产。后此案移至州府,州府认为,“父母之于子,天下至情之所在”,王万孙“为子之道有所不至”,由此判决,应遵照王万孙父母遗嘱,遗产归李茂先所有,以作为其衣食供养和丧葬费用的补偿。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名公书判清明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我国民法典中继承制度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8分)
【参考答案】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2分)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2分)②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情节严重被剥夺继承权,(2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中女儿有继承权。(2分)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 (2026年黑吉辽蒙卷·T13)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抵押仅设立担保物权,抵押物使用权仍归抵押人,汽车抵押后车主可正常使用,①正确;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作品稿费,无特殊财产约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农村宅基地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城镇居民无权购买农村住宅、占有宅基地,②错误;近似商标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受商标法禁止,未经许可不得使用,④错误。
2. (2026年河北卷·T6)和睦的家庭生活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保障。下列行为既是家庭成员间的道德要求又是法定义务的有( )
①夫妻间相互扶养
②父母保护未成年子女
③夫妻一方为对方偿还其个人债务
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外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婚姻家庭法律义务
【答案】A 解析:既是夫妻间守望相助的道德要求,也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①符合题意;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同时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保护的法定义务,②符合题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法律偿还义务,③排除;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遗产之外无清偿责任,既非法定义务也非道德要求,④排除。
3. (2026年广东卷·T13)张某(男)、李某(女)夫妇书面约定: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归夫妻共有,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经营需要,张某向钱某借款20万元,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后因张某不能按期还债,钱某与其发生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还债协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张某欠钱某的债务应由张某个人清偿( )
②张某夫妇关于婚房的约定有效
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无效
④张某应履行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夫妻书面财产约定,自愿合法,婚前房产约定共有有效,②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张某应当履行,④正确。钱某对张某李某夫妻财产约定不知情,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虽该债务用于个人经营,但债权人不知情,所以钱某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追偿后李某可以向丈夫张某追偿(夫妻内部追偿),①错误;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约定有效,③错误。
4. (2026年湖北卷·T9)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列体现公平原则的是( )
①妥善处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同等保护
③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④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不动产相邻各方合理利用土地、水系,公平兼顾双方权益,体现公平原则,①正确;根据扶养付出差异,差异化分配遗产,权利义务对等,符合公平理念,④正确。物权平等保护是平等原则,不是公平原则,②错误;夫妻平等就业、社交是男女平等原则,③错误。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 (2026年浙江1月卷·T19)朱某(16周岁)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以及公司不缴纳社保费用以就餐补助形式将其按月发放给朱某等事项。1年后,因社保费缴纳等问题,朱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事先约定,朱某无权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②朱某入职公司,可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若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④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只能在调解和仲裁之间选择其一适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详解】16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正确;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③正确。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约定无效,朱可单方解除合同,①错误。调解、仲裁不是二选一,可先调解再仲裁,④错误。
2. (2026年河北卷·T8)职场扬帆,法律护航。面对职场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劳动者要有清醒认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魏某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公司以张某做得不好想换人为由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③金某离职后在网上发布贬损公司商誉的言论,应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④因生产经营需要,孙某应企业要求同意加班,可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加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 劳动合同、劳动纠纷、民事责任
【答案】D【详解】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民事诉讼渠道;行政诉讼是公民告行政机关,主体不符,①错误;发布言论贬损商誉,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责任;消除危险适用于存在现实侵害危险的情形,不适用本案,③错误。
仅以 “做得不好、想换人” 无合法依据辞退员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须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主张,④正确。
3. (2026年广东卷·T14)甲17周岁,应聘到H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半年后,H公司决定以所产的运动鞋折抵一半的工资。甲不同意,双方就工资的支付发生争议。甲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未成年,H公司不应录用
②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③甲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④若甲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详解】解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不得以实物抵扣,③正确;索劳动报酬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申请法律援助,④正确。法律仅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17 周岁可合法务工,①不选;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法院不直接受理做法合法,②不选。
4. (2026年山东卷·T12)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甲茶社的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解析】①正确。李某虽签订"合作协议",但其按月领取报酬、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实质上已构成劳动关系。甲茶社拖欠报酬属于劳动争议,李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②错误。增值税由甲茶社缴纳(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人就其分配利润缴纳(所得税),二者是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主体,不能互相替代。③正确。明确"创办企业需在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不得经营 "。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不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李某无权以其名义从事经营活动。④错误。甲茶社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才承担有限责任。
5. (2026年湖北卷·T10) 小钱与某公司2025年3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4月1日到岗。2026年5月6日,小钱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双方劳动合同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
B. 双方劳动关系自2025年4月1日起建立
C. 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可继续向法院起诉
D. 双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条款
【答案】B【详解】解析: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到岗4.1)之日建立,B正确。劳动合同签订时成立生效,不是到岗之日,A错误;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类案件单位不能直接起诉,C错误;社会保险是法定必备条款,福利待遇属于约定可备条款,D错误。
6. (2026年北京卷T10) 山间小屋观云,长城脚下品茗……民宿凭借其个性化、特色化的服务受到市场欢迎。为 引导行业规范经营,民宿协会组织会员围绕合规指引草案开展讨论,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民宿应恪守契约精神,确保房源真实,不得因“节日涨价”“不可抗力”而取消订单
B.民宿应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在客房及公共区域安装监控
C.民宿因未在安全隐患区域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造成消费者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D.民宿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利
【参考答案】C
7. (2026全国卷·T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甲公司主营护肤品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的特有包装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在其生产的护肤品上使用了甲公司产品的特有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以为该护肤品是甲公司生产的。乙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护肤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赵某信以为真并购买。赵某使用一段时间后,该护肤品没有产生任何祛斑效果,且添加的违禁成分导致赵某皮肤严重过敏。赵某经过治疗后,面部仍留下明显瘢痕。
请结合材料列举乙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加以分析。(10分)
【参考答案】① 混淆行为(不正当竞争):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擅自使用甲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 虚假宣传:乙公司宣称其产品“祛斑效果全国领先且无任何副作用”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③ 侵权行为(人身与权益损害):乙公司在产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造成赵某人身损害,侵害了赵某的人身权。
8. (2026年黑吉辽蒙卷·T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小王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部分条款如下)。某日,小王突发疾病经诊断需住院治疗15天,公司只准假5天。5天后,他再次请假,未获批准。小王出院后,公司认为其旷工多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相同结果的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劳动合同书》的违法之处并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意义。
【参考答案】违法之处:
第二条违法,侵犯乙方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第三条违法,侵犯乙方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四条违法,乙方若不愿协商,可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4分)
理由:
小王病假事由属实、请假手续完备,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过错,不构成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3分)
意义:
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劳动者树立权利意识、合同意识、证据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善意用工;引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分)
9.(2026年重庆卷·T18)材料 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涌现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据统计,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其权益保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平台算法规则可能导致劳动者为抢单、抢时而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事故甚至伤亡。二是报酬结构导致劳动者倾向于通过高频次接单、长时间工作来保障收入,产生“过劳”现象。三是工作时间、地点不固定,很多劳动者接单即上岗,与平台不构成劳动关系,出现职业伤害时难以主张平台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 2026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
结合材料,参照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指出该办法应包括的三项基本权益,并就如何保障这些权益提出具体建议。(10分)
【参考答案】(1)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益(权利),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2)休息休假的权益(权利),科学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长,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3)享受保险保障(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益(权利),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为劳动者遭遇职业伤害时提供赔偿(补偿)。
【考查目标】主要考查"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探究与建构"的学科关键能力,主要体现"法治观念""公共参与"的学科素养要求。试题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材料,要求在正确认识和理解劳动者基本权益及其类型的基础上,分析即将制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应当包含的三项基本权益及其主要内容,引导考生正确认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现状与存在的法律问题,深刻理解我国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民生权益保障的重要意义。
【解题思路】试题信息可以从"一体两面"去解读,"一体"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两面":一是很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不构成劳动关系,二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面临侵害。结合题设信息、参照劳动法律法规,指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应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获得安全保护的权益、休息休假的权益、保险保障的权益,并就这些权益的保障提出具体建议。
10.(2026年北京卷T19)19. ( 8分)
材料一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物勒工名”是中国古代一种手 工业质量管理制度,即在官营器物上镌刻工匠的名字,便于管理者检 验与追责。该制度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自秦朝被载入法律,历经千 年演进完善,推动了传统工匠精神的形成和传承。古代私营手工业者借鉴“物勒工名”的做法,主动在商品上刻下名号以标识和推销自己的产品。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铜版,是目前已知世界上最早出现商标的广告。
“济南刘家功夫针铺” 铜版拓片
材料二 法与时转则治。“物勒工名”的价值理念已融入我国当代法治体系,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法律名称
相关规定
产品质量法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食品安全法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商标法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广告法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
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混 淆行为
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法治知识,谈谈“物勒工名”的当代价值。
【参考答案】“物勒工名”由古代强化官营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逐渐内化为经营者自发以商业标识维系品牌信誉的诚信理念及传统工匠精神,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华传统美德。“物勒工名”理念也体现在我国当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通过一系列法律强化产品标识、追溯制度,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保护商标权,禁止商标与字号的混淆行为、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工匠精神,推动诚信建设。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2026年无高考题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 (2026年河北卷·T8)职场扬帆,法律护航。面对职场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劳动者要有清醒认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魏某起诉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公司以张某做得不好想换人为由将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③金某离职后在网上发布贬损公司商誉的言论,应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④因生产经营需要,孙某应企业要求同意加班,可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加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选择性必修2 劳动合同、劳动纠纷、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民事诉讼渠道;行政诉讼是公民告行政机关,主体不符,①错误;发布言论贬损商誉,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责任;消除危险适用于存在现实侵害危险的情形,不适用本案,③错误。
仅以 “做得不好、想换人” 无合法依据辞退员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须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主张,④正确。
2. (2026年广东卷·T14)甲17周岁,应聘到H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半年后,H公司决定以所产的运动鞋折抵一半的工资。甲不同意,双方就工资的支付发生争议。甲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未成年,H公司不应录用
②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③甲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④若甲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不得以实物抵扣,③正确;索劳动报酬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申请法律援助,④正确。法律仅禁止招用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17 周岁可合法务工,①不选;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法院不直接受理做法合法,②不选。
3. (2026年山东卷·T13)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 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解析】
①正确。"宏江香"从未申请注册,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其与注册地理标志"宏江香梨"近似,用于非产地香梨构成商标侵权,甲公司无权使用。②错误。陈某购买香梨是买卖合同,交付即所有权转移。虽标的物与预期不符(可主张欺诈撤销合同),但在撤销前所有权已转移至陈某,"所有权仍归超市"违反物权变动规则。③正确。商标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罚款、没收等)维护市场秩序,而非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由权利人提起,行政诉讼由相对人提起。④错误。名誉权侵害指向特定主体的社会评价,甲公司行为损害的是"宏江香梨"的商品声誉和地理标志的商业价值,属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非侵犯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4. (2026年江苏卷·T11)16岁的钱某骑车前往工厂上班,途中被余某开车撞伤,住院半个月。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工资流水、住院收费票据等证据,诉请法院判决余某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并准备申请法律援助。上述案例中( )
A.钱某暂无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B.钱某提交的证据属被害人陈述
C.赔偿事宜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D.法院应驳回钱某对误工费的诉请
【答案】C 解析:车祸侵犯人身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属于民法调整人身引发的财产关系,C正确。人身损害纠纷、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16岁劳动者有权申请,A 错;事故认定书、票据、流水属于书证,不是被害人陈述,B错;16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误工费诉求合法,法院不应驳回,D错误。
5. (2026年江苏卷·T12)陈某在甲公司加班时突发心脏不适,被送往医院抢救。陈某出院后申请病退,并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陈某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甲公司认为陈某已经申请病退,不愿接受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于2026年1月6日将判决书送达甲公司。甲公司准备提起上诉。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和甲公司均属于行政相对人
②陈某可委托辩护人参与法庭审理
③甲公司可以在当月18日前提起上诉
④甲公司侵犯陈某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人社局是行政机关,企业、职工均为行政相对人,①正确;行政判决上诉期15天,1月6送达,当月21日前可上诉,18日符合期限,③正确。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企业不服工伤认定起诉,并未阻碍陈某申请劳动处理,未侵犯该权利,④错误。
6. (2026年重庆卷·T15)丙因见义勇为,可以获得援助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有:( )
①就甲的行为向甲所在单位投诉
②找到甲并将其行踪告知公安机关
③为其医疗费用的承担提供法律咨询
④代理其与甲就损害赔偿尽可能达成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法律咨询、代理调解均是援助律师法定服务范围,③、④正确。①、②不属于律师法定法律服务内容。
7. (2026年湖南卷·T13)A视频平台未经B传媒公司授权却上线其爆款原创视频作品谋利,被B传媒公司起诉至某视频文创产业园区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释明了作品性质、创作难度、作品价值等因素对赔偿金额的影响,劝导以和为贵,引导双方就赔偿数额等自愿达成共识。最终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本案中( )
①当事人签收后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②当事人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外调解服务
③情理法有机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得到传承
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是该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①正确;调解倡导“以和为贵”传承传统无讼法律文化,③正确。本案是诉讼内调解,不是诉讼外人民调解,②错误;自然人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不是创作完成起算,④错误。
8. (2026年湖南卷·T14)李某超车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蒋某后逃逸,蒋某丈夫吕某见状追上去拦停。吕某仅拉住李某电动自行车车把,不料造成李某摔倒骨折。交警认定李某酒后骑车撞人逃逸负全责。因拦停时双方在监控盲区,交警无法认定李某骨折是否由交通事故所致,未现场处理。后李某起诉吕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一审法院予以驳回。本案中( )
①吕某拦停李某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②原告人李某若不服判决,可聘请辩护人维权
③因生命权受到侵害,李某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④李某应提供证据证明其骨折是由吕某的行为所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李某肇事逃逸,吕某拦停,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①正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李某需举证骨折由吕某造成,④正确。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用于刑事案件,②错误;李某骨折是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并非生命权,③错误。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 (2026年重庆卷·T14)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民法典》对见义勇为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法律援助法》规定,因见义勇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在某见义勇为案中,甲驾车撞倒路人乙后欲弃车逃离,丙在制止甲逃离时被甲打伤,只能任其逃离,后乙、丙被送医治疗。基于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为主张甲的民事责任,丙可以对甲提起民事诉讼
②如需给予甲行政处罚,由乙或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如需追究甲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④如存在交通事故的刑事诉讼,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丙人身受损,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①正确;被害人乙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④正确。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起诉,②错误;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是公安,③错误。
2. (2026年陕晋青宁卷·T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材料一
甲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处理废水使其达标,再由甲工厂排放。然而,由于乙公司处理不当,大量未达标废水被甲工厂直接排入河流,导致丙农场的农作物枯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若干。丙农场要求甲工厂赔偿。
甲工厂称:“请你拿出证据,证明你的农作物枯死是由我们排放的废水造成的,而且我们已经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不应由我们赔偿。”
材料二
在“六省一市”的协同守护下,秦岭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到2025年10月,在陕西境内,朱鹮种群数量已由1981年的7只增长到7700余只,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109只增至345只,羚牛种群数量突破5000头,金丝猴种群数量由2000年的4000余只增长到5900余只。
朱鹮、大熊猫、羚牛和金丝猴被称为秦岭四宝。可以说,如果秦岭生态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就没有秦岭四宝种群数量增长。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工厂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9分)
【答案】①甲工厂说法不成立。(1分)②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丙农场无需举证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由侵权方承担,甲工厂要求举证于法无据。(4分)③甲工厂作为排污主体,即便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仍需对最终排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乙公司处理不当存在过错,甲可向乙追偿,但不能拒绝向丙赔偿。(4分)
【参考答案】不成立。(1分)环境污染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由甲工厂举证;(4分)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能因与乙公司有协议拒绝赔偿责任。(4分)
【参考答案2】不成立 ①污染环境纠纷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应由甲工厂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侵权责任。②根据法律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无论排污者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甲工厂不能以乙公司违约而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丙农场的损失。
3. (2026年河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高二某班开展了“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主题学习活动,收集到以下案例: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法律分析,并围绕学习主题提出建议。(8分)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
除判决外,法院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
法院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法院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动当事人以和为贵来解决合同纠纷,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牛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①
建议被告②
若原告放任粪山发酵,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是否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③
建议原告④
【参考答案】①被告行为构成违约,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②答案示例:略
③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④答案示例:略
【答案】①法律分析: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同时牛粪堆积引发生态风险,被告对扩大的环境损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2分)②建议: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自身仓储、处理能力;出现履约困难提前与卖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避免单方违约。(2分)③法律分析: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原告主观有无过错,只要造成生态损害,均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分)④建议: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存储、污染防控设施,及时清运处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主动规避生态违法风险。(2分)
4. (2026年湖北卷·T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9分)
甲公司生产的毛绒抱枕甲醛超标。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并长期接触甲公司生产的毛绒抱枕后出现皮肤红肿,被医院确诊为过敏性皮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所患皮炎系该抱枕甲醛超标导致。王某为此支付医疗费、鉴定费等。王某在保存原始病历、主治医生陈述、鉴定意见书、购买的毛绒抱枕、销售发票等证据后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某中学援引此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需制作一份模拟判决书(如下表)。
xx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xxxx)民初 号
原告:王某
被告: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原告王某与被告甲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王某针对其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①___________(书证)、②___________(物证)等证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和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
根据认定的事实,本院认为(判决理由):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xx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结果):
被告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④___________,故应承担⑤___________的民事责任。
请你扮演审判长,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完成判决书中①至⑤的内容。
【参考答案】①销售发票、原始病例、主治医生陈述、鉴定意见书(猜想应该不要求写完整);②涉案毛绒抱枕;③甲公司生产的抱枕甲醛超标,存在产品缺陷,与原告过敏性皮炎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产品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产品侵权责任;⑤赔偿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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