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人教A版·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4章
4.3 等比数列
教材结论与考点深挖
一、条目逐条展开
条目一 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与 q≠0 的限制
(1)教材出处
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四章 4.3.1 等比数列的概念 正文:等比数列的定义、公比 的取值限制、通项公式的推导;课后练习中由首项与公比求指定项、由两项求公比的题目;正文“探究”栏目中等比数列与指数型函数的联系。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
一般地,如果一个数列从第 项起,每一项与它的前一项的比都等于同一个常数 ,那么这个数列叫做等比数列,这个常数叫做公比,公比通常用字母 表示,且 。用符号表示:
由此可得通项公式
以及任意两项之间的关系
由通项还可读出: 时各项同号; 时相邻项异号,数列为摆动数列; 时为非零常数列。当 且 时,点 落在指数型函数 的图象上。
图 1 等比数列的散点: 时落在指数型曲线上, 时正负交替(,两标记重合)
(3)推导证明
由定义,当 时,
将以上 个等式相乘,左边逐项约去 ,得 ,即
当 时,右边 ,公式也成立。
由 与 相除,得 ,即 。
因为 且 ,由通项可知对任意 都有 。反过来,若允许 ,则 ,而 无意义,等比数列的定义无法继续,所以定义中必须规定 。
由 可知: 时所有项同号, 时相邻项异号。再比较 的符号,即可得到 时递增, 时递减等结论。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且 ,故等比数列中任何一项都不为 ;不能用含 的数列(如 )冒充等比数列。
· 定义要求“从第 项起,每一项与前一项的比”都为同一常数;只验证前两项或前几项相等,不能说明整个数列是等比数列。
· 公比可以为负数(摆动数列),也可以为 (非零常数列);不要默认 。
· 非零常数列既是等差数列(公差 )又是等比数列(公比 );“既是等差又是等比”并不矛盾。
· 已知 与 的关系求 时,要先确认 才能作商;若递推式形如 ,需说明 是非零常数。
· 通项 中,指数是 不是 ;由 求 时,指数差是 ,不要写成 。
· 等比数列的单调性不能只看 :还要看 的符号, 且 时数列递减。
· 判断“某数列是否为等比数列”时,若 或存在零项,直接否定。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选填为主,考“由基本量求项、求公比”“判断数列是否为等比数列”“等比数列的单调性”;解答题常在第一步证明某数列为等比数列,再求通项。难度基础到中档。近年真题:2022 全国乙卷·理 8(由前 项和与 求 )、2023 全国甲卷·理 5(正项等比数列,由 与 的关系求 )、2024 全国甲卷·理 18(由 与 的关系求通项)。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定基本量:设首项为 、公比为 (),把条件都写成 的方程。
· 第二步 列方程:用 或 ,两项相除可消去 。
· 第三步 解方程:注意 的符号与取舍(正项数列取 ;摆动数列可取 )。
· 第四步 回验:检查 、各项非零,并把结果代回原条件。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已知等比数列 中,,,求公比 与通项公式。
解析
由 得 ,即 ,故 。于是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等比数列 中,,,求 、 及 。
解析
由 得 ,即 ,故 。又 ,所以 ,。于是
(8)变式训练
变式 1-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2 全国乙卷·理 8)已知等比数列 的前 项和为 ,,求 。
变式 1-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等比数列 的各项均为正数,,,求 。
条目二 等比中项与下标和相等的性质
(1)教材出处
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四章 4.3.1 等比数列的概念 正文中等比中项的定义,以及“连续三项成等比”的讨论;4.3.1 课后习题与 4.3 复习参考题中由下标和求值、由方程两根求等比中项的题目。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等比中项);下标和性质为习题结论。
如果在 与 中间插入一个数 ,使 成等比数列,那么 叫做 与 的等比中项。由 得
因此只有 时, 与 才有实数等比中项;此时两个中项互为相反数。
在等比数列 中,从第 项起,每一项(有穷数列的末项除外)都是它前一项与后一项的等比中项:
更一般地,若 (),则
特别地,取 、、,得 。
(3)推导证明
设 成等比数列,则 。因为 都不为 ,交叉相乘得 ,所以 。当 时, 无实数解;当 时, 中至少一个为 ,比值无意义。因此只有同号的两个非零数才有实数等比中项。
设 ,则
当 时,两式相等,这就是下标和性质。取 、、,即得 。
反之,由 约去 后得到 。当 时该式恒成立;当 且 与 同奇偶时也成立。因此不能由乘积相等反推下标和相等。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只有同号的两个非零数才有实数等比中项;异号时 ,无实数解。
· 等比中项有两个 ,除非题目限定 的符号;等差中项只有一个,两者不要混淆。
· 由 不能反推 成等比数列:若 ,则 或 为 ,比值无意义;必须强调 非零。
· 下标和性质要求各项非零、下标为正整数;使用前先确认数列是等比数列。
· 下标和性质反之不成立:常数列 中 ,但 ; 时也会出现类似情形。
· 不要把等比数列的“下标和”与等差数列的“下标和”混淆:等差是 ,等比是乘积相等。
· 连续三项的关系 中, 与 同号;开方时要由数列的符号确定正负。
· 若 是方程的两根,先用韦达定理得 ,再用 求中项,最后结合数列的符号取舍。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选填高频,考“求等比中项”“由下标和性质求值、求项”“等比数列与方程根的关系”“正项等比数列取对数后成等差数列”。难度基础到中档。近年真题:2023 全国乙卷·理 15(由 、 求 )。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看下标:把已知与所求的项的下标相加,寻找 。
· 第二步 化项:用 把分散的项集中到同一个下标,或用 。
· 第三步 定符号:由正项、奇数项同号等条件确定开方的正负。
· 第四步 回验:把求出的项代回原式,检查是否满足所有条件。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求 与 的等比中项。
解析
设等比中项为 ,则 ,故 。所以 与 的等比中项为 或 。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等比数列 中,、 是方程 的两个根,且 ,求 。
解析
由韦达定理 ,。解方程得 或 ;因 ,故 ,。由下标和性质,,所以 ,。又 ,故 。
(8)变式训练
变式 2-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3 全国乙卷·理 15)已知等比数列 满足 ,,求 。
变式 2-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正项等比数列 中,、 是方程 的两个根,求 。
条目三 前 n 项和公式的分类讨论
(1)教材出处
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四章 4.3.2 等比数列的前 n 项和公式 正文:错位相减法的推导、 与 两种情形的公式;例 7 中由 求 的基本量问题;课后练习与习题中由 求 、含参数 求和的题目。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
设等比数列 的首项为 ,公比为 ,前 项和为 。当 时,
当 时,
两式各有用途:已知 用前者,已知 用后者。
当 时,记 ,则
即 ,所以 是公比为 的等比数列。反过来,若 (,,)且 为等比数列,则必有 。
(3)推导证明
当 时,写出
两式相减,中间 项抵消:
故 。当 时,。
由 得 ,代入上式得
当 时,把 写成
令 ,则 ,即 ,故 是公比为 的等比数列。
又 (),且 ,所以 对 都成立。若 ,则 ,而通项公式在 处给出 ;两者相等当且仅当 。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用 前必须先判断 是否为 ; 时公式分母为 ,不能使用。
· 题目含参数 时,必须分 与 讨论;由条件解出 后,若 也满足,不要漏解。
· 已知 求 时, 只对 成立, 必须单独用 ,最后回验 。
· 由 判断等比数列时,必须检验 ;只看到“指数型”就下结论会错。
· 等比数列前 项和 在 时可能正负交替,不能直接用于单调性、最值;需按 的奇偶讨论。
· 若 且 ,则不是等比数列;只有非零常数列才有 。
· 使用 时, 是第 项,不是前 项和;不要把 与 混用。
· 由 求出的通项若在 处不满足,应分段写;若题目要求统一公式,需额外的首项条件。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选填高频,考“求 ”“由 求 、求 ”“含参数求和”“ 的函数特征”;解答题常作求和第一步或与通项综合。难度基础到中档。近年真题:2023 全国甲卷·理 5(,,求 )、2023 新课标Ⅱ卷·第 8 题(,,求 )、2024 全国甲卷·理 18(,求通项与 的和)。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判 :先看公比是否为 (或是否可能为 ),必要时分类。
· 第二步 选公式: 用 ; 用 或 。
· 第三步 列方程:把已知的 、、 代入,注意“知三求二”。
· 第四步 回验:由 求 时回验 ;含参数时回验 的情形。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已知等比数列 中,,,,求 。
解析
因为 ,所以
由 得 ,即 ,所以 ,,。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等比数列 的前 项和 ,求实数 ,并求通项公式 。
解析
由 。当 时,
若 为等比数列,则 必须等于 时的通项值 ,故 ,。此时 ,且 ,回验成立。
(8)变式训练
变式 3-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3 全国甲卷·理 5)设等比数列 的各项均为正数,前 项和为 ,若 ,,求 。
变式 3-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等比数列 的前 项和 ,求实数 及通项公式 。
条目四 错位相减法与片段和成等比
(1)教材出处
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四章 4.3.2 等比数列的前 n 项和公式 正文:用错位相减法推导前 项和公式;4.3 习题 T3(2) 中“等差乘等比”型数列求和;4.3.2 习题与复习参考题中涉及 、、 关系的题目。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错位相减法);片段和性质由前 项和公式直接推出。
错位相减法:若 是等差数列, 是公比 的等比数列,求 时,写出 与 ,两式错位相减,中间部分化为等比数列求和。一般地,
若 的公差为 ,则
右边除首末两项外是等比数列的和,求出后再除以 。
片段和成等比:设等比数列 的前 项和为 。若 ,则
成等比数列,公比为 。事实上,
(3)推导证明
错位相减的推导见上式:把 与 的相同项对齐,相减后中间 项合并为 ,它们是等比数列,公比为 ,项数为 。用等比数列求和公式算出
再代回即可。
片段和方面,因为
同理 。所以三段(以及更多段)依次为 ,当 时构成公比为 的等比数列。
当 时,, 当且仅当 。对实数 ,这只可能在 且 为偶数时发生;因此 时必有 。当 时 。所以 是片段和成等比的充分条件( 也包含在内)。
若 且 为奇数,三段为 ,仍成等比(公比 );若 为偶数,则 ,各段全为 ,不构成等比数列。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错位相减时,两式必须“错位对齐”: 的每一项比 的对应项向右错一位;相减后中间项的项数是 ,不是 。
· 相减后最后一项的符号容易错: 中,最后的 不能漏;首项 也不能漏。
· 错位相减只适用于“等差乘等比”结构,且等比部分的公比 ; 时直接分组求和,不需错位。
· 若等比部分的公比为负,乘 后符号交替,仍可错位相减,但要小心符号。
· 片段和性质要求 ; 且 为偶数时 ,片段和全为 ,不能称为等比数列。
· 片段和的公比是 ,不是 ;求 时不要误用 。
· 由片段和反求 时,注意 的正负(正项数列取正;未限定符号时可能有两解)。
· 用错位相减求出的 要回验 (尤其含参数时)。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解答题高频,考“等差乘等比”型求和(错位相减),常与通项、不等式综合;选填考片段和、 与 的关系。难度中档到压轴。近年真题:2023 全国甲卷·理 17(错位相减求和)、2024 全国甲卷·理 18(由 与 的关系求通项并求和)、2023 新课标Ⅱ卷·第 8 题(由片段和求 )、2025 全国一卷·第 13 题(正项等比数列,、 求公比)。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识别结构:通项是否为“等差乘等比”;若是,记等比部分的公比为 。
· 第二步 写两式:写出 的展开式(至少前三项与末项),两边乘 得 ,注意错位。
· 第三步 相减:,首项、末项单独保留,中间 项用等比求和。
· 第四步 化简回验:除以 ,整理; 时回验,含参数时讨论 。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求数列 的前 项和(对 与 分类)。
解析
当 时,
当 时,设 ,则
两式相减,中间 抵消,得
所以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求数列 的前 项和。
解析
设 ,则
相减:
其中
所以
故 。
(8)变式训练
变式 4-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5 全国一卷·第 13 题)已知各项均为正数的等比数列 的前 项和为 ,前 项和为 ,求公比 。
变式 4-2(优质模拟改编)
求数列 的前 项和。
二、答案与解析
变式 1-1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设公比为 。由 得 ;由 得 。两式相除:
因 ,且 ,约去后得 ,即 ,,故 。代入 得 ,。所以 。
变式 1-2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因为 为等比数列,所以 。由 得 ;又各项均为正数,故 。于是
由 , 得 ,所以 。
变式 2-1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由下标和性质,(因为 )。又 ,且等比数列各项不为 ,所以 。设公比为 ,则
故 。于是 。
变式 2-2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由韦达定理 ,,所以 分别为 和 。由下标和性质,,故 ,。又正项数列,,所以 。
变式 3-1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若 ,则 ,,不成立,故 。由 得
两边乘 并除以 :
整理:,即 ,。因 ,,得 ,。所以
变式 3-2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当 时,
若 为等比数列,则 必须等于 时的通项值 ,所以 ,。此时 ,,回验成立。
变式 4-1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设前 项和为 ,前 项和为 。由片段和性质,
即 ,。因为各项均为正数,,所以 。
变式 4-2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设 ,则
两式相减:
其中 ,所以
故 。
人教A版·选择性必修第二册 第4章 4.3 等比数列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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