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与资政院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八年级历史上册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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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2025年秋) 八年级上册预备立宪与资政院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早期现代化的初步探索和民族危机加剧) (说明:本专题训练共 14 题,满分 100 分,建议 45 分钟独立完成)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预备立宪与资政院,先要知道二者是政纲与机构的关系:预备立宪为清廷1906年所颁之政纲,声言仿行宪政而先从厘定官制入手;资政院则1907年谕设、1910年开院,为中央议事之机构,与各省咨议局相表里。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清廷何以言立宪,二是资政院与咨议局之设与其权限,三是预备数年而卒归破产之故;三事相贯,则其败可坐而见,而其所以败亦可见矣。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革命:同盟会既立,革命之说日盛,清廷欲以立宪之名弭革命之实。其二在立宪派:张謇、汤寿潜等倡于东南,康梁之徒呼于海外,皆请开国会、定宪法,其势不可尽遏。其三在日俄:日以立宪而胜,俄以专制而败,时论遂以立宪为强国之方。三者相合,则预备立宪之诏非出于本心,而为内外交迫之不得已;故其立宪之始,即无诚意可言,而其终亦可以预卜,而卒以自误。 3.要说清其纲领,须看上谕之文。1906年9月,清廷宣示预备立宪,其宗旨曰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又谓规制未备、民智未开,当先厘定官制、广兴教育、清理财政,俟数年后查看情形再定实行之期。凡此数语,已见其意:所预备者非宪法之实而为朝廷之威权,所公诸舆论者不过庶政之末而大权不稍让。故其立宪自始即无期,所谓预备者实为延宕之辞,而其不欲行宪之意已昭然矣,此其所以终不能行也。 4.要说清其设施,可分三端。其一在设院:1907年谕设资政院于京师,各省设咨议局;1908年颁《钦定宪法大纲》与逐年筹备清单,以1916年为开国会之期。其二在选举:1909年各省咨议局成立,议员由选举而有限制;1910年资政院开院,议员分钦选、民选各半。其三在请愿:立宪派以咨议局为根据地,三上请愿书请速开国会,清廷不得已改为五年而终不许。故资政院与咨议局虽具议会之形,而无立法之实。 5.论其结局与史义。1911年5月,清廷裁军机处而设责任内阁,以奕劻为总理,阁员十三人而亲贵居其大半,时人谓之皇族内阁,立宪派大失所望,多转向革命。武昌起义既起,清廷急颁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然已无及。故预备立宪之效有二:一曰欺,以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二曰启,咨议局、资政院之设使宪政之形与议会之法渐入人心,立宪派之转向又壮革命之声势。读此宜分三层:一曰诏,二曰院,三曰阁。 二、选择题(本大题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1905年清政府派往东西洋考察政治的五大臣,领衔者是 A.康有为 B.载泽 C.张謇 D.袁世凯 2.清政府颁布宣示预备立宪的上谕,时在 A.1906年 B.1905年 C.1907年 D.1908年 3.预备立宪上谕所标举的宗旨是 A.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B.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C.即行责任内阁,不设期限 D.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4.1907年谕令在京师设立的中央议事机构是 A.咨议局 B.责任内阁 C.资政院 D.军机处 5.1907年谕令在各省设立的地方议事机构是 A.咨议局 B.资政院 C.自治公所 D.保民大会 6.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 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钦定宪法大纲》 D.《各省咨议局章程》 7.1908年筹备清单所定的预备期限是 A.五年,1913年开国会 B.九年,1916年开国会 C.三年,1911年开国会 D.十二年,1919年开国会 8.资政院开院,时在 A.1909年 B.1911年 C.1908年 D.1910年 9.1911年成立的责任内阁,出任总理大臣的是 A.载沣 B.袁世凯 C.奕劻 D.张謇 10.关于预备立宪,下列评价最妥当的是 A.清廷以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然咨议局、资政院之设客观上传播了宪政观念,立宪派多转向革命 B.它是清廷主动让出君权的真诚改革 C.它使中国立即建立了责任内阁制 D.它因立宪派的拥护而得以贯彻始终 三、材料题(共 4 道小题,满分 70 分;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每题 18 分) 第11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史载:光绪三十一年,命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分赴东西洋,考察各国政治,以求所以立宪之方。次年还奏,力言立宪之利,谓可固皇位、安国家。(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诏曰:今预备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而规制未备,民智未开,宜先从厘定官制入手,俟数年后查看情形,再定实行之期。(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说明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的目的与结论。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上谕的宗旨与其所谓预备的实情。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预备立宪出台的背景。 第12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三 又载:光绪三十三年,诏设资政院于京师,各省设咨议局,以为议事之机关;三十四年,颁钦定宪法大纲,并颁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九年为预备之期。(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宪法大纲首列君上大权,凡宪法之钦定、法律之颁布、军队之统率、宣战媾和皆属焉;臣民之权利,则以法律所定者为限,而于紧急之际得以命令限制之。(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说明资政院与咨议局设立的情形。   (2)根据材料四,概括宪法大纲的内容与特点。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其制度的局限。 第13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五 又载:宣统元年,各省咨议局次第成立;二年,资政院开院,议员分钦选、民选各半。立宪派以咨议局为根据地,三上请愿书,请速开国会,清廷不得已改为五年,而终不许。(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载:宣统三年五月,裁军机处,设责任内阁,以奕劻为总理,阁员十三人而亲贵居其大半,时人谓之皇族内阁。立宪派大失所望,多转向革命。(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概括资政院的组成与立宪派的活动。   (2)根据材料六,说明皇族内阁的成立与其影响。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预备立宪的结局与历史作用。 参考答案详解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A;第3题 D;第4题 C;第5题 A;第6题 C;第7题 B;第8题 D;第9题 C;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目的与结论,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目的:所说命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分赴东西洋说明,其遣使分途而往,凡分途则所采者广;所说考察各国政治、以求所以立宪之方说明,其行以立宪为的而非泛观风俗,凡有所求则其观也专。其二在结论:所说次年还奏、力言立宪之利说明,其归而力言其利,凡言利而不言害者其意在主行;所说谓可固皇位、安国家说明,其所以动上听者不在民权而在皇位,凡以皇位为辞则其立宪之限已见。合而观之,分赴东西洋以求立宪之方、还奏而力言其可固皇位安国家,便是其目的与结论。   (2)其宗旨与实情,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宗旨:所说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说明,其分者只在庶政而大权不稍让,凡大权既统于上则所谓宪政者有其限;所说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说明,其所以缓行者以民智为辞,凡以民智为辞者其实不欲速行;所说宜先从厘定官制入手说明,其下手处在官制而不在宪法。其二在实情:所说俟数年后查看情形再定实行之期说明,其期无定而操之于上,凡期无定则所谓预备者可以久悬。合而观之,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而以官制为先、以期日为空,便是其宗旨与所谓预备的实情。   (3)其背景,宜分三层说。其一在革命之势:合所学同盟会成立、革命之说日盛观之,则清廷之言立宪所以弭革命,凡内逼于革命则不得不有所表示,此其一。其二在立宪之请:合材料一所说五大臣力言立宪之利观之,则其行也有内外之应,凡朝野皆以立宪为言则不能尽拒,此其二。其三在取舍:合材料二所说大权统于朝廷观之,则其所取者为立宪之名而所守者为君上之权,凡名可假而权不可让,此其三。合而观之,外迫于革命、内应于立宪之请而终不肯让其权,三者相合,预备立宪之诏乃出于不得已而非出于本心。 第12题   (1)其设立,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中央:所说诏设资政院于京师说明,其院在京师而为一国之中央机关;所说以为议事之机关说明,其职在议而不在行,凡议而不行者其权有限。其二在地方:所说各省设咨议局说明,其局遍于各省而与资政院相表里,凡上下相应则其议可通;所说并颁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九年为预备之期说明,其设施有程而为期甚远。合而观之,京师设资政院、各省设咨议局而颁九年筹备清单,便是其设立的规模与其程限所在。   (2)其内容与特点,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君权:所说首列君上大权说明,其纲以君权为首,凡首列者即其所重;所说宪法之钦定、法律之颁布、军队之统率、宣战媾和皆属焉说明,其所列者皆国之大事,凡大事尽属则君主总揽而无限制。其二在民权:所说臣民之权利以法律所定者为限说明,其权利非固有而由法律赋予,凡由法赋者可以法收;所说于紧急之际得以命令限制之说明,其限制之权亦在上,凡可以命令限制则其权无保障。合而观之,君权总揽而无所限、民权由法赋而可以令限,便是其内容与特点。   (3)其局限,宜分两层说。就权之说:合材料三所说议事机关、材料四所说君上大权观之,则资政院有议之名而无立法之实,凡议而不能决则其议为空,此其一。就民之说:合材料四所说臣民权利以法律所定为限、紧急得以命令限制观之,则民权之予夺皆操于上,凡权由上予者亦由上收,此其二。合而观之,君权无限而民权有限、议院有议而无决,故其宪法大纲名为宪法而实为君权之保障,此即其局限所在;故其制虽具宪政之形,而其权一出于上。 第13题   (1)其组成与活动,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组成:所说宣统元年各省咨议局次第成立说明,其局之立在资政院之前,凡先有地方而后有中央则其基已具;所说二年资政院开院、议员分钦选民选各半说明,其院之议员半由钦定、半由选举,凡半由钦定则其议不能纯出于民。其二在活动:所说立宪派以咨议局为根据地说明,其活动有所凭而非散处;所说三上请愿书请速开国会说明,其请至于再三,凡再三请者其望之切;所说清廷不得已改为五年而终不许说明,其请得半而失半。合而观之,议员半由钦定、立宪派以咨议局为根据地而三上请愿,便是其组成与活动。   (2)其成立与影响,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成立:所说宣统三年五月裁军机处、设责任内阁说明,其制由军机之独揽而为内阁之负责,凡名虽更而其实未变;所说以奕劻为总理说明,其为宗室之亲,凡以亲贵为总理则内阁之属于上可知;所说阁员十三人而亲贵居其大半说明,其阁员之分配失其平,故时人谓之皇族内阁。其二在影响:所说立宪派大失所望说明,其望在预政而卒不得,凡望切者其失望亦深;所说多转向革命说明,其转向非一时之愤而为其信之破。合而观之,裁军机而设内阁、以亲贵居其大半、立宪派失望而转向革命,便是其成立与影响。   (3)其结局与作用,宜分两层说。就结局说:合材料五所说请愿而终不许、材料六所说皇族内阁而立宪派转向观之,则预备立宪至是而其信尽失,凡失信于望治之人则其势不可复振;其后武昌起义而颁十九信条,已无及矣,此其一。就作用说:合材料三所说设资政院、咨议局与材料五所说开院请愿观之,则其设施虽伪而宪政之形、议会之法、选举之事皆由是而入人心,凡形具则其事可循,故立宪派之转向又壮革命之声势,此其二。合而观之,以立宪始而以集权终,其信既失而其形亦留,便是预备立宪的结局与历史作用。 备考方法点拨 · 1905年清廷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9月颁诏预备仿行宪政。 · 上谕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为宗旨,先从厘定官制入手,实行之期无定。 · 1907年谕设资政院、咨议局于各省;1908年颁《钦定宪法大纲》,定九年预备。 · 1909年各省咨议局成立,1910年资政院开院,立宪派三上请愿速开国会而不得。 · 1911年5月设责任内阁,亲贵居其大半,时称皇族内阁,立宪派失望而多转向革命。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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