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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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练习
一、单选题
1.为平衡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某市创新推行“潮汐摊位”制度,划定专属区域、限定经营时段,规范摊贩经营。摊贩李某未遵守规定,在非划定区域占道经营,城管部门依法暂扣其经营货物,但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书、未登记物品清单,且长期未返还暂扣物品。李某诉至法院,主张该执法行为侵权。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占道经营存在过错,城管执法行为合法,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B.执法机关程序违法,侵害李某合法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C.行政机关履职行为具有免责效力,即便程序瑕疵也不构成民事侵权
D.李某违规经营在先,无权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2.某野生动物园游客私自靠近猛兽观赏区,园区安保巡查疏漏未及时制止,游客被动物抓伤。经查系园区安保履职不到位、安全管控存在漏洞引发事故,园区被责令限期整改。关于本案的侵权责任说法恰当的是( )
①动物园作为管护主体,无论有无过错都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②安保人员疏忽履职属私人行为,应由工作人员独自担责
③园区安保管理存在明显疏漏,未尽安全义务需承担责任
④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规则,园区无法自证无错就要担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甲公司将厂房分别出租给乙、丙两公司。乙公司私自搭建简易办公室,因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蔓延导致丙公司财物损毁。丙公司将甲、乙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承租人乙公司对租赁物附属设施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出租人只要将厂房对外出租,就必须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③甲公司若证明其对公共消防设施已尽到定期检查维护职责,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火灾系电器故障引发且蔓延迅速,属于不可抗力,乙公司应被免除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甲公司系“YA8201”玉米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甲公司以乙公司向丙公司非法出借“YA820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丙公司以商业为目的重复使用“YA8201”生产“金禾玉618”和“金禾880”玉米种子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乙、丙公司构成侵权。本案中( )
①甲公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对于甲公司受到的侵害,乙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存在故意,应承担主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某化工企业与某运输公司合作,将生产废液交由无资质的个人张某处理。张某为降低成本,将废液直接倾倒至某河流,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门介入后,责令三方共同承担应急处置费用860万元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20万元。化工企业先行赔付了全部1280万元后,多年向运输公司和张某追偿。因追偿未果,化工企业于污染事件发生4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案中( )
【法律资料】连带侵权责任是指多个侵权行为人对同一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侵权行为人都有义务对受害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①化工厂、张某与运输公司应对环境污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②化工企业作为污染源头,须先赔付后,再向其他侵权人追偿
③因化工企业起诉时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④化工企业先行赔付后向运输公司和张某追偿的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某房产公司员工林某非法获取并出售5万余条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部分中介机构购得信息后频繁电话骚扰业主,严重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将林某抓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林某侵害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权,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若林某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中介并非信息源头,购买使用该信息开展营销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林某承担刑事责任以后,可免除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某日,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黄色预警。周先生车辆停放在小区车位时,被大风吹落的楼顶杂物砸损,遂起诉物业公司索赔维修费。物业公司抗辩称,大风属极端天气构成不可抗力,且楼顶区域难以巡查,自身无需担责。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大风属于自然原因,可减轻或免除物业公司责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物业不能自证无错则应担责
③楼顶系公共区域,物业巡查难度大可减轻其责任
④物业公司赔偿后,可以向楼顶杂物的堆放者追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村民李某屋顶石棉瓦因大风脱落,砸坏邻居蔺某院内电线与鸡棚。李某以“天气问题导致”拒赔,蔺某诉至法院,法院启动庭前调解。此案中( )
①李某若不能证明采取了有效维护措施,则需承担责任
②大风构成不可抗力,李某应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
③材料中的侵害情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
④李某若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则无需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其塔吊因不明原因断裂,掉落的钢筋砸中路人李某,导致李某重伤。经调查,该塔吊刚通过月度安全检测,且公司已按规范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建筑公司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B.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建筑公司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能免责
C.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无论建筑公司有无过错均需赔偿
D.李某应自己承担损失,因事故属于意外事件
10.2024年1月,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在餐厅外台阶区域因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造成腰椎骨折。监控显示事发时无雨雪冰冻,台阶也无积水。郭某认为餐厅及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便于2024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餐厅赔偿6万余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餐厅和物业公司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②郭某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③餐厅和物业公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郭某在餐厅用餐即和餐厅订立合同,餐厅不赔偿就构成违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刘某春节去舅舅家走亲戚,因发型散乱被舅舅批评,于是下午回家后理了发。晚上,舅舅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车辆失控翻车身亡。刘某第二天去吊唁时,舅妈看到大怒,以“正月理发——死舅”为由,要求其赔偿舅舅死亡的一系列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理发与舅舅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依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刘某应依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③刘某违背了“正月理发——死舅”的公序良俗,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舅舅酒驾与车祸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由此导致的损失责任自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某社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活动区安装了一批健身器材,验收合格半年后发现部分器材螺丝松动,但因故当时未整改。居民周某在使用过程中,器材螺丝松动倾倒,导致腿部受伤。事后查明,周某使用器材前未仔细检查器材状态,但无故意破坏行为。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本次事故侵权责任的划分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周某未检查器材状态,对自身受伤负有一定责任
③该物业公司未及时解决器材安全隐患,存在过错
④周某的损害应由物业公司与器材供应商共同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68岁的刘大爷在小区公共健身区使用老旧健身器材锻炼,器材连接处早已松动却长期无人检修,锻炼过程中器材突然断裂,导致刘大爷意外摔伤骨折。双方就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家属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物业未尽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②公共设施自然老化属于合理损耗,物业无需担责,损害后果由伤者自行承担
③刘大爷作为老年人,自愿使用老旧器材,应当预见风险,需承担部分人身损害责任
④物业疏于管理存在过失,根据无过错侵权原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小李(16岁)是一位爱猫人士,长期喂养学校的流浪猫,同学小王(15岁)在逗猫过程中致使流浪猫受惊跑进隔壁动物园的猴山,猴山的猴子受惊后挠伤了正在看猴的路人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及其父母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动物园无论是否尽到管理职责,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路人甲可以向小李、小王、动物园任意一方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④小王、动物园赔偿后有权向小李追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刘某曾因盗窃,被两次刑事处罚和两次行政处罚。某日,刘某在确认赵某家中无人后,向院内扔进掺有药物的骨头,随后院内两条狼狗因吃了骨头中毒倒地,刘某认为时机已到,遂翻墙入室。令刘某没想到的是,狼狗被其惊醒,刘某被两条狼狗疯狂撕咬致重伤死亡。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道自己行为会带来的后果
②为了安抚家属,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赵某承担一定责任
③对于刘某的死亡,赵某本身不存在过错,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④如能证明重伤致死确因狼狗撕咬所致,则赵某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6年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打赏,平台应依法予以退款”。7岁小林用父亲手机在某直播平台打赏主播5000元,其父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平台以“用户已实名认证为成年人”为由拒绝。根据上述通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00元打赏超出小林年龄和智力认知范围,未经监护人同意则行为无效
②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进行打赏活动
③小林父亲未妥善保管手机,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④平台未核实实际打赏人身份,应承担退款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某市居民王某在小区内遛狗,但未拴狗绳,其饲养的大型犬突然冲向正在玩耍的8岁儿童赵某,导致赵某受惊摔倒,造成手臂骨折,共花费医疗费3万元。赵某的父母要求王某和小区物业公司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全部赔偿责任。王某辩称,赵某当时跑动惊吓到了狗,其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自己的责任;小区物业公司主张,已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文明养犬需拴绳”的提示,尽到了管理义务,无须承担责任。甲、乙两位同学针对本案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甲同学:王某的狗未拴绳致人损害,王某作为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赵某的跑动行为不影响王某承担责任。
乙同学:物业公司已张贴养犬提示,尽到管理义务,无须对赵某的损害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位同学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5月14日,快递配送员黄某按指定地址配送包裹,被收件人阮某告知将包裹放在门口即可。阮某家院落大门虚掩,黄某正常推门入院。当黄某到达内门口时,阮某也恰好打开内门出来接收快递,阮某饲养的犬只随即从屋内窜出咬伤黄某左手。随后,黄某报警处理并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双方就损害赔偿责任产生争议,黄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阮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阮某认为,“黄某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家中花园,存在重大过失,这才导致犬只直接引发应激反应而咬伤黄某,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黄某则认为,“阮某没有明确告知将包裹放置门口具体是指哪个门,外门还是内门。而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包裹放置在院子外面的门口,容易发生包裹失窃事件,自己将面临投诉、承担损失费等风险。综合考虑后,自己决定将包裹放置于内门,以确保万无一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阮某“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的观点。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初中学校活动课期间,小明、小华等几名学生在值班体育老师精心指导下,在校园足球场开展休闲足球活动。完成热身后,小明带球至中场起脚射门。然而足球飞行轨迹发生轻微偏移,击中正身处球门区域、尚未进入正式守门状态的小华,致其头部擦伤。事后,围绕小华是否参与足球活动产生争议,并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华将小明及其监护人、某初中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就小华是否参与足球活动,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华在询问笔录中认可足球场内同学都在踢足球,结合监控视频,小华在与踢球同学沟通后跑到球门前方,该站位系足球守门位置,如果系仅观看他人踢球,应在足球场外位置,故法院认为小华具有参与足球活动的意愿,一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华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自甘风险”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件中法院驳回小华的诉讼请求的原因。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周和老刘系某老旧小区同栋楼邻居,老周住带空地的一楼,老刘住二楼。老周在空地种了棵多年生杨梅树,树冠庞大,枝丫伸至老刘卧室窗户上方。2025年夏,暴雨中树枝断裂砸坏老刘家遮阳篷,老刘提醒修剪,老周口头答应却未行动。2026年春,强对流大风吹断较粗树枝,砸穿老刘家卧室窗户,玻璃碎片致正在午休的老刘妻子心脏病发作住院。此外,杨梅树长期遮挡采光,致老刘家室内阴暗潮湿。老刘多次协商无果,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要求赔偿维修费、医疗费及采光损失费。老周辩称:“树枝是被大风吹断的,这是天灾,不是我能控制的,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说法院对老刘的诉讼会作出怎样的裁判,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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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B
D
B
A
B
A
C
B
B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B
C
B
A
A
B
1.B
【详解】A:李某虽存在占道经营的过错,但城管部门执法未遵守法定程序,不属于合法执法,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错误。
B:城管部门执法过程中未出具书面文书、未登记物品清单且长期不返还暂扣物品,属于程序违法,侵害了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C:行政机关履职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同样可能构成侵权,不具有当然的免责效力,错误。
D:李某违规经营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但并不因此丧失主张自身合法财产损害赔偿的权利,无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错误。
2.D
【详解】①: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规则,并非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全部责任,若能证明自己尽到安全管护职责、无过错则可免责,错误。
②:安保人员是履行园区职务的过程中出现履职疏漏,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责任由园区承担,而非工作人员独自担责,错误。
③:本案中园区安保管控存在漏洞、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理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规则,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3.B
【详解】①:承租人乙公司私自搭建办公室,并对该附属设施及内部电路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因其未尽义务引发火灾,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出租人甲公司的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若其能证明已对公共消防设施履行检查维护等管理职责,对火灾发生无过错,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只要出租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表述绝对且错误。
③:甲公司作为厂房出租人,若能够证明对公共消防设施已经尽到定期检查维护职责,自身不存在过错,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火灾是乙公司私自搭建办公室造成电器线路故障引发,不属于不可抗力,乙公司不能免除侵权责任,错误。
4.A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普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案属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诉讼时效适用3年规定,符合题意。
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均为法定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二者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符合题意。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仅适用于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本案中乙公司非法出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不选。
④:甲公司享有的是“YA8201”的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的一种),并非商标权,丙公司侵犯的是甲的植物新品种权而非商标权,不选。
5.B
【详解】①:化工企业、运输公司违规将废液交由无资质的张某处理,三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门也责令三方共同承担责任,符合连带侵权责任的构成,正确。
②:连带责任人对外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并未规定污染源头必须先赔付,内部责任划分可事后追偿,错误。
③:化工企业多年持续向运输公司和张某追偿,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起诉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错误。
④: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化工企业先行赔付后多次向运输公司和张某追偿,属于主张权利的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正确。
6.A
【详解】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林某非法获取并出售业主个人信息,侵害业主的个人信息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公诉案件,若林某的行为构成该罪,依法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确。
③:中介购买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并用于骚扰业主,同样侵害业主的个人信息权,构成侵权,错误。
④:刑事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相互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错误。
7.C
【详解】①:气象部门已发布大风预警,物业公司应当预见大风致害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能以大风是自然原因为由减轻或免除责任,错误。
②: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公共区域管理人,无法证明自身尽到巡查、清理等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楼顶属于物业公司法定管理的公共区域,巡查难度大不是减轻其管理责任的法定理由,物业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履行管理义务,错误。
④:楼顶杂物的实际堆放者是最终侵权责任人,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直接侵权的堆放者追偿,正确。
8.B
【详解】①: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所有人需举证自身无过错,李某若不能证明已采取有效维护措施,就需承担责任,正确。
②:普通大风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李某作为房屋管理人负有定期维护义务,不能直接以天气为由免除责任,排除。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排除。
④:过错推定责任中,所有人若能举证自身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证明自身无过错,就无需承担责任,正确。
9.B
【详解】A 错误。本案适用过错推定,不是有过错才担责。不是直接 “无过错就当然不担责”,必须由建筑公司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成功才能免责,不是直接认定无过错就免责。
B 正确。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损害发生,推定建筑公司有过错;建筑公司需要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本题中月度安全检测、规范操作就是举证材料),举证成功方能免除侵权责任。
C 错误。无过错责任(1240 条高度危险作业)适用于作业行为本身;本题题干考查的是设施断裂、物件坠落,归类到物件损害责任,不是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因此 C 不选。
D 错误。意外事件不能直接免除物件管理人的侵权责任。本案不是由李某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不由李某自行承担。
10.C
【详解】①: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属于一般过错责任,并非过错推定责任,需由原告(郭某)举证被告存在过错,而非由被告自证无过错,排除。
②:郭某因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事发时台阶无积水、无雨雪冰冻,环境安全,其自身疏忽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属于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正确。
③:监控显示台阶无安全隐患,餐厅与物业公司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④:用餐合同的核心是提供餐饮服务,餐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并非合同约定义务;且餐厅已尽义务,不赔偿不构成违约,排除。
11.B
【详解】①:刘某理发行为与舅舅车祸身亡无法律上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②:车祸由舅舅酒驾单方造成,与刘某无关,不适用无过错侵权,排除。
③:“正月理发死舅”属于封建迷信,不属于合法公序良俗,不能作为追责依据,排除。
④:舅舅酒后驾车是事故直接原因,自身过错导致损害,损失责任自负,正确。
12.C
【详解】①: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周某作为使用者,均需对自身过错承担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原则,排除。
②:周某作为使用者,未履行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检查器材状态),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③: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发现器材螺丝松动后未及时整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正确。
④:器材验收合格,且事故是因后期维护不当(螺丝松动未整改)导致,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无关,因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排除。
13.B
【详解】①:小区物业作为公共健身区的管理人,负有对健身器材定期检修、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的义务,其未对松动器材及时检修,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物业对公共设施负有检修、维护和安全提示的义务,不能以器材自然老化为由免除自身责任,错误。
③:刘大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明显老旧的健身器材时应当预见潜在风险,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需要承担部分人身损害责任,正确。
④: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侵权原则不适用于该情形,错误。
14.A
【详解】①:长期投喂流浪动物的,投喂人对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管理控制关系,视为动物的管理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小李(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若本人有财产则从本人财产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父母)补足,因此小李及其父母均需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动物园动物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无论是否尽责都要担责,错误。
③:因第三人过错引发动物侵权的,被侵权人有权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过错第三人任意一方主张侵权赔偿。本案中,小李是流浪猫管理人、小王是引发危险的过错人、动物园是猴子的饲养管理人,路人甲有权向任意一方提起侵权诉讼,正确。
④: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次损害是小王逗猫直接引发危险,小王是过错责任人,无权追偿,而是被追偿的人,错误。
15.A
【详解】①:刘某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入户盗窃的不法行为,理应预见自身行为的潜在风险,应当为自身行为负责,正确。
②:虽然饲养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我国法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动物饲养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刘某是因自己实施不法行为引发损害,赵某符合免责情形,无需担责,错误。
③:赵某将狼狗饲养在自家庭院中,本身没有过错,刘某的死亡完全是刘某自身入户盗窃的不法行为导致,赵某的行为和刘某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不存在过错,正确。
④:即使刘某确因狼狗撕咬致死,该损害是刘某故意侵入他人住宅实施不法行为导致,赵某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16.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7岁小林独立打赏5000元,超出其年龄认知范围,未经监护人同意,该行为无效,正确。
②: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有自然人自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代表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排除。
③:中央网信办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平台本身负有法定审核义务,不能将全部责任归于小林父亲,错误。
④:平台仅做了实名认证,未核实实际打赏人身份,违反了规范要求,应当依法承担退款责任,正确。
17.(1)甲同学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本案中,王某未拴狗绳,狗冲向赵某致其受伤,赵某的正常跑动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王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赵某的行为不影响王某承担责任。
(2)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物业公司仅在公告栏张贴提示,未采取进一步的管理措施(如巡逻劝阻未拴绳遛犬行为、设置警示标识等),难以认定其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赵某的损害与物业公司未尽到充分管理义务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仍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详解】本题设问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需调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作出判断并分析。
甲同学观点符合法律规定,乙同学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①:王某在小区内遛狗,但未拴狗绳,其饲养的大型犬突然冲向正在玩耍的8岁儿童赵某,导致赵某受惊摔倒,造成手臂骨折→可从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的角度说明,赵某的正常跑动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王某作为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区物业公司主张,已在小区公告栏张贴“文明养犬需拴绳”的提示,尽到了管理义务,无须承担责任→可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的角度说明,物业公司仅在公告栏张贴提示,未尽到充分管理义务,若与赵某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仍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8.
①阮某的观点不成立,其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③阮某未明确限定包裹投递位置,家中院门虚掩,黄某为完成投递任务、防止包裹失窃进入院内派送属于有合理理由进出阮某家花园,且黄某无挑逗犬只等故意或重大过失,阮某的免责事由不成立。
④阮某作为饲养人,在快递员可能上门的情况下,未对自家犬只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导致犬只窜出伤人,未尽到管理义务且无法定免责事由,应对黄某的损失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需从无过错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管理义务等角度分析说明。
阮某的观点不成立。
有效信息①:阮某家院落大门虚掩,黄某正常推门入院。当黄某到达内门口时,阮某也恰好打开内门出来接收快递,阮某饲养的犬只随即从屋内窜出咬伤黄某左手→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黄某则认为,“阮某没有明确告知将包裹放置门口具体是指哪个门,外门还是内门。而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包裹放置在院子外面的门口,容易发生包裹失窃事件,自己将面临投诉、承担损失费等风险。综合考虑后,自己决定将包裹放置于内门,以确保万无一失”→可联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知识,从免责事由角度分析说明黄某属于有合理理由进出阮某家花园且无挑逗犬只等故意或重大过失,阮某的免责事由不成立。
有效信息③:阮某认为,“黄某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家中花园,存在重大过失,这才导致犬只直接引发应激反应而咬伤黄某,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从管理义务角度分析说明阮某未对自家犬只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导致犬只窜出伤人,应对黄某的损失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19.①足球属于有对抗风险的文体活动,小华自愿参与构成自甘风险;小明射门属正常踢球行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依法无需担责。
②活动有体育老师现场指导,已尽教育、管理义务,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③初中生小华主动进入球门参与踢球,具有相应的风险辨识和认知判断能力,自愿接受运动风险,根据“自甘风险”规则,损失由自身承担。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侵权责任、“自甘风险”规则的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结合监控视频,小华在与踢球同学沟通后跑到球门前方足球守门位置,如果系仅观看他人踢球,应在足球场外位置,故法院认为小华具有参与足球活动的意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规则。本案中,初中生小华主动进入球门参与踢球,具有相应的风险辨识和认知判断能力,自愿接受运动风险,根据“自甘风险”规则,损失由自身承担。
有效信息②:小明带球至中场起脚射门,足球飞行轨迹发生轻微偏移,击中正身处球门区域、尚未进入正式守门状态的小华,致其头部擦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规则。本案中,足球属于有对抗风险的文体活动,小明射门属正常踢球行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依法无需担责。
有效信息③:某初中学校活动课期间,小明、小华等几名学生在值班体育老师精心指导下,在校园足球场开展休闲足球活动→《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活动有体育老师现场指导,已尽教育、管理义务,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0.法院应支持老刘的诉讼请求,判决老周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刘主张的维修费、医疗费及采光损失费,并及时修剪杨梅树以排除妨害。
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周是杨梅树的所有人。2025年夏树枝已断裂砸坏遮阳篷,老刘提醒修剪,老周口头答应却未行动,说明其预见到危险但疏于管理。2026年春大风中树枝再次断裂砸穿窗户,致老刘妻子心脏病发作。老周未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修剪、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不能以“天灾”免责,应赔偿维修费和医疗费。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妨碍相邻方的采光、通风等合法权益。老周种植的杨梅树树冠庞大,长期遮挡老刘家卧室采光,致室内阴暗潮湿,已超出相邻方必要容忍义务。老刘有权要求排除妨害,即修剪树木恢复采光,并可主张合理的采光损失费。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相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周的杨梅树2025年夏砸坏老刘遮阳篷,老刘提醒后老周未修剪,2026年春树枝砸坏窗户致老刘妻子住院→可从林木折断侵权责任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致害,所有人不能证明无过错需担责,老周作为树木所有人,在已知树枝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理,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以大风为由免责,需赔偿维修费与医疗费。
有效信息②:杨梅树长期遮挡老刘家采光,致室内阴暗潮湿→可从相邻关系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侵害相邻方采光权益,老周的杨梅树超出相邻方必要容忍限度,侵害了老刘的采光权,老刘有权要求老周修剪树木排除妨害,并主张采光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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