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范蠡与陶朱的经商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夏商周时期:奴隶制王朝的更替和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本卷共 14 小题,满分 100 分,建议用时 45 分钟)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范蠡与陶朱公,先要知道它是一件有进有退的事:范蠡为春秋末越国大夫,与文种同辅越王勾践,既灭吴而成霸业,范蠡以为大名之下不可以久居,乃辞而去,浮海适齐,变姓名而耕于海畔;既而之陶,自称陶朱公,治产积居,与时逐利,三致千金而三散之。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其何以功成而身退,二是其所至之地与其所用之名,三是其治生之法与后世之称。三者既明,则范蠡之所以异于当时之士者皆可得而言。
2.要说清其退身之由,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功高之忌:所说勾践之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说明,凡为人主者既得志则疑其臣,故功臣之处不易。其二在同僚之鉴:所说文种不去,卒为勾践所赐死说明,其事已验于其友,凡不去者其祸可睹。其三在其自处:所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说明,其退不待祸至而先为之,凡知几者不俟终日。
3.要说清其经历,可分三端。其一在去越:所说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说明,其去也轻装而速,凡不反者示其决绝。其二在居齐:所说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说明,其初致富在于农,凡苦身戮力者不恃其旧名;所说齐人闻其贤,欲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说明,其辞相位与其辞越禄同一其志。其三在居陶:所说之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说明,其择地不徒为避世而且为通货,凡天下之中者四方之货皆聚。
4.要说清其治生之法,可分四目。其一在时:所说与时逐而不责于人说明,其要在候时,凡物之价随时而变,故善者乘其时而不强求于人。其二在择地:所说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说明,其利在于地之冲要,凡通者货至而人不劳。其三在积著:所说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说明,其法在于货物贵完而资金贵转,凡完物者易售,流转者不息。其四在散财:所说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说明,其富而不私,凡散者所以远怨而全身。合而观之,候时、择地、积著、散财四者,便是范蠡治生之法。
5.要说清其位置,可分两层。就当时之说:范蠡以功成而退、以退而富,凡处乱世而能全其身者,其事为难,故其与文种之结局适成对照,凡论功臣之自处者每举以为法。就后世之说:凡言货殖者,多推范蠡为商贾之祖,后世尊之为商圣,凡贱买贵卖、与时俯仰之术,皆自此而立其名。合而观之,在当时为知几保身之智士,在后世为治生经商之先师,便是范蠡与陶朱公应有之位置。
二、单项选择(10 小题,每题 3 分,满 30 分)
1.范蠡所辅佐并助其灭吴称霸的君主是
A.吴王夫差 B.齐桓公
C.越王勾践 D.楚庄王
2.范蠡功成之后所作出的选择是
A.辞官退隐,转而治产经商 B.留任越相以辅新政
C.出使吴国以为越谋 D.隐居山林而不问世事
3.范蠡离越时所采取的行动是
A.单车就道而归于故里 B.乘舟浮海而行,终不返越
C.率部曲而归隐于山 D.徒步北走而投于晋
4.范蠡在齐国所用的化名是
A.陶朱公 B.计然
C.猗顿 D.鸱夷子皮
5.范蠡在齐致富之后,齐人欲以之为
A.上将军 B.太宰
C.相国 D.市吏
6.范蠡最终定居经商之地是
A.陶 B.临淄
C.会稽 D.宛
7.范蠡自称“陶朱公”时,选择此地的主要理由是
A.地近海而渔盐之利厚 B.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而货物易交易
C.其地为其故里 D.其地赋税最轻
8.范蠡治生之法中“与时逐”的含义是
A.顺应时势而候其价之变以取利 B.与同行争胜而不让人
C.逐年增加其资本 D.随时而行不立常法
9.范蠡致富之后对待财富的态度是
A.尽藏其财而不以示人 B.购田宅以贻子孙
C.悉以输官以求名 D.三致千金而再三分散与贫交昆弟
10.与范蠡同辅勾践而留任不去、终被赐死的大夫是
A.伍子胥 B.文种
C.伯嚭 D.孙武
三、材料解析题(共 4 小题,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各 18 分,共 70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一 史载: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勾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概括范蠡辅佐勾践所成就的事业。
(2)根据材料二,说明范蠡离越的原因与其离去的方式。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范蠡在功成之际所作的判断。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三 又载: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说明范蠡在齐国的立身之道与其成效。
(2)根据材料四,指出范蠡辞相的理由与其随后的举措。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范蠡屡辞尊名所体现的处世原则。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五 又载: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载: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说明范蠡择陶而居并治产的理由与要诀。
(2)根据材料六,指出范蠡致富的次数与其对财富的处置。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后世称道陶朱公的原因。
参考答案与评分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C;第2题 A;第3题 B;第4题 D;第5题 C;第6题 A;第7题 B;第8题 A;第9题 D;第10题 B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事业,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事:所说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说明,其功非成于一旦,凡深谋者历久而后效;所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说明,其成效在于复仇,凡会稽之耻者勾践尝为吴所困,故灭吴者雪其耻。其二在其效:所说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说明,其兵既出淮上则中原之大国皆为所临,凡号令中国者霸业之实;所说勾践以霸说明,越由是列于霸主;所说范蠡称上将军说明,其位在诸将之上。合而观之,灭吴报耻而兵临齐晋,勾践以霸而范蠡为上将军,便是范蠡辅勾践所成就的事业。
(2)其因与其方式,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因:所说大名之下难以久居说明,其虑在于名满则忌生,凡名者众所归而亦众所忌;所说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说明,其察其君之性,凡同患时能相倚,处安时不能相容,故其去有其必然。其二在其方式:所说装其轻宝珠玉说明,其行不携重器,凡轻宝者易载;所说自与其私徒属说明,其从者为其私属而非国兵,故其去不惊动国中;所说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说明,其路由海而志在决绝,凡终不反者不留余地。合而观之,以名不可久居而君不可共处安,乃轻装浮海而去不反,便是范蠡离越的原因与方式。
(3)其判断,宜分两层说。就功说:合材料一所说灭吴而霸观之,则其功已极,凡功极而无可加者,其后唯有退之一途,此其一。就人说:合材料二所说难与处安观之,则其君之性既明,凡共患难之主未必能共富贵,故留则必危,此其二。合而观之,功已极则不可以复进,君不可共处安则不可以久留,便是范蠡在功成之际所作的判断。
第12题
(1)其道与其效,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道:所说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说明,其隐其名而不以旧勋示人;所说耕于海畔、苦身戮力说明,其业为农而其劳与齐民同,凡苦身者不恃其旧贵;所说父子治产说明,其事出于一家之经营而非倚官府之力。其二在其效:所说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说明,其致富之速,凡数十万者非俸禄所致而在于治产;所说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说明,其名虽晦而其实已著,凡贤名既闻则国君欲用之。合而观之,隐名而与家人同治其产,不数年而致数十万,竟以贤闻而见举为相,便是范蠡在齐的立身之道与成效。
(2)其理由与其举措,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理由:所说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说明,其所至者已为人臣之极,凡极者无可复加;所说久受尊名不祥说明,其虑在于名之不可久,凡尊名者众所指,故其辞不待其祸。其二在其举措:所说乃归相印说明,其去官以还其印;所说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说明,其财不自私而与亲故共之;所说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说明,其行由小道而不由大路,凡间行者避人之知。合而观之,以名不可久而辞其相印,散财与亲故而间行以之陶,便是范蠡辞相的理由与举措。
(3)其原则,宜分两层说。就名说:合材料三所说变姓名与材料四所说久受尊名不祥观之,则其避名如避患,凡名者怨之府,故其屡去其位而不居,此其一。就财说:合材料四所说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观之,则其视财为可用可散之物而不以为累,凡散者远怨而全身,此其二。合而观之,避其名之累而散其财之积,便是范蠡屡辞尊名所体现的处世原则。
第13题
(1)其理由与其要诀,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地:所说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说明,其择地之要在通达,凡四通者四方之货皆得而至,故商贾之业莫便于此。其二在其法:所说治产积居说明,其业在于积贮而待时;所说与时逐而不责于人说明,其利取之于时而不取之于人,凡候时者乘物之贵贱而为之,故不与人争;所说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说明,其要有二,择人者得其任使之人,任时者因其时之变而动。合而观之,择四通之地以聚货,积居而候时以取利,便是范蠡择陶而居并治产的理由与要诀。
(2)其次数与其处置,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其致:所说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说明,其富之成而复散、散而复成者凡三次,凡三致者其术之可复验;所说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说明,其业传于子孙而益大,凡息者生利,故巨万之积非一世之力。其二在其散:所说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说明,其财散之于贫者与其疏远之兄弟,凡分散者不私其一身;所说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说明,其散者非徒为名而实有其德。合而观之,十九年三致千金而再散之于贫交昆弟,便是范蠡致富的次数与其对财富的处置。
(3)其所以见称,宜分两层说。就术说:合材料五所说与时逐而不责于人、能择人而任时观之,则其为富之道有法可循,凡后之治生者欲求其术,必先举其人,此其一。就德说:合材料六所说富好行其德观之,则其富而不吝,凡富而能散者其名愈彰,故后世不徒称其富而称其德,此其二。合而观之,有其术足以致富,有其德足以服人,便是后世称道陶朱公的原因。
复习备考提示
· 范蠡辅越王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灭吴报会稽之耻,兵临齐晋而勾践以霸,范蠡称上将军。
· 其退身之由: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乃轻装浮海而行,终不反。
· 至齐变姓名为鸱夷子皮,耕于海畔,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欲以为相。
· 辞相曰“久受尊名不祥”,归相印而尽散其财,间行止于陶,自谓陶朱公。
· 治生之要:陶为天下之中,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十九年三致千金而再分散与贫交昆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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