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七年级历史上册

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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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夏商周时期:奴隶制王朝的更替和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4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先要明白其变法的由起。战国之世,秦僻处西陲,为东方诸国所轻,魏又夺其河西之地,国势不振。秦孝公愤而图强,下令求贤,布之境内,以求能强秦者。商鞅者,卫之庶孽公子,尝事魏相公叔痤,叔痤死而不用,乃西入秦,以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悦,任之为左庶长,遂行变法。故读此一题,最要紧处是把秦之积弱、孝公图强与商鞅入秦三事连看,方能明白变法之所由起。 2.要说清废井田、开阡陌,须先明其名。井田者,旧日国有之田,田有封洫、界有阡陌,不得私易;阡陌者,田间之道路与疆界也。旧制以田属公家,民但受田而耕,无以为己业,故无由自勤于垦辟,地利不尽。商鞅乃废井田之制,辟其阡陌,使田得买卖、民得私其业。其法之要,在名田以授,视军功、耕绩而异其多寡,土地不复为贵族世守,而归于耕战之士。此一举,实以国家之力承认土地私有,为秦制之根。 3.要说清其法之全,须知不止于田。商鞅之令,奖励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奖励军功,能斩敌首者受爵,宗室无军功者不得为属籍;并诸小乡聚为县,置令、丞,由国君直任其官;又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禁私斗、行什伍连坐,挟奸者告之。凡此皆所以集权于君上、导民于耕战,使举国之势出于一途。耕、战、法三事并举,赏罚明而令行禁止,故秦之强非独以田制,而田制实为之本,此其变法之枢也。 4.要说清其行法之难,须知其不避贵近。商鞅欲法之行,先徙木以立信;太子犯法,鞅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于是秦人皆趋令。盖法之不行,常自上挠之,故必先屈贵近以示其必行之信。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而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诬鞅谋反,鞅战败死于彤,其尸车裂以徇。然商君死而秦法未败,其制终行于秦。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了延续数百年之井田制,以法令确立土地私有,封建土地制度于是成形,新兴地主阶级之利得法律之保障。其二,奖励耕战使秦倾邻国而雄诸侯,为日后并六国奠基。其三,商鞅虽以身殉法,而其法不废,足见改革成果惟成于制度乃能持久;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者,其效必浅。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废井田谓除旧日国有之田制、开阡陌谓辟田间地界以利垦殖;二是时间轴,秦孝公求贤在前,两次变法在中,孝公卒而鞅死在后;三是因果链,秦弱则思变,变法则地可私、耕可奖,耕战既劝则国富兵强,故秦以变法强而终并天下。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支持商鞅变法、任用商鞅主持变法的秦国国君是 A.秦穆公 B.秦孝公 C.秦惠王 D.秦始皇 2.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开始于 A.公元前403年 B.公元前338年 C.公元前221年 D.公元前356年 3.“废井田,开阡陌”的实质是 A.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买卖 B.把土地全部分给农民耕种 C.恢复西周的井田制度 D.严禁土地买卖 4.商鞅变法在经济上奖励耕织,其具体规定是 A.免除农户一切赋税 B.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户 C.努力耕织、生产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 D.官府包销全部余粮 5.商鞅变法在军事上的措施是 A.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 B.世袭贵族世代为将 C.废除常备军队 D.招募外邦雇佣兵 6.商鞅变法在地方行政上的重要措施是 A.恢复分封诸侯 B.分封宗室子弟 C.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D.设置州牧 7.商鞅为取信于民,在变法之初所做的事是 A.焚毁旧有法令 B.在都城南门徙木立信 C.祭祀天地 D.免除赋税 8.商鞅变法时太子犯法,他的处理是 A.宽免不予追究 B.请示国君再议 C.改易法令条文 D.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9.商鞅变法的结局是 A.前338年孝公死后被诬谋反,战败而死、尸被车裂 B.终身执政秦国 C.被罢免后得以善终 D.出奔魏国为相 10.“废井田,开阡陌”最重要的历史意义是 A.阻缓了土地兼并 B.以法令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为秦统一奠基 C.使井田制重新巩固 D.恢复贵族土地特权 三、材料解析题(本大题 4 小题,共 70 分。其中第 11 题 16 分,第 12、13、14 题各 18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商鞅以强国之术说秦孝公,孝公善之,任为左庶长。乃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务本而奖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行之十年,秦民大悦,家给人足。(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名田宅以授民,任其所耕,不限多少;又许田得买卖。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于是秦地皆私,耕者劝而地无遗利。(据《史记》《汉书》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商鞅奖励耕战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2)根据材料二,概括“废井田、开阡陌”的内容。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商鞅变法的核心与成效之间的关系。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商鞅欲变法,太子犯之。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秦孝公卒,太子立为惠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走,不就,战败于彤,死,其尸车裂以徇于国。然秦法卒行不改,其后秦以富强并诸侯。(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商鞅为推行法令所采取的举措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商鞅的结局与秦法的命运。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人可以死而法不可废”这一历史认识。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商鞅变法,秦倾邻国而雄诸侯。然鞅为政刻深,设连坐、行告奸,刑及公族;行之既久,秦俗以功利相尚,而礼义渐薄。(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后世论者曰:废井田、开阡陌,使田得买卖,耕者得自殖,此其利也;然由是而田可兼并,贫者失其土,富者连阡陌,此其弊也。法之在当时为强国之本,而其流则及于后世之患。(据有关史籍与研究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概括商鞅变法的成效与流弊。   (2)根据材料二,指出论者对“废井田、开阡陌”利弊的分析。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评价重大改革应持的方法。 参考答案及赋分参考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D;第3题 A;第4题 C;第5题 A;第6题 C;第7题 B;第8题 D;第9题 A;第10题 B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做法与成效,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法之内容:所说令民为什伍、相牧司连坐、务本而奖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说明,商鞅以什伍连坐使民不敢犯,以复其身劝其耕织,以显荣之爵酬其军功,而其赏罚不以贫富论、唯以功绩断,此为法之纲。其二在行之效:所说行之十年、秦民大悦、家给人足说明,其法既行而民俗殷实、国力日振,此变法之效。合而观之,什伍连坐与奖耕劝战并施、十年而秦民大悦家给人足,便是商鞅奖励耕战的具体做法及成效。其要在使民有所利而趋、有所畏而止,故令行而效速。   (2)其内容,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废旧制:所说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名田宅以授民、任其所耕、不限多少说明,其尽除旧日国有之井田,开其阡陌封洫,以国家之名命田宅以授民,且不限顷亩之数,此为土地制度之根本改易。其二在许私易:所说又许田得买卖、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于是秦地皆私、耕者劝而地无遗利说明,其许田土买卖而田遂可私,又绝宗室无功之籍而贵族不能世据其田,故秦地尽为私有而耕者尽力。合而观之,废井田开阡陌而名田授民、许田买卖而地皆归私,便是废井田、开阡陌的内容。其效不徒在田制,而在使土地尽入于耕战之人之手。   (3)其关系,宜分三端论。其一在田制为基:材料二所说废井田、名田授民、许田买卖,为材料一所说奖耕织之凭,盖无田可私则耕无所劝,故田制之改为劝农之本。其二在赏罚为使:材料一所说复其身、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为材料二所说地无遗利之由,盖有利则民趋耕,故赏罚之行乃田制生效之具。其三在交相为用:二者相合,则地私有而耕者劝,耕者劝而粟帛足,粟帛足而兵可强,故秦之强非一事之力。合而观之,田制为基、赏罚为使、交相为用,便是商鞅变法核心与成效之间的关系。明乎此,则知变法之要在于使制度之利与民之利害合一,非徒下严令所能致。 第12题   (1)其举措与作用,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校法之所在:所说太子犯之、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说明,商鞅以法之所以不行,在于贵者先犯,故不阿权贵而求行其法,此其立法之严。其二在刑及师傅:所说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说明,其虽不能直刑太子,而刑其傅师以代,使贵近知法之不可犯,故次日而秦人皆从令。合而观之,确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太子之傅师以代而秦人趋令,便是其为推行法令所采取的举措及其作用。其要在刑不避贵,故令行而人莫敢玩。   (2)其结局与法之命运,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君死臣亡:所说秦孝公卒、太子立为惠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走不就、战败于彤死、其尸车裂以徇于国说明,商鞅恃孝公之信而行严法,孝公既卒则失所依,故为怨者所诬,身死而尸裂,此其人之结局。其二在法行不改:所说然秦法卒行不改、其后秦以富强并诸侯说明,商鞅虽死而其法未废,秦卒因之富强而并天下,此法之命运。合而观之,孝公卒而被诬身死、然秦法卒行不改而秦以富强,便是商鞅的结局与秦法的命运。人亡而法存,于商鞅为不幸,于秦则为大幸。   (3)其历史认识,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本于公:材料一所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傅师以代,说明商鞅之法不为一姓之私而立,虽太子亦不得免,故其法可行于久远,非人情所能废。其二在成于制:材料二所说然秦法卒行不改、秦以富强并诸侯,说明其法已著为定制,与施行之人相离,故人不存而法犹在,此为法之可久者。其三在戒于恃人:材料二所说商君亡走、战败而死,说明不得其人则身危,而其法若未著为定制则亦将随人而息,故变法之要在于立制而非恃人。合而观之,法本于公、成于定制、戒于恃人,便是人可以死而法不可废这一历史认识。三者相济:法公则人不敢挠,制定则人亡不改,不恃人则虽遭变而不倾,此商鞅变法虽以身殉而终有大效之故。 第13题   (1)其成效与流弊,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成效:所说商鞅变法、秦倾邻国而雄诸侯说明,商鞅变法使秦由西陲弱国而为诸侯所畏,兵强粟足,压临东方,此为当世之效。其二在流弊:所说鞅为政刻深、设连坐行告奸、刑及公族、行之既久、秦俗以功利相尚而礼义渐薄说明,其法虽强国,而刻深寡恩、以告奸连坐督民,久则民俗趋于功利而礼义衰,此为流弊。合而观之,变秦为强而倾邻国、法刻而民俗趋于功利,便是商鞅变法的成效与流弊。盖变法之效见于国势,而其弊见于风俗,二者并行而不相掩。   (2)其利弊分析,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利:所说废井田、开阡陌、使田得买卖、耕者得自殖说明,论者许其使土地得为私有而为耕者所殖,故民劝于耕、地尽其利,此其利之所在。其二在弊:所说由是而田可兼并、贫者失其土、富者连阡陌、法之在当时为强国之本、而其流则及于后世之患说明,论者以为土地既可买卖,则势必归于兼并,贫者失田、富者连阡陌,此其弊之所在。合而观之,使田得私而易买卖而民劝耕、田可兼并而贫富相悬,便是论者对废井田、开阡陌利弊的分析。其说不因利而讳弊,亦不因弊而废利,可谓持平之论。   (3)其评价方法,宜分三端论。其一在就时论法:材料一所说秦倾邻国而雄诸侯,说明商鞅变法当战国之世,救秦之弱而立其强,于其时自有不可易之功,论史者不宜以后世之患而没当时之效。其二在见利亦见弊:材料二所说田得买卖为利、田可兼并流为后患,说明大法之行往往利与弊俱生,故论之者当两面俱观,不可偏执一端。其三在别其本与流:材料一所说其效在国势、材料二所说其弊在兼并,相合则见一事之本在其救时、其流在其遗患,论者当分本流而立言。合而观之,就时论法、见利见弊、别其本流,便是评价重大改革应持的方法。三者相济,则既不苛责古人,亦不讳言其失,此为读史论事之正法。 解题方法归纳 · 商鞅本卫人,事魏相叔痤而不得用,乃西入秦,秦孝公任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 公元前356年商鞅始行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除国有田制、辟田间之地界。 · 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者免除徭役;奖励军功,按斩敌之功授爵,兵强粟足。 · 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统一度量衡;行什伍连坐、告奸之法。 · 前338年孝公死,商鞅被诬谋反而战败身死、尸被车裂,然商君死而秦法未败。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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