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韩非的法家主张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夏商周时期:奴隶制王朝的更替和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4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韩非的法家主张,先要明白他是战国末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受业于荀子之门。其时七雄相攻、兼并日急,诸子各持一说,而韩非独具见于君主集权之要。其书《韩非子》十余万言,综核名实、剖析利害,为法家之渊薮。故读此一题,最要紧处是把战国兼并之局、君主集权之需与法术势三端连成一气,方能明白韩非之说何以终为秦所取。
2.要说清其“法“,须知韩非以法为本。其谓治国当明法令、定赏罚,使境内之人皆循法而行,“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又言“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谓法之施也,不因贵贱而殊。故法者,一国之准绳,君臣共守,虽有贤君不能废,虽有小人不能乱。此与儒者“刑不上大夫“之旧说相左,而以法之公平为治之基。
3.要说清其“术“与“势“,须知二者为驭臣之具。韩非之言术,谓君主当藏其意、核其能,循名责实以察臣下之忠奸,故术者“藏之于胸中“而不可示人;其言势,谓君主当独擅权势、执赏罚之柄,势在则令行,势失则政乱。韩非合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而一之,故其说为法家之极成。
4.要说清其历史观,须看其变法主张。韩非以为世有变迁,治无常法,故谓“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又讥“法先王“者之迂,以为守先王之旧法而治当世之民,犹守株待兔。故其主变法改制、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急务。至于儒墨所倡仁义礼乐,则以为无益于治而反乱法,此其功利务实之见。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韩非法法术势之说,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立一理论之基,秦之并天下、立郡县、明法度,多循其意。其二,其历史进化、变法图强之论,为后世改革者所取资,其功不可没。其三,其说专恃威严刑罚,弃仁义教化而不用,故秦以之速强亦以之速亡,此其弊也。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法谓法令赏罚、术谓驭臣之术、势谓君主之权;二是时间轴,荀子在前,韩非集法家之说而立论,秦用其说以并天下在后;三是因果链,兼并急则重集权,集权则须法术势,故韩非之说应时而兴。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韩非所生活的时代及其所属国家是
A.春秋末期鲁国 B.战国末期韩国
C.战国中期宋国 D.西汉初期
2.战国末期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是
A.商鞅 B.申不害
C.李斯 D.韩非
3.韩非的著作汇集为
A.《韩非子》 B.《论语》
C.《庄子》 D.《孟子》
4.韩非主张“以法治国“,其“法不阿贵“的意思是
A.只惩治平民 B.严惩所有官员
C.法令不偏袒权贵 D.尊崇贵族特权
5.韩非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意在强调
A.赏罚分明而法不循私 B.刑罚愈重愈好
C.不赏有功之人 D.只罚大臣不罚平民
6.韩非集法家之大成,其学说综合了下列哪三家的主张
A.孔子之仁、孟子之义、荀子之礼 B.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
C.老子之道、庄子之逍、列子之御 D.墨子之爱、杨朱之我、许行之农
7.韩非主张君主应以“术“驭臣,其“术“的特点是
A.公开颁布于天下 B.由大臣共同议定
C.藏于君主胸中而不可示人 D.依占卜而定
8.韩非认为君主必须独擅“势“,其所指是
A.山川形势之险 B.军队数量的多寡
C.财富之多少 D.君主独掌的权势与赏罚之柄
9.韩非以“守株待兔“讥讽的是
A.拘守先王旧法而不知变通 B.不事农耕而求侥幸
C.不修道德而专逐利 D.不习武艺而乐游谈
10.韩非思想最重要的历史作用在于
A.确立儒家思想的独尊地位 B.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提供理论基础
C.创立民贵君轻的学说 D.开辟精神自由的传统
三、材料解析题(本大题 4 小题,共 70 分。其中第 11 题 16 分,第 12、13、14 题各 18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韩非言: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故法莫如显。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韩非又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韩非对“法“的定位与公布要求。
(2)根据材料二,概括“法不阿贵“所体现的法治原则。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韩非法治主张的特点。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韩非言: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韩非又言:势者,君之马也。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明主不待贤而治,务在擅其势、执其柄,赏罚之权操之于上,则令行而不违。(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韩非对“术“的界定及其必要性。
(2)根据材料二,概括韩非重视“势“的理由。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法术势三者如何相济。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韩非言: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秦始皇见韩非之书,叹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后秦用其说,明法度、奖耕战、行郡县,遂并天下,然专任刑罚,二世而亡。(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韩非的历史进化观及其对“法先王“的态度。
(2)根据材料二,说明秦对韩非学说的取用及结果。
(3)综合材料一、二,评价韩非思想的历史作用。
参考答案及赋分参考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D;第3题 A;第4题 C;第5题 A;第6题 B;第7题 C;第8题 D;第9题 A;第10题 B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定位与要求,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法之定位:所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说明,韩非以法为成文之典章,著于图籍、置于官府,非君主一己之意,此其法之形。其二在法之公布:所说故法莫如显、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说明,法当昭示天下,使卑贱者亦得与知,则可据以自守、据以相纠,此其法之用。合而观之,法为著于官府之成文典章、当布之百姓使之共知,便是韩非对“法“的定位与公布要求。其意在以公开之法绳天下,使人知所避就,此与“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之旧说相反。
(2)其原则,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法不阿贵:所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说明,法之施也,虽贵者亦不得曲法以自免,犹墨绳不曲以就木,此其平等适用之义。其二在赏罚无私:所说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说明,智者不能以辩辞免,勇者不能以力争脱,罚不避大臣、赏不遗匹夫,此其赏罚不私之义。合而观之,贵者不得曲法、赏罚一准于法而无所偏,便是“法不阿贵“所体现的法治原则。其要在破“刑不上大夫“之旧,而以法为公共之准绳,故大臣亦在法下,无得以势自免。
(3)其特点,宜分三端论。其一在公开:材料一所说法莫如显、布之于百姓,说明其法主公开,使人人知法,此与秘密之法不同。其二在平等:材料二所说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说明其法主平等适用,贵贱同科,此与贵族特权相左。其三在成文:材料一所说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说明其法主成文定制,非临事而随意出入。合而观之,公开、平等、成文,便是韩非法治主张的特点。三者相成:显则人知所守,平则人不敢犯,成文则吏不得舞文,故其说较先秦诸子为严整,而其弊则在偏于刑罚而少宽仁。
第12题
(1)其界定与必要,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术之界定:所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说明,术乃君主潜藏于心、以应万事而暗中驾驭群臣之法,与显布天下之法相反,故此术不示人。其二在术之必要:所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说明,君不挟术则不能察臣之奸而上受其蔽,臣不循法则下为乱,故术与法各有所用而不可偏废。合而观之,术为君主藏于胸中、以潜御群臣者、无术则君蔽而臣乱,便是韩非对“术“的界定及其必要性。其辨在显隐:法贵显而使民知,术贵隐而使臣不测,二者相反而相成。
(2)其理由,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势之喻:所说势者、君之马也、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说明,韩非以势为君主所乘之马,谓虽有贤才而无权势,则不能制驭不肖之人,故势为驭下之本。其二在势之用:所说明主不待贤而治、务在擅其势、执其柄、赏罚之权操之于上、则令行而不违说明,明主不必待贤者而后治,唯当独擅权势、手执赏罚,则令行禁止,此势之实效。合而观之,势如君马、无势则贤亦不能制下、明主务擅势执柄而后令行,便是韩非重视“势“的理由。其说以势为治之基,故主君主独揽权柄而不假于人。
(3)其相济,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法为君民共守:材料一所说臣无法则乱于下,说明法所以齐众人、定赏罚,为治之准绳。其二在术为君察臣之具:材料一所说潜御群臣、君无术则弊于上,说明术所以核臣之忠奸、防上之受蔽,为治之枢机。其三在势为君行令之资:材料二所说擅其势、执其柄、令行而不违,说明势所以使法令得行、赏罚得施,为治之凭藉。合而观之,法以齐众、术以察臣、势以行令,三者相济,便见法术势之相为用。三者阙一不可:有法无术则臣得欺君,有术无势则令不能行,故韩非合三家而一之,遂成法家之极成。
第13题
(1)其历史观与态度,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世变而备变:所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说明,韩非以时代不同则事势不同,事势既异则治法亦当随变,故上古尚德、中世尚智、当今尚力,各有其宜。其二在讥法先王:所说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说明,其以拘守先王之旧政而治当世之民者,譬如守株待兔之愚,此其反对复古之明证。合而观之,世异则备变、法先王犹守株,便是韩非的历史进化观及其对“法先王“的态度。其说主变而反对泥古,故为变法改制张目,此为法家务实之精神,亦其所以应时。
(2)其取用与结果,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取用:所说秦始皇见韩非之书叹服、后秦用其说、明法度、奖耕战、行郡县说明,秦王政悦其书,而秦之立法度、重耕战、行郡县,实多循韩非之意,故秦之强并天下,其说与有力焉。其二在结果:所说遂并天下、然专任刑罚、二世而亡说明,秦虽以其说致强而并天下,然徒任刑罚而弃仁义教化,故速亡,此其效之两面。合而观之,秦悦其书而用于治国以致并天下、然专任刑罚而二世速亡,便是秦对韩非学说的取用及结果。其得失并陈,正见其说能为强秦之资,亦足为亡秦之因。
(3)其评价,宜分三端论。其一功在立集权之论:材料二所说秦用其说而并天下,说明韩非法术势之说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提供理论,其于秦之统一与制度之立,功不可没。其二功在倡变法:材料一所说世异备变、反对守株,说明其历史进化之论为后世改革所取资,此亦其功。其三弊在弃仁义:材料二所说专任刑罚而二世而亡,说明其说偏恃威严而轻教化,故足以速强亦足以速亡,此其弊。合而观之,立集权、倡变法、弃仁义,便是韩非思想历史作用之两面。凡取古人之说者,宜取其变法致强之长,而戒其刻薄寡恩之失,斯为持平之论。
解题方法归纳
· 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著作为《韩非子》。
·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韩非合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为一,成法家之极成。
· 韩非主张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以术察臣、以势行令而独擅权柄。
· 韩非以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主张变法革新,反对法先王。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